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9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补助90%,市县配套10%。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阜宁、滨海县境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苏北灌溉总渠位于淮安、盐城市境内,建成于1952年,西起洪泽湖高良涧,东至扁担港入海,流经淮安市洪泽区、清江浦区、淮安区及盐城市阜宁县、射阳县、滨海县,全长168千米,沿线有高良涧闸、运东闸、阜宁腰闸、通榆河立交地涵、六垛南闸5个梯级控制建筑物,设计行洪流量800立方米/秒。总渠是淮河流域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分泄淮河洪水、灌溉及排涝、南(江)水北调及通航等任务。
阜宁县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总渠南堤堤防加固25.7千米、防渗加固19.75千米;总渠南堤堤坡防护新建3.619千米、拆建16.221千米及岸坡防护18.4千米,北堤堤坡防护新建10.818千米、拆建6.438千米及岸坡防护16.27千米;总渠南堤堤顶沥青混凝土道路恢复17.45千米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阜宁县境内工程概算50122万元。
滨海县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总渠河道涡塘处理0.555千米;总渠南堤堤防加固5.45千米、防渗加固29.94千米;总渠南堤穿堤建筑物拆建6座、加固1座;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滨海县境内工程概算11860万元。
工程等别为I等,总渠堤防级别为1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
施工总工期:确保于2025年底前完成堤防达标建设任务,2026 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
本次招标对应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概算约34.9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上述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阜宁、滨海县境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和可能发生的增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
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工作导则》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其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水利工程施工设计图纸;2.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否已经落实;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制图规范等要求;采用的水文、地质勘察资料是否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所采用的指标是否合理;建筑物的主要结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河道、堤防等工程(含水土保持、景观绿化工程)的质量技术指标和方案是否合理,土方平衡是否可行;建筑物的抗滑、抗倾、抗浮、结构沉降、边坡稳定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地基处理、防渗、消能防冲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建筑物混凝土的抗压、抗渗、抗冻性能指标及其他耐久性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机械、电气、自动化等设备的性能指标及其安装设计,金属结构制作及其安装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围堰、导流等重要临时设施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方案对周边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影响;涉及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等内容是否已调查清楚等;3. 按照《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利重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等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咨询技术服务,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项目执行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二)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否已经落实;(三)是否符合征迁、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专项设计批复;(四)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技术标准,不符合推荐性技术标准应当进行论证;(五)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规范》(DB32/T3260-2017)的要求;(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是否进行了技术论证。4.复核审查意见修改落实情况,并出具落实情况书面意见。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收到委托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专业(河道整治或引调水或灌溉排涝)设计甲级资质,或2019年4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概算≥10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或咨询(审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业绩要求:2019年4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概算≥10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或咨询(审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投入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4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 | / |
7.投入设备 | /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60%+B×40%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计算B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T:34.9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业绩 | 单位业绩 | 投标人2019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概算≥10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或咨询(审查)业绩的,有1个不得分,每增加1个得3分,最多得6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否则不得分。】 | 6 |
项目负责人素质、业绩 | 1.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资格的得4分; 2. 项目负责人2019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概算≥10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或咨询(审查)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有1个得4分,最多得8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能反映工程规模、特征及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有效证明,否则不得分。】 | 12 | ||
2 | 资源配置 | 专业配置 | 项目组人员中地质(岩土)、测绘、水工、机电、结构、规划、水保、环保、造价等专业配置合理、数量能够满足咨询工作需要,得27分,每少一个专业扣3分,最少得0分。 【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国家注册或执业资格证书为准,须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 27 |
人员素质 | 1.项目组人员中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的每有1人得2分,最多得4分。 2.项目组人员中具有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4分,最多得16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 20 |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35 |
合计 | 100 |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515-870192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印歌华、鲍璐
电话:025-86338124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