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中学校内超市经营权出租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澄清0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中学校内超市经营权出租项目
招标文件补遗澄清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次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25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1.2中联合体投标人的评审标准的“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澄清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原招标文件第26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中的1.同类项目业绩要求中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经营或租赁经营的合同或协议书(自有的提供营业执照及产权证明),同时投标对应场地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文件。否则不予计分。”。
澄清为“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经营或租赁经营的合同或协议书(自有的提供营业执照及产权证明),同时提供对应场地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文件。否则不予计分。”。
招标人: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中学
招标代理单位:星原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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