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项目渣土运输处置(2次公告)
金额
41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苏发改投资发〔2022〕770号
预算金额4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项目渣土运输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的江苏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项目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已经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等管理单位审核。所需资金由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安排4100万元,省财政专项安排8200万元,现已落实,本处置项目现对外公开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中所指的渣土运输处置详见项目概况。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苏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项目;
2.2、项目批准文号:苏发改投资发〔2022〕770号;
2.3、项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
2.4、标段名称:渣土运输处置;
2.5、项目规模(土方量):渣土处置数量 52360立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核准的渣土弃置场:
主选:南京云台山硫铁矿塌陷坑治理修复(运输线路:龙慧路—凤仪路-龙藏大道-三山矶路-宁芜公路-宁桥北路-梁三线-牛首大道-银杏湖大道-正方中路-将军大道-吴歌路-云龙路-235国道-丹云线-云矿路-南京云台山硫铁矿塌陷坑治理修复)、备选:江宁区云台山硫铁矿塌陷坑二区治理修复(运输线路:龙慧路—凤仪路-龙藏大道-三山矶路-宁芜公路-宁桥北路-梁三线-牛首大道-银杏湖大道-正方中路-将军大道-吴歌路-云龙路-235国道-丹云线-云矿路);(共二个) 具体运输线路由南京市公安交管局按实际核定。
2.8、核准的运输时间为:晚上 22:00 至次日凌晨 6:00;
2.9、工期:60 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本项目工期为实际渣土运输处置所需要的时间,不包含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延误;不可抗力、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停工。)
2.10、运输线路由南京市公安交管局核定。
2.11、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下载文件前需办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用户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
5.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5.2、具有通过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提供南京市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扫描件);
5.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5、企业、车辆、人员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企业、车辆、人员 无被限制参与投标的情况;
5.6、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7、投标企业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扫描件);本项目周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同时承接其他运输项目;
5.8、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的在手工程渣土运输处置项目(含本项目)不得多于2个(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备案数据为准);
5.9、为了保证运力,企业在开标时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运输密闭要求的相应数量运输车辆20辆(含20辆)以上,其中包含新能源换电渣土车2辆(含2辆)以上(核准运输车辆数以主管部门备案数据为准),并保证项目周期内具有的运输车辆数量始终不低于上述条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且有符合与车辆数相对应要求的机动车行驶证(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须列出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行驶证明细清单,并保证项目周期内具有的运输车辆数量始终不低于上述条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且有符合与车辆数相对应要求的驾驶人员(提供具有南京市渣土处置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南京市渣土运输驾驶人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须列出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姓名、南京市渣土运输驾驶人培训合格证编号明细清单;
5.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1、自 2021 年 7 月以来,投标申请人未曾与本项目的咨询公司(包括招标代理、造价、监理等)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5.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3投标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jspwc.com/JSGJZX_XMZX_LYPJ);
5.14、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如下,并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承诺书
致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我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我公司的企业、车辆、人员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所报车辆、人员无被限制参与投标的情况;
5、我公司在江苏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项目渣土外运处置投标过程中,所报的资格审查书的所有资料均无虚假内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方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6、本项目周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同时承接其他运输项目;
7、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的在手工程渣土运输处置项目(含本项目)不得多于2个;
8、自 2021 年7月以来,投标申请人未曾与本项目的咨询公司(包括招标代理、造价、监理等)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9、我公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我公司对本工程未联合体投标;
11、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确保有保洁措施的落实(有保洁人员、有净车出场措施、运输沿途无污染、每天完工前保证进出口及沿途干净整洁)。具体的保洁措施是:有保洁人员、有净车出场措施、运输沿途无污染、每天完工前保证进出口及沿途干净整洁。
12、我公司保证项目周期内具有的运输车辆20辆(含20辆)以上,其中包含新能源换电渣土车2辆(含2辆)以上。
投标申请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
评标办法:
6.1、投标报价(共 60 分):
当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五家时,则以有效投标单位报价参与计算基准报价,即全部有效投标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数×95%为基准报价。
当有效投标人大于五家时,基准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数×98%。
以基准报价为基础,投标人报价等于基准报价时,得满分60分;报价高于基准报价时,每增加 1%扣 1 分;报价低于基准报价时,每减少 1%扣 0.5分;不足 1%的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6.2、企业、车辆、驾驶员不良行为记录记分情况(共 30 分): 根据《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办法》,以投标截止前 1 日南京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所提供的最新各承运单位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分计算,承运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记分情况=承运单位信用考核总分×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6.3、文明运输处置方案(共10分): 保证运输处置过程中达标的分值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此项若无重大偏差至少得6分):
(1)保证文明运输、安全运输的方案;(5 分;不足 3 分、一般 4 分、合 理 5 分)
(2)保证总包单位工期、质量所采取的配合措施;(4 分;不足 2 分、一 般 3 分、合理 4 分)
(3)保证有保洁措施落实的承诺(有保洁人员、有净车出场措施、运输沿 途无污染、每天完工前保证进出口及沿途干净整洁)。(1 分;无承诺 0 分、有承诺 1 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省管项目网上投标”;
7.2 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次招标采用江苏省“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开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核准的企业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19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8328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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