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凰湖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23343.0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2-440112-04-01-175596
预算金额23343.06万元
招标联系人贺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景锋139288703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6
公告正文
凤凰湖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2023-355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一、招标条件
本凤凰湖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343.064869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
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中新广州知识
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扩建两部分。改造面积约4038平方米,主要为
对原教学楼进行部分改造和拆除原运动场等;新建用地面积11993平方米,新建
建筑面积3922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03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8881平方
米),包括新建综合教学楼、幼儿园综合楼、综合体育馆等,其中最大单体建
筑面积为综合体育馆23653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为新建综合教学楼六层合计22
9米;最大单跨跨度为综合体育馆33.6米;改扩建后总用地面积31433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46496平方米,办校规模扩大为48班,学位数2160人,具体以工程量
清单及图纸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凰湖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凰湖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参
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
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
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
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
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
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
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
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项
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
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工程造价等于或大于1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
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同时提供类似工程
业绩网页信息截图以供核对,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业绩网页信息截图
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
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
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
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
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
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
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
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
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
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
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
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
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
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
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
8484886.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
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
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
“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
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联合惩戒范围按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的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4、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
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
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
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l0/jzhdblxwjl/)公布名
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
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1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7月26日09时59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平台网站发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6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七、其他
详见附件凤凰湖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
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
联系人:贺工
电 话:020-82115026
电子邮件:177286751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联系人: 陈景锋
电 话: 13928870338
电子邮件: jianfa126@126.com
捧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凤凰湖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 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6月
6
凤凰湖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埔发改投批<2022>85号文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中新
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凤凰湖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凤凰湖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012-440112-04-01-175596
二、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020-82115026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82119707
联系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路2号501房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工、陈工 联系电话:020-
34801616、13560104599、13928870338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81336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凤湖中路及德铭路交界十字路口西北侧
四、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扩建两部分。改造面积约4038平方米,主
要为对原教学楼进行部分改造和拆除原运动场等;新建用地面积11993平方米,
7
新建建筑面积3922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03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8881平
方米),包括新建综合教学楼、幼儿园综合楼、综合体育馆等;改扩建后总用地面
积314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496平方米,办校规模扩大为48班,学位数2160人
。项目估算总投资284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429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扩建两部分。改造面积约4038平方
米,主要为对原教学楼进行部分改造和拆除原运动场等;新建用地面积11993平
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922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03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8
881平方米),包括新建综合教学楼、幼儿园综合楼、综合体育馆等,其中最大单
体建筑面积为综合体育馆23653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为新建综合教学楼六层合
计22.9米;最大单跨跨度为综合体育馆33.6米;改扩建后总用地面积31433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46496平方米,办校规模扩大为48班,学位数2160人,具体以工程量
清单及图纸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233430648.69元。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函》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7月1日00 时00分至2023年7月26日10
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
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7月1日00 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月26日10时00分。
8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
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
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
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
员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7、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
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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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
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
>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
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
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
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
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项目负
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
是指工程造价等于或大于1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
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同时提供类似工
程业绩网页信息截图以供核对,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业绩网页信息截图
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
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
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
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
10
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
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
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
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
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
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
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
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
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
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
post 8484886.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
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
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丛理。
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
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
“失信黑名单”为准);
11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
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联合惩戒范围按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的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4、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
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
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
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l0/jzhdblxwjl/)公布名单
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
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
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
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
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
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
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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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
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
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
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
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2115026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
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
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
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
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
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
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
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
疑中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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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三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
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
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7.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
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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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凤凰湖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
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
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
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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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丛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丛罚决
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
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
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
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
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
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
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
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
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
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
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
证”违法违规行为。
16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
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
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
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
>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
>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
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
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
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
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
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
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
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
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
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监督、检查。
17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包括:
o(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
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
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
”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
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
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
十一、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
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
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
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
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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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
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
)、《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
(2019〕66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
穗埔建(2020)183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施工围蔽及土地围蔽建设标准的
通知》(穗埔建<2023>56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施工围蔽及土地围蔽建设标准的
补充通知》(穗埔建<2023>71号)、《广州开发区建设局中新广州知识城分局关于进
一步提升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工程施工围蔽及土地围蔽建设标准的通知》(穗开
建知发<2023>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
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
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
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
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
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
计)。
19
十三、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
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
罚。
十四、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
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
内)。
十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
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如核实存在上述
第十条及第十一条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
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
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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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备注:
1、“岗位”要求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中格式《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填岗位一致。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
“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
丶“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
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
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
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
(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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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12-440112-04-01-17559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凤凰湖小学改扩建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凤凰湖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1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黄埔区财政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扩建两部分。改造面积约4038平方米,主要为对原教学楼进行部 分改造和拆除原运动场等;新建用地面积1199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9226平方米(地 上建筑面积303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8881平方米),包括新建综合教学楼、幼儿 园综合楼、综合体育馆等;改扩建后总用地面积314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496平方 米,办校规模扩大为48班,学位数2160人。项目估算总投资284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 费约24290万元。 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扩建两部分。改造面积约4038平方米,主要为对原教学楼进行部 | |||
招标内容 | 分改造和拆除原运动场等;新建用地面积1199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9226平方米(地 上建筑面积303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8881平方米),包括新建综合教学楼、幼儿 园综合楼、综合体育馆等,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综合体育馆23653平方米:最大建 筑高度为新建综合教学楼六层合计22.9米;最大单跨跨度为综合体育馆33.6米;改扩 建后总用地面积314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496平方米,办校规模扩大为48班,学位 数2160人,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825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233430648.69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 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上职称: | 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包工程)。 |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 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等于或大于1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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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 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 件的网络地址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gzg gzy. cn)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 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下载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 件开始时间 | 2023年7月 1日00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 止时间 | 2023年7月26日10时0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 | 2023年7月 26日10时00分 | 资格预审/投 标文件递交方 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 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 |
开标时间 | 2022年7月 26日10时 00分(与投标截止 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01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人 | 中新广州知识城 财政投资建设项 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大厦31 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贺工 | 联系电话 | 020-821150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发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广州开发区建设 | 联系电话 | 020-3480161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工程招投标管理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218133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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