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营口市公安局车辆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三点式气囊减震电子手刹后保险杠横梁总成环境标志产品传动总成车辆远程控制专用工具散件电泳检验技术指导7英寸液晶仪表应急门配置方向盘换挡人机智能交互系统电泳设备激光焊接焊接机器人大灯高度自动调节前后倒车雷达整车试验场前后双温区独立控制10英寸中控高清触摸屏手动空调高强度钢车身维护运输前轮胎爆胎应急安全装置备品备件商务车型整体设计激光切割工艺设备培训现场安装全景倒车影像LED大灯SUV车型陡坡缓降功能Alcantara座椅硬件Eoc/sport驾驶模式规范编制驻车雷达冷凝器悬架系统司机座椅电子排挡杆气囊悬架一键启动功能座椅布局前排双侧安全气囊监理售后服务LED日间行车灯双前风挡玻璃18寸铝合金轮毂电子离合式水泵调试双区独立自动恒温空调部件柴油大型客车备胎真皮多功能方向盘前排安全带未系报警组装新零件真皮座椅安装材料车内装饰检测与查验试运行自动8ATMPV无钥匙进入项目管理前保险杠横梁总成货物空气滤芯专用器具卤素大灯阴极电泳防腐工艺皮质座椅电子刹车发动机启停功能环保产品文件资料电子节温器故障处理外后视镜电动调节行李约束装置节能产品主驾八向电动座椅维修4门5座轿车前后一体式双侧气帘空调系统胎压监测装置座椅排布12吋高清智能触控大屏大型热水瓶17寸铝合金轮毂电动天窗演示发动机定速巡航系统ESP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橡木纹地板革中控屏车辆更新智能遥控钥匙测试缸内直喷涡轮增压汽油大型手提包燃料序号审查车载WIFI软件系统运行监督AUTOHOLD自动驻车安全系统自动防炫目内后视镜保养升级服务智能语音交互系统上风挡玻璃带电加热软件升级支持6挡变速箱外后视镜带电加热式除霜自动感应雨刷升级方案8扬声器仿皮织布双拼座椅静音玻璃伴随服务车辆动力总成迎宾光毯前悬麦弗逊独立悬架原材料驾驶员座椅保修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营口市公安局车辆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营口市公安局车辆更新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营口市公安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营口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01日 06: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14日至2022年09月2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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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0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 | ||
预算金额 | ¥430.976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7-2972505 | ||
采购单位 | 营口市公安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7-361122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17-2972507 | ||
附件: | |||
附件1 | 2022042.doc2022042.doc |
编制单位: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项目编号:JH22-210800-02596(YKSGZC2022042)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安局车辆更新项目招标文件货物类公开招标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章货物需求87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0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招标公告1目录(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营口市公安局车辆更新项目(项目编号:JH22-210800-02596(YKSGZC2022042))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营口市公安局车辆更新项目招标公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136第四章评标方法123
第3包390,016.00元、第4包405,900.00元最高限价:第1包2,346,071.00元、第2包1,167,778.00元第3包390,016.00元、第4包405,900.00元预算金额:第1包2,346,071.00元、第2包1,167,778.00元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安局车辆更新项目项目编号:JH22-210800-02596(YKSGZC202204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时间:2022年9月14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招标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六、公告期限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不见面开标室)2022年10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方式:在线下载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质疑函内容、格式及质疑流程详见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详询办公室0417-2972518)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七、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名称:营口市公安局1.采购人信息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八、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0417-2972516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5940708217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55号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21050110852100000007账户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邮箱地址:ykggzycgk@163.com
二总则3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一投标人须知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电话:0417-2972516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营口市公安局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55号联系人:徐先生电 话:15940708217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李先生电 话:0417-2972516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无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 |
1.3.7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否 |
1.4.8 |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 无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第1包2,346,071.00元、第2包1,167,778.00元第3包390,016.00元、第4包405,900.00元最高限价:第1包2,346,071.00元、第2包1,167,778.00元第3包390,016.00元、第4包405,900.00元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0.3 | 核心产品 | 第1包商务车型(MPV)、第2包大型客车、第三包轿车、第四包SUV车(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 |
11.3 | 样品或演示 | ■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投标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1包23,460.00元 第2包11,678.00元第3包3,900.00元第4包4,059.00元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 号:210501108521000000074、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送回中心前台,并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17-29725056、其它:保证金须由参与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账户缴纳,并在备注中注明保证金类别(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项目编号等信息(未按上述要求缴纳和注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 | 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现场递交备份文件(U盘)。 |
18.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组成,共5人。 |
25.1 |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
27.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
29.2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 3 |
31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中标人数量: 1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
35.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0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 号:21050110852100000007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中标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持履约保证金收据、履约验收单(书)及相关证明到中心前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 支付形式: 支付时间: |
39.3 | 质疑 | 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原件联系单位: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417-2972518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
41 | 视频会议 | 1、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会议号:5562278775、密码:123123)。2、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3、投标文件解密原则上应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应通过视频会议说明并尽快上传解密,因相关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5.投标费用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如下:8.招标文件构成三招标文件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三章货物需求
★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投标范围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12.投标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投标文件构成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投标保证金
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投标有效期(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仅为纸质版文件使用)
19.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仅为纸质版文件使用)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仅为纸质版文件使用)★18.投标截止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20.开标(仅为纸质版文件使用)六开标及评标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1.组建评标委员会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资格审查
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投标文件的澄清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符合性审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样品及演示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6.投标无效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比较与评价(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8.废标
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1.确定中标人七确定中标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保密原则
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中标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2.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履约保证金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签订合同
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廉洁自律规定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6.采购代理服务费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质疑与接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8.人员回避
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0.履约验收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仅为纸质版文件使用) | 1 |
2 | 投标文件的封皮 | 2 |
3 | 投标文件的目录 | 3 |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6 |
7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
8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11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投标函 | 10 |
2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 |
3 | 开标一览表 | 11 |
4 | 分项报价表 | 12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3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4 |
7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15 |
8 |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 | |
9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检测报告等(如适用)。 |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 |
2 | 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可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 | 16 |
3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4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7 |
5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8 |
6 |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 | |
...... |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
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所投包号:第包投标文件格式2(仅为纸质版文件使用)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格式3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住址:电话:工作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6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一、联合体成员: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9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3.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函格式10日期:
(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其他事项:。(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日期:投标人银行账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包号:1报价单位:开标一览表格式11
货物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包号:2报价单位:开标一览表格式11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货物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开标一览表格式11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包号:3报价单位:
货物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包号:4报价单位:开标一览表格式11
货物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包号:1报价单位:分项报价表格式1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总价 |
分项报价表格式1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包号:2报价单位: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总价 |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包号:3报价单位:分项报价表格式12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总价 |
包号:4报价单位:分项报价表格式1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总价 |
技术规格偏离表(1包)格式13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包组1: 商务车型(MPV)技术参数1、★车身颜色黑色2、★数量:13台3、★长*宽*高(mm)≥5100*1890*19204、★座椅布局2-2-35、★功率(Kw)≥1506、★扭矩(Nm)≥3207、★发动机排量(mL)≥2.0T缸内直喷涡轮增压汽油8、轴距(mm)≥30809、主驾八向电动座椅10、变速箱:自动8AT11、360°全景倒车影像12、Eoc/sport驾驶模式13、胎压监测装置14、12吋高清智能触控大屏、人机智能交互系统15、定速巡航16、无钥匙进入及一键启动、智能遥控钥匙17、皮质座椅、电子刹车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①★标注项出现负偏离的;4.投标人填报本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根据所投报产品的真实技术参数逐项对照填写,且须与所提供的投报产品的证明资料相一致。填表要求: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④偏离程度表述不真实的。③所投报产品响应内容与证明资料不相符的;②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未逐项填写的;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根据所投报产品的真实技术参数逐项对照填写,且须与所提供的投报产品的证明资料相一致。填表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2包)格式13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包组2:大型客车技术参数1、★数量2台,黑色2、发动机:六缸液冷直喷3、★排量(L)≤8.84、★最大输出功率(kW):≥247/19005、最大输出扭矩(N·m/rpm):≥1600/1000-14006、★环保标准:中国Ⅵ号排放标准7、★燃料种类:柴油8、驱动方式:后驱9、★制动方式:前盘式/后鼓式10、★变速箱:6挡变速箱11、★轮胎规格:≥295/80/R22.512、轮胎数量:613、备胎14、★悬架系统:气囊悬架15、最高车速(km/h)≤10016、长*宽*高(mm):≥12000*2550*369517、★轴距≤605018、★油箱容积(L)≥26019、★整备质量(kg)≥1300020、★乘坐人数49+121、★前轮胎爆胎应急安全装置22、★应急门配置23、发动机定速巡航系统24、★仿皮织布双拼座椅25、★座椅排布2+226、司机座椅:三点式气囊减震,带通风加热27、★地面材质:橡木纹地板革28、多功能方向盘29、整车出厂日期:2021年6月以后生产30、冷凝器31、空调系统:手动空调32、行李约束装置33、驻车雷达34、★双前风挡玻璃35、★上风挡玻璃带电加热36、★外后视镜带电加热式除霜37、卤素大灯38、车内装饰:标准配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④偏离程度表述不真实的。③所投报产品响应内容与证明资料不相符的;②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未逐项填写的;①★标注项出现负偏离的;4.投标人填报本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技术规格偏离表(3包)格式13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包组3:轿车技术参数 1、★数量:4台(2黑2白)2、★车型:4门5座轿车3、★排量/变速箱类型:1.5T/7(双离合)变速箱4、★长.宽.高:长≥4900宽≥1820高≥14605、★轴距≥28206、悬挂系统:前悬 麦弗逊独立悬架,后悬 多连杆独立悬架7、外观:17寸铝合金轮毂,LED大灯,LED日间行车灯,外后视镜电动调节,电动天窗。8、内饰:真皮座椅,真皮多功能方向盘,8扬声器,双区独立自动恒温空调。9、安全系统:后倒车雷达,胎压监测,前排双侧安全气囊,前排安全带未系报警,电子手刹。10、ESP电子稳定控制系统,高强度钢车身。11、AUTOHOLD自动驻车,发动机启停功能。12、静音玻璃,自动感应雨刷。13、7英寸液晶仪表14、10英寸中控高清触摸屏15、一键启动功能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①★标注项出现负偏离的;4.投标人填报本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根据所投报产品的真实技术参数逐项对照填写,且须与所提供的投报产品的证明资料相一致。填表要求: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④偏离程度表述不真实的。③所投报产品响应内容与证明资料不相符的;②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未逐项填写的;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根据所投报产品的真实技术参数逐项对照填写,且须与所提供的投报产品的证明资料相一致。填表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4包)格式13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包组4:SUV车型技术参数1、★数量:3台2、★车型:5门5座SUV3、★排量/变速箱类型:2.0T/6速(手自一体)变速箱4、★长.宽.高:长≥4700宽≥1800高≥17005、★轴距≥27006、悬挂系统:前悬 麦弗逊独立悬架,后悬 多连杆独立悬架7、外观:18寸铝合金轮毂,LED大灯,大灯高度自动调节,LED日间行车灯,外后视镜电动调节/折叠/加热,前后倒车雷达。8、内饰:Alcantara座椅,真皮多功能方向盘,自动防炫目内后视镜,双区独立自动恒温空调,驾驶员座椅10项电动调节。 9、安全系统:陡坡缓降功能,定速巡航,倒车影像,胎压监测,前后一体式双侧气帘,前排安全带未系报警,高强度钢车身,电子手刹,AUTOHOLD自动驻车。10、ESP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发动机启停功能。11、双12.3英寸液晶仪表和中控屏12、PM2.5空气滤芯13、迎宾光毯14、车辆远程控制15、车载WIFI16、智能语音交互系统17、无钥匙进入,一键启动功能。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④偏离程度表述不真实的。③所投报产品响应内容与证明资料不相符的;②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未逐项填写的;①★标注项出现负偏离的;4.投标人填报本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包号:1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交货时间: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 ||||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3年或6万公里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填表要求:
填表要求:包号:2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4日期: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交货时间: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 ||||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2年或15万公里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填表要求:包号: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4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交货时间: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 ||||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3年或8万公里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格式1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填表要求:包号:4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交货时间: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 ||||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3年或10万公里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5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2.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注:1.此说明必须提供,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16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格式17(以上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投标人提供其制造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日期:签字人(签字):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8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一、总体要求营口市公安局车辆更新项目采购需求第三章货物需求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
四、采购需求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三、付款方式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二、供货时间及供货地点本次采购车辆共计22台,其中包括SUV车型3台、轿车4台、商务车型(MPV)13台、大型客车2台。分为4个包组,即每种车型为1个包组。本项目可兼投兼中。重要技术参数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偏离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5、★功率(Kw)≥1504、★座椅布局2-2-33、★长*宽*高(mm)≥5100*1890*19202、★数量:13台1、★车身颜色黑色(一)包组1:商务车型(MPV)技术参数
11、360°全景倒车影像10、变速箱:自动8AT9、主驾八向电动座椅8、轴距(mm)≥30807、★发动机排量(mL)≥2.0T缸内直喷涡轮增压汽油6、★扭矩(Nm)≥320
17、皮质座椅、电子刹车16、无钥匙进入及一键启动、智能遥控钥匙15、定速巡航14、12吋高清智能触控大屏、人机智能交互系统13、胎压监测装置12、Eoc/sport驾驶模式
4、★最大输出功率(kW):≥247/19003、★排量(L)≤8.82、发动机:六缸液冷直喷1、★数量2台,黑色(二)包组2:大型客车技术参数售后:质保期3年或6万公里
10、★变速箱:6挡变速箱9、★制动方式:前盘式/后鼓式8、驱动方式:后驱7、★燃料种类:柴油6、★环保标准:中国Ⅵ号排放标准5、最大输出扭矩(N·m/rpm):≥1600/1000-1400
16、长*宽*高(mm):≥12000*2550*369515、最高车速(km/h)≤10014、★悬架系统:气囊悬架13、备胎12、轮胎数量:611、★轮胎规格:≥295/80/R22.5
22、★应急门配置21、★前轮胎爆胎应急安全装置20、★乘坐人数49+119、★整备质量(kg)≥1300018、★油箱容积(L)≥26017、★轴距≤6050
28、多功能方向盘27、★地面材质:橡木纹地板革26、司机座椅:三点式气囊减震,带通风加热25、★座椅排布2+224、★仿皮织布双拼座椅23、发动机定速巡航系统
34、★双前风挡玻璃33、驻车雷达32、行李约束装置31、空调系统:手动空调30、冷凝器29、整车出厂日期:2021年6月以后生产
(三)包组3:轿车技术参数售后:质保期2年或15万公里38、车内装饰:标准配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环保要求。37、卤素大灯36、★外后视镜带电加热式除霜35、★上风挡玻璃带电加热
6、悬挂系统:前悬麦弗逊独立悬架,后悬多连杆独立悬架5、★轴距≥28204、★长.宽.高:长≥4900宽≥1820高≥14603、★排量/变速箱类型:1.5T/7(双离合)变速箱2、★车型:4门5座轿车1、★数量:4台(2黑2白)
12、静音玻璃,自动感应雨刷。11、AUTOHOLD自动驻车,发动机启停功能。10、ESP电子稳定控制系统,高强度钢车身。9、安全系统:后倒车雷达,胎压监测,前排双侧安全气囊,前排安全带未系报警,电子手刹。8、内饰:真皮座椅,真皮多功能方向盘,8扬声器,双区独立自动恒温空调。7、外观:17寸铝合金轮毂,LED大灯,LED日间行车灯,外后视镜电动调节,电动天窗。
1、★数量:3台(四)包组4:SUV车型技术参数售后:质保期3年或8万公里15、一键启动功能14、10英寸中控高清触摸屏13、7英寸液晶仪表
7、外观:18寸铝合金轮毂,LED大灯,大灯高度自动调节,LED日间行车灯,外后视镜电动调节/折叠/加热,前后倒车雷达。6、悬挂系统:前悬麦弗逊独立悬架,后悬多连杆独立悬架5、★轴距≥27004、★长.宽.高:长≥4700宽≥1800高≥17003、★排量/变速箱类型:2.0T/6速(手自一体)变速箱2、★车型:5门5座SUV
13、迎宾光毯12、PM2.5空气滤芯11、双12.3英寸液晶仪表和中控屏10、ESP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发动机启停功能。9、安全系统:陡坡缓降功能,定速巡航,倒车影像,胎压监测,前后一体式双侧气帘,前排安全带未系报警,高强度钢车身,电子手刹,AUTOHOLD自动驻车。8、内饰:Alcantara座椅,真皮多功能方向盘,自动防炫目内后视镜,双区独立自动恒温空调,驾驶员座椅10项电动调节。
第四章评标方法售后:质保期3年或10万公里17、无钥匙进入,一键启动功能。16、智能语音交互系统15、车载WIFI14、车辆远程控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标原则二、评标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3、样品及演示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标程序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
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比较及评价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2)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6-10%)(1)非联合体投标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3%(2-3%)。
6.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5%。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8%(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8%(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三、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7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2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3 | 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4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 | 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 | |||||
结论 |
注: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审查人签字: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投标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开标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分项报价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7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 | |||
8 | 《品目清单》.《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10 | 投标报价 | 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 | |||
11 | 样品或演示(如适用) | 符合投标须知表11.3及25.1所述全部要求 | |||
结论 |
附件3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
加分项评分标准(一)基本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评分细则
包号 | 1 | ||||
序号 |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分类主观分、客观分 |
1 | 价格部分 | 价格 | ⑴ 合理最低报价满分。⑵ 投标人报价得分为:T=Cmin/C×30T为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C为投标人报价;Cmin为合理最低报价。 | 30 | 价格分 |
2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响应程度 | 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产品需求的最高得20分,★有一项不符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所投车辆技术参数(未标注★)如有一项不满足就扣2分。 | 20 | 客观分 |
3 | 技术部分 | 技术加分项目1 | 1、投标产品提供车型检验报告的得3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4 | 技术部分 | 技术加分项目2 | 2、投标人所投车型要求前轮转向,后轮驱动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不了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5 | 技术部分 | 技术加分项目3 | 3、投标人所投标车型采用最佳人体工程学第三排头部空间≥960mm,肩部空间≥1513mm,最大座间距≥1043mm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不了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6 | 技术部分 | 技术加分项目4 | 4、投标产品车型后备箱要求前排前移+后排放平最大可放置2.6米长的物件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不了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7 | 技术部分 | 技术加分项目5 | 5、投标产品接近角≥19.8°离去角≥18°最小离地间隙≥170mm满足各种城乡路况及大部分恶劣路段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不了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8 | 技术部分 | 技术加分项目6 | 6、投标产品车型三种驾驶模式(节能模式、运动模式及普通模式)根据路况选择相应驾驶模式,更经济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了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9 | 技术部分 | 技术加分项目7 | 7、投标车型悬架系统为四轮独立悬架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了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10 | 技术部分 | 技术加分项目8 | 8、投标产品第二排头部空间≥1020mm,肩部空间≥1635mm,最大座间距≥1295mm的加3分,(提供技术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11 | 技术部分 | 技术加分项目9 | 9、投标产品倒车过程中,增加车后左右两侧的探测距离各30M,可对车后左右两侧内横向车辆进行报警提示加3分,(提供技术资料或配置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12 | 技术部分 | 技术加分项目10 | 10、所投产品有方向盘换挡的加3分,(提供技术资料或配置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13 | 技术部分 | 技术加分项目11 | 11、所投产品是悬浮式中控台集成式电子排挡杆加3分,(提供技术资料或配置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14 | 技术部分 | 技术加分项目12 | 12、所投产品悬浮式前方储物空间可放置大型热水瓶或大型手提包加3分,(提供技术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加分项目13 | 13、所投产品前保险杠横梁总成、后保险杠横梁总成材质采用超高强钢,强度在1180MPa以上加3分,(提供技术资料或配置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16 | 技术部分 | 技术加分项目14 | 14、所投产品技术要求电子离合式水泵和电子节温器,发动机在最合适的水温环境工作,优化了燃烧,降低2.5%油耗的加3分,(提供技术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17 | 技术部分 | 技术加分项目15 | 15、所投车型采用前后双温区独立控制,自动调节压缩机排量,有效降低压缩机功耗及噪音,更加节能环保加3分,(提供技术资料或配置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18 | 售后服务 | 售后服务 | 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服务保障体系,方案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4-5分;方案基本合理、有一定操作性2-3分;方案可行、操作性一般0-1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5 | 主观分 |
合 计 | - | 100 | 满分 |
加分因素 | 加分说明 |
节能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5%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5%。 |
环保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5%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5%。 |
加分项评分标准(一)基本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评分细则附件3
包号 | 2 | ||||
序号 |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分类主观分、客观分 |
1 | 价格部分 | 价格 | ⑴ 合理最低报价满分。⑵ 投标人报价得分为:T=Cmin/C×30T为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C为投标人报价;Cmin为合理最低报价。 | 30 | 价格分 |
2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响应性 |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带“★”标关键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7分。一般技术参数(未带“★”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1分,扣完为止。(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带“★”标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17 | 客观分 |
3 | 技术部分 | 产品设计及性能1 | 评委对投标车辆安全可靠性、先进性、操作便利性、整体舒适性等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设计方案详细、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得5~8分设计方案较详细、主要内容未遗漏、条理较清晰得2~4分设计方案不详细或无设计方案得0~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设计方案) | 8 | 主观分 |
4 | 技术部分 | 产品设计及性能2 | 投标人或制造商注重产品性能的验证,建设功能齐全的整车试验场,确保车辆出厂验收质量:1.承诺有整车试验场,且能提供试验场照片、试验场功能规划图和国家级车辆试验场鉴定证明材料的得8分2.承诺有整车试验场,能提供试验场照片、试验场功能规划图或国家级车辆试验场鉴定证明材料的得5分3.承诺有整车试验场,但提供相关材料不全得3分4.无整车试验场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得分 | 8 | 客观分 |
5 | 技术部分 | 培训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进度时间、培训计划、培训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培训方案详细、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得5~8分培训方案较详细、主要内容未遗漏、条理较清晰得2~4分培训方案不详细或无培训方案得0~1分 | 8 | 主观分 |
6 | 商务部分 | 同类业绩 | 根据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的近三年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进行评审,每有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未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不全的,不予得分 | 3 | 客观分 |
7 | 商务部分 | 质量保证 | 为保证产品质量,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产品制造商管理体系规范健全:1.通过国家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 ISO/TS16949或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ISO 3834-2焊接质量体系认证的 有一项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 | 客观分 |
8 | 商务部分 | 工艺先进性1 | 车辆具有良好的防腐性能。根据车辆制造商对车辆防腐技术工艺先进性进行综合评价打分,采用进口整车阴极电泳防腐工艺的得8分,采用国产整车阴极电泳防腐工艺得4分,采用散件电泳或其它防腐工艺的得1分(需提供电泳设备采购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电泳车间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 | 8 | 客观分 |
9 | 商务部分 | 工艺先进性2 | 因采购产品为应急处置类产品招标产品核心部件需采用采用激光焊接和切割技术,保证产品稳定性能。在激光焊接和切割技术方面,投标产品制造商注重产品工艺提升:1.具有焊接机器人;2.先进激光切割工艺设备的 有一项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工艺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客观分 |
10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 | 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网点、配件供应等进行综合评议。供应商售后服务保障内容科学、合理,售后服务体系完整、针对性强,综合实力强大得5~8分供应商售后服务保障内容较科学、合理,售后服务体系较完整、针对性较强,综合实力较强大得2~4分供应商售后服务保障内容一般或未能提供售后服务保障得0~1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8 | 主观分 |
合 计 | - | 100 | 满分 |
加分因素 | 加分说明 |
节能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5%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5%。 |
环保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5%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5%。 |
加分项评分标准(一)基本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评分细则附件3
包号 | 3 | ||||
序号 |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分类主观分、客观分 |
1 | 价格部分 | 价格 | ⑴ 合理最低报价满分。⑵ 投标人报价得分为:T=Cmin/C×50T为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C为投标人报价;Cmin为合理最低报价。 | 50 | 价格分 |
2 | 技术部分 | 车辆参数技术指标 | 1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标注项符合招标文件产品要求中车辆参数指标的得20分,★标注项须符合招标文件产品要求中车辆参数指标的不得偏离,如偏离文件无效。非★指标每有1项技术指标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 20 | 客观分 |
3 | 商务部分 | 商务1 | 投标单位同类车辆业绩情况相关证明文件,销售合同类一份得3分,最高12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2 | 客观分 |
4 | 商务部分 | 商务2 | 投标单位具有生产厂家认证的售后服务人员岗位认证证书,一张证书得2分,最高6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 | 客观分 |
5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 | 车辆生产厂家设有24小时服务400电话的得3分。 | 3 | 客观分 |
6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 | 承诺车辆动力总成、传动总成及零部件质保4年(10万公里)得3分。 | 3 | 客观分 |
7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 | 在当地能够提供整车的维修与保养业务,其中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得2分;2小时到达现场得2分;提供免费首次保养得2分,最高得6分。 | 6 | 客观分 |
合 计 | - | 100 | 满分 |
加分因素 | 加分说明 |
节能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5%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5%。 |
环保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5%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5%。 |
加分项评分标准(一)基本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评分细则附件3
包号 | 4 | ||||
序号 |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分类主观分、客观分 |
1 | 价格部分 | 价格 | ⑴ 合理最低报价满分。⑵ 投标人报价得分为:T=Cmin/C×50T为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C为投标人报价;Cmin为合理最低报价。 | 50 | 价格分 |
2 | 技术部分 | 车辆参数技术指标 | 1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标注项符合招标文件产品要求中车辆参数指标的得24分,★标注项须符合招标文件产品要求中车辆参数指标的不得偏离,如偏离文件无效。非★指标每有1项技术指标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 24 | 客观分 |
3 | 商务部分 | 车型评价1 | 投标单位同类车辆业绩情况相关证明文件,销售合同类一份得3分,最高12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2 | 客观分 |
4 | 商务部分 | 商务2 | 投标单位具有生产厂家认证的售后服务人员岗位认证证书,一张证书得2分,最高6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 | 客观分 |
5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 | 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得1分;2小时到达现场得1分,最高得2分。 | 2 | 客观分 |
6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 | 承诺车辆动力总成、传动总成及零部件质保4年(10万公里)得3分。 | 3 | 客观分 |
7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 | 在当地能够提供整车的维修与保养业务,且提供免费4年(10万公里)保养得3分 | 3 | 客观分 |
合 计 | - | 100 | 满分 |
加分因素 | 加分说明 |
节能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5%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5%。 |
环保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5%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5%。 |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
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3.交货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技术指标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
6.验收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付款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4.合同金额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
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
8.包装要求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9.伴随服务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10.质量保证期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11.质量保证10.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0.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3.违约责任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
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15.争端的解决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不可抗力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3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适用法律: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0.1招标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合同格式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20.5中标通知书;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中标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七、验收要求2.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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