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412gl-138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飞027-834617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3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宜昌西段和恩施段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WCSJZX-1标段(HBSJ-202412GL-13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12GL-138001001
1.招标条件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宜昌西段和恩施段已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均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各专题正在进展中。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项目保障服务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34号)的文件精神,现对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宜昌市秭归县、恩施州巴东县
建设规模:①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宜昌西段路线起于秭归县城以南的九里附近接三峡翻坝高速公路,经芝兰,在熊家岭附近接十宜高速公路,继续向西经两河口、梅家河,止于宜昌恩施交界处对接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恩施段,路线全长约58.6公里。本项目按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桥梁9292米/22座,隧道40120米/9座,其中特大桥760m/2座,特长隧道34540m/5座。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3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总投资估算141.6亿元。②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恩施段路线起于宜昌恩施交界处对接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宜昌西段,在南坪附近接巴张高速公路,经茶店子、绿葱坡,止于湖北与重庆省界处对接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巫山(鄂渝界)至万州段,路线全长约29.882km。本项目拟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全线设桥梁3740m/8.5座;设隧道20996m/7座;其中特大桥梁1370m/2.5座,特长隧道9110m/2座。设互通2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南坪枢纽互通)、一般互通1处(茶店子互通);设服务区1处(南坪服务区)。总投资估算77.4亿元。(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及安全性评价)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房屋建筑、机电、环保、水保、景观绿化、智慧高速、BIM设计、其他工程等初步设计阶段初勘监理工作,对勘察单位的勘察质量、进度、中间性资料检查和初勘外业工作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并编写监理报告;为本项目提供咨询、审查服务工作,向项目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咨询及审查意见,直至全部初步设计文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并负责项目相关后续服务。设计咨询应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独立的审核和评估;设计咨询应对设计人编制完成的《初步设计阶段BIM 技术工作方案》及BIM 模型及应用成果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审核报告;根据《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负责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总体评价、比选方案评价和设计要素评价,最终出具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会审查。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WCSJZX-1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20。其中:以上服务周期为预计工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参与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宜昌西段、恩施段初步设计的中标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设计咨询。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1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3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https://jtt.hubei.gov.cn/glj/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http://jtt.hube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建设大道384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楼B-C-D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戴先生
联系人:
薛飞、张晋红、邓鋆、袁军、叶波
电话:
027-83461737
电话:
1862776077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2月31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WCSJZX-1

同时具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 1、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WCSJZX-1

15年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20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或设计咨询(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

25年内完成12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设计安全性评价的工作

35年内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

4、近5年内完成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1. 5202011至投标截日期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时间、设计审查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时间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安全性评价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 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计审查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中标通知书(如有);③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安全性评价工作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单个业绩若能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业绩可分别计算。但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或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仅计算一次。

    5、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WCSJZX-1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20221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资格要求

WCSJZX-1

项目负责人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2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

设计咨询负责人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主持过12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

地勘监理负责人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主持过12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或地勘监理工作。

安全性评价负责人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安全性评价服务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2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设计安全性评价服务。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项目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分项负责人的个人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相关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的个人设计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分项负责人的个人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中标通知书(如有);③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3要求的相关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安全性评价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5、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或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仅计算一次个人业绩

6、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7、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2024 6 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6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8、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地质等专业;

9、近5年是202011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时间、设计审查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时间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安全性评价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10、同一标段内,项目主要人员不允许兼任。

11、本附录“注”的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附录“注”的要求为准。

12、分项负责人汇总表与分项负责人资历表不一致的,以提供的证明资料为准。

13、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最低要求

WCSJZX-1

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无亏损,净利润≥0(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5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报价,提交选择性报价;

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

6

服务期限

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

质量要求

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不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8

安全目标(如有)

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9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10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11

备选投标方案

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12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的业执照无效。

13

资质要求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无效,或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有效的(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1、投标人应附企业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14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2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或设计咨询(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

2)近5年内完成过1里程20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设计安全性评价的工作

35年内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

4)近5年内完成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5年指20201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时间、设计审查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时间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安全性评价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设计审查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中标通知书(如有);③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安全性评价工作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单个业绩若能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业绩可分别计算。但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或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仅计算一次。

5、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5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2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

2)设计咨询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主持过12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

3)地勘监理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主持过12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或地勘监理工作。

4)安全性评价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内作为安全性评价服务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2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设计安全性评价服务。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项目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分项负责人的个人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相关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的个人设计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分项负责人的个人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中标通知书(如有);③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3要求的相关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安全性评价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5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或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咨询),仅计算一次个人业绩。

6、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7、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2024 6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6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8、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地质等专业;

9、近5年是202011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时间、设计审查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时间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安全性评价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10、同一标段内,项目主要人员不允许兼任。

11、本附录“注”的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附录“注”的要求为准。

12、分项负责人汇总表与分项负责人资历表不一致的,以提供的证明资料为准。

13、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3 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20221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7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无亏损,净利润≥0(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 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8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为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宜昌西段或恩施段初步设计的中标单位。

19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 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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