招标
某单位部分路面沥青道路铺设施工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单位部分路面沥青道路铺设施工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QWJD-G1547
项目名称:某单位部分路面沥青道路铺设施工招标
预算金额:160.5051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5051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工程特征:为解决安全隐患、提升营区整体形象以及改善道路行驶舒适度,决定进行路面整治提升改造。主要施工内容为:(1)对原路面病害修复治理后加铺沥青混凝土。(2)对车行道上的检查井进行提升,清理排水沟,替换原破损的盖板。(3)对48栋前化粪池井盖进行修复。(4)恢复原路面标志、标线。
2.2建设地点:重庆市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所示。
2.3.1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最高限价:1605051.48元,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综合单价限价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42713.3元,含规费25709.93元,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其投标无效)。
2.4计划工期:30日历日
2.5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邮箱:qwjdcgs@163.com)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审核通过后,采购人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7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有两位注册会计师签字);
3.5 业绩: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类似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
3.6 信誉要求:
a.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提供军队采购网对应以上内容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b.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不存在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提供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c.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d.投标人未被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7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连续(2023年5月-2023年10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原件)。
3.8 其他要求:
a.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b.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连续(2023年5月-2023年10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c.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d.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 11 月 20 日至 11 月 24 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5.2获取地点:线上申领。
5.3参与步骤:
5.3.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出方式(即邮件形式发放),供应商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的“邮件主题、邮件内容、邮件附件”见下文: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传真、地址、邮编”等信息;
3.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5.3.2采购机构邮箱:qwjdcgs@163.com。
5.3.3报名材料如下(报名资料格式请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附件1:供应商报名情况登记表
附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附件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附件5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
附件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及截图;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不存在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提供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附件7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投标人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附件8: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注:采购机构审核供应商递交的上述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5.4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线上发售方式,发售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未按要求申领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3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携带的资料: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渝某单位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7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19112590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19112590299
某单位部分路面沥青道路铺设施工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QWJD-G1547
项目名称:某单位部分路面沥青道路铺设施工招标
预算金额:160.5051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5051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工程特征:为解决安全隐患、提升营区整体形象以及改善道路行驶舒适度,决定进行路面整治提升改造。主要施工内容为:(1)对原路面病害修复治理后加铺沥青混凝土。(2)对车行道上的检查井进行提升,清理排水沟,替换原破损的盖板。(3)对48栋前化粪池井盖进行修复。(4)恢复原路面标志、标线。
2.2建设地点:重庆市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所示。
2.3.1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最高限价:1605051.48元,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综合单价限价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42713.3元,含规费25709.93元,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其投标无效)。
2.4计划工期:30日历日
2.5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邮箱:qwjdcgs@163.com)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审核通过后,采购人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7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有两位注册会计师签字);
3.5 业绩: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类似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
3.6 信誉要求:
a.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提供军队采购网对应以上内容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b.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不存在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提供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c.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d.投标人未被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7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连续(2023年5月-2023年10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原件)。
3.8 其他要求:
a.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b.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连续(2023年5月-2023年10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c.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d.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 11 月 20 日至 11 月 24 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5.2获取地点:线上申领。
5.3参与步骤:
5.3.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出方式(即邮件形式发放),供应商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的“邮件主题、邮件内容、邮件附件”见下文: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传真、地址、邮编”等信息;
3.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5.3.2采购机构邮箱:qwjdcgs@163.com。
5.3.3报名材料如下(报名资料格式请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附件1:供应商报名情况登记表
附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附件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附件5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
附件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及截图;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不存在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提供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附件7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投标人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附件8: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注:采购机构审核供应商递交的上述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5.4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线上发售方式,发售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未按要求申领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3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携带的资料: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渝某单位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7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19112590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1911259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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