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二公局东萌公司广西连贺高速1标商混公开询价方式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08126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连山至贺州公路(广西段)融资+工程总承包№1标段-二广高速项目
预拌商品混凝凝土材料公开询价采购函
采购编号:FA00000108126
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由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连山至贺州公路(广西段)融资+工程总承包№1标段承建的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二广高速公路第3合同段(福堂-太保)项目所需预拌商品混凝凝土材料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意向供应商积极参与,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9月25日10时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信息系统。
一、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预拌商品混凝凝土材料合同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其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55公里范围内运输费、高速过路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明示及隐含的一切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暂定交货期:2024年8月至2024年8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太保镇-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福堂镇
4、供应质量或品牌要求范围:国标或应发包人质量管理要求参考使用国标或同等质量标准(无甲控要求的不能设置品牌或厂家范围),满足《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中的技术质量要求。
5、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交供应链系统注册,本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材料的相应检测证明性文件。
6、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7、履约担保方式: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提供合同额8%作为履约担保,采取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
8、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6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到场验收合格物资数量,由供需双方签署对账单,乙方于20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9、结算支付方式:
⑴支付条款:甲方于收到发票后次月支付上期货款的60%,其余40%滚动到下期结算,以此类推;不扣除供应产品的质量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关质量责任。
⑵支付方式:以现金转账和金融票据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支付。金融票据支付比例控制在总货款的5%以内,账期3月。乙方若需提前贴现的,产生的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
10、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须进行退换货处理,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11、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报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优先推荐低价供应商。
12、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合同、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与询价文件资格要求不一致。
三、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质量标准、检验与验收标准。
如有其他要求请注明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9)81145631
采购项目: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连山至贺州公路(广西段)融资+工程总承包№1标段项目经理部-二广高速项目
联系人:李梦阳
电话:13033446557
2024年9月25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混凝土
100
立方米
2
混凝土
2000
立方米
3
混凝土
100
立方米
4
混凝土
100
立方米
5
混凝土
2600
立方米
连山至贺州公路(广西段)融资+工程总承包№1标段-二广高速项目
预拌商品混凝凝土材料公开询价采购函
采购编号:FA00000108126
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由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连山至贺州公路(广西段)融资+工程总承包№1标段承建的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二广高速公路第3合同段(福堂-太保)项目所需预拌商品混凝凝土材料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意向供应商积极参与,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9月25日10时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信息系统。
一、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坍落度 mm | 单位 | 暂估数量 | 施工时间段 | 需求项目 | 项目地址 | 备注 |
1 | 预拌商品混凝凝土 | C15 | 100-180 | 方 | 100 | 2024年8月-2024年8月 |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二广高速公路第3合同段(福堂-太保)项目 | 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太保镇-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福堂镇 | |
2 | C20 | 100-180 | 方 | 2000 | | ||||
3 | C25 | 100-180 | 方 | 100 | | ||||
4 | C30 | 100-180 | 方 | 100 | | ||||
5 | C35 | 100-180 | 方 | 2600 | | ||||
6 | 合 计 | | | | 4900 | | | | |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预拌商品混凝凝土材料合同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其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55公里范围内运输费、高速过路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明示及隐含的一切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暂定交货期:2024年8月至2024年8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太保镇-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福堂镇
4、供应质量或品牌要求范围:国标或应发包人质量管理要求参考使用国标或同等质量标准(无甲控要求的不能设置品牌或厂家范围),满足《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中的技术质量要求。
5、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交供应链系统注册,本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材料的相应检测证明性文件。
6、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7、履约担保方式: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提供合同额8%作为履约担保,采取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
8、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6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到场验收合格物资数量,由供需双方签署对账单,乙方于20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9、结算支付方式:
⑴支付条款:甲方于收到发票后次月支付上期货款的60%,其余40%滚动到下期结算,以此类推;不扣除供应产品的质量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关质量责任。
⑵支付方式:以现金转账和金融票据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支付。金融票据支付比例控制在总货款的5%以内,账期3月。乙方若需提前贴现的,产生的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
10、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须进行退换货处理,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11、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报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优先推荐低价供应商。
12、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合同、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与询价文件资格要求不一致。
三、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质量标准、检验与验收标准。
如有其他要求请注明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9)81145631
采购项目: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连山至贺州公路(广西段)融资+工程总承包№1标段项目经理部-二广高速项目
联系人:李梦阳
电话:13033446557
2024年9月25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混凝土
100
立方米
2
混凝土
2000
立方米
3
混凝土
100
立方米
4
混凝土
100
立方米
5
混凝土
2600
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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