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4672.7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72.7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量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20-6270197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9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pdf
公告内容.pdf 招标文件获取
开始时间:
2022-08-30 00:00:00
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2022-09-29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09-29 10:00:00
发布日期:
2022-08-30
相关附件:
- 消防项目招标公告(监管网).doc消防项目招标公告(监管网).doc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
本招标项目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项目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穗增发改投批〔202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来,省
自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
招
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
2.1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永宁大道以南、新誉北路以西。
投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增城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站新建工程,其建成具有地区性
意义,对社会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非常大,项目占地面积约9900.3标m2,为一级消防站,总建
筑面积约7702.87m2,其中地上约7702.87m2,其中:消防站面积约3776.49m2,包括消防
监
广,站主楼1-4层约3726.49m2,门岗约50m2;消防训练中心约2913.78m2,包括1栋2层消
管
防训练中心约2022m2,建筑高度18m,一幢6层体能训练塔约892.78m2,建筑高度约23.5m;
东
备勤用房,位于消防站主楼5层,面积约1012.6m2。室外市政面积约7547.42m2,配套建设
网
训练设施、道路绿化、地上省停车位和围墙。(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调整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职能部门审定的施工图和招标
招
人确认的功能需求书为准)。
标
工程估算: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166.87万元。
设计限额:最高投标限价为4672.75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投
4270.35万元、工程勘察费42.07万元、工程设计费137.82万元和以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
及临时设施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三项费用之和的5%计取预备费222.51万元(暂
定5%,最终根据概算预备费率确定,且投标阶段不作竞争)。标
2.3计划工期:456日历天
监
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2年10月1日(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签发时
间次日为准,实际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管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网
实际工期须满足下列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所有外业工作,提交全部正式工程勘察成
果资料。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
作,初步设计技术评审通过后3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广
(3)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合格及移交工作。
2.4东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省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工程、绿化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永久用水用电工程、柴油发,招
电机工程、燃气工程、室外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及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报建、
标
报批、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以及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具体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事项:,投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标
(2)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算及相应的报
建审批工作;,监
广
(3)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全过程工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工程
管
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网
省
(5)项目范围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运;
(6)现场七通一平(通路、通电、通给水、通排水、通讯、通宽带、通有线电视、土地招
平整)。
标
2.5前期服务机构说明:中量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可研编制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工程叁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
标
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
监
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
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管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网
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
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
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项目对项目对勘察、设计负责人要求的,可作为勘察、
设计方参与投标。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
广,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
东
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
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招
(1)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
标
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
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投
(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
标
员单位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以主办监
广
方为准;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
管
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东
的成员单位为准)。,网
省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总承包项
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中的合作方中出现一方或多方被禁入市场、吊销证照等行为的,须及,招
时按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替代方。
标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或以上
标
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监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管
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
网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
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
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
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
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
广,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东
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
省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其他要求:招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
标
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投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且拟担任本项目的工程
标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平台内的在册人员。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监
广
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一)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管
3.5东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
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
省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招
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投月30日00时00分至2022年9月29日10
时00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g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标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
监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管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2年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2年9月29日
网
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
9月29日10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 |
广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东 |
省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5.3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2年招9月29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增城交易部第1开标室。
标
5.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投
时间的信息为准。
标
5.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监
广
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管
5.6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东
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网
省
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如登记参
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招
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标
5.7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
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投
5.8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标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9月29日9时45分至10时
监
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1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需提供法定人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电子光盘需按招标
管
文件规定封装。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备
网
用)。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人也可不提
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gz.gov.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
(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东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
省
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招
(1)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标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62701971
(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投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5811851194
标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32821156,监
广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管
东,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62701971,网
省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81号13楼。
8.特别提示招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
标
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
出通知之日起计):,投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标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监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管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网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
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
致的(如有)。
9.其他
广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
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东
标。
省
(2)《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招
(3)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
标
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
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投
工程总承包应实行限额设计和施工,最高投标限价即为项目的合同最高限额,不得随意
标
突破。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投资额对应的建安工程费(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预备费作为最高投标限价。监
广
(4)本项目不设设计方案补偿。
管
(5)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注意事项东
1)投标人如违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网
省
知》(穗建规字〔2016〕3号)有关规定,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2)中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招
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标
3)中标人拟任本工程安全员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安全员(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
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投
(6)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
标
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监
管
(业主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网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一)
广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东
本公司就参加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
明:省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
招
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标
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投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监
广
在附属关系的;
管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东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网
省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招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标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标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监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管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网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广(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东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省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
招
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
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标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
投
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
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标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
监
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
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管
东
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
网
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省
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
招
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标
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
投
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
标
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
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监
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
管
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网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
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
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
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广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
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
东
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省
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
招
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标
声明企业:
投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标
技术负责人签字:
监
广,年月日
(企业公章)管
东
网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投标人声明(二)
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广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施工
东
总承包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省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的;,标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投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标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
印的;,监
广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管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
东
函的反担保的;
网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省
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招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标
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以下处理:,投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标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监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行公告;
管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
法进行处罚;,网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投标人声明(三)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声明
广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东,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省
合同的下列要求:
招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工程总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标
(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
我公司员工;,投
(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
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标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
监
广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管
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东
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网
省
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
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招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
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标
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投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
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
标
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监
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
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管
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网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
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
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广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东,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
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省
特此声明
招
标
声明企业:投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标
监
广
管
东
网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广投标项目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致: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东
省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
招
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标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投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标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监
广
分工内容:
管
东
网
联合体成员:(盖章)
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标
分工内容:
投
注:如有其他联合体成员可按联合体成员格式扩展。
标
签订日期:监年月日
管
网
2.1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永宁大道以南、新誉北路以西。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项目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条件招标公告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2年10月1日(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次日为准,实际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2.3计划工期:456日历天设计限额:最高投标限价为4672.75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4270.35万元、工程勘察费42.07万元、工程设计费137.82万元和以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三项费用之和的5%计取预备费222.51万元(暂定5%,最终根据概算预备费率确定,且投标阶段不作竞争)。工程估算: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166.87万元。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增城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站新建工程,其建成具有地区性意义,对社会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非常大,项目占地面积约9900.3m2,为一级消防站,总建筑面积约7702.87m2,其中地上约7702.87m2,其中:消防站面积约3776.49m2,包括消防站主楼1-4层约3726.49m2,门岗约50m2;消防训练中心约2913.78m2,包括1栋2层消防训练中心约2022m2,建筑高度18m,一幢6层体能训练塔约892.78m2,建筑高度约23.5m;备勤用房,位于消防站主楼5层,面积约1012.6m2。室外市政面积约7547.42m2,配套建设训练设施、道路绿化、地上停车位和围墙。(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调整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职能部门审定的施工图和招标人确认的功能需求书为准)。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4招标范围(3)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合格及移交工作。(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技术评审通过后3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所有外业工作,提交全部正式工程勘察成果资料。实际工期须满足下列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5)项目范围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运;(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3)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全过程工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2)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工程、绿化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永久用水用电工程、柴油发电机工程、燃气工程、室外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及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以及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项目对项目对勘察、设计负责人要求的,可作为勘察、设计方参与投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工程叁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投标人资格要求2.5前期服务机构说明:中量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可研编制单位)。(6)现场七通一平(通路、通电、通给水、通排水、通讯、通宽带、通有线电视、土地平整)。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中的合作方中出现一方或多方被禁入市场、吊销证照等行为的,须及时按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替代方。(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以主办方为准;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1)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4其他要求: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3.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一)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③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且拟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平台内的在册人员。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9日10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2年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2年9月29日10时00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2年9月29日10时00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g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
5.7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5.6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5.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5.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3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2年9月29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1开标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需提供法定人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电子光盘需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9月29日9时45分至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1开标室。5.8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监督电话:020-32821156(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5811851194(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62701971(1)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8.特别提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81号13楼。异议受理电话:020-62701971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工程总承包应实行限额设计和施工,最高投标限价即为项目的合同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投资额对应的建安工程费(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预备费作为最高投标限价。(3)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2)《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9.其他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6)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3)中标人拟任本工程安全员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安全员(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2)中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1)投标人如违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16〕3号)有关规定,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5)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注意事项(4)本项目不设设计方案补偿。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一)附件一:2022年8月29日(招标代理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代表人签字:声明企业:特此声明。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投标人声明(二)(企业公章)年月日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特此声明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行公告;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声明投标人声明(三)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声明企业:年月日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声明企业:年月日特此声明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致: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投标项目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注:如有其他联合体成员可按联合体成员格式扩展。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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