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园子沟煤矿防冲液压支架搬运车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w-2209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姚瑞18691774669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广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8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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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园子沟煤矿
防冲液压支架搬运车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W-220905)
项目所在地: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园子沟煤矿防冲液压支架搬运车采购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麟北煤业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
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防冲液压支架搬运车采购(详见公告附件:相关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园子沟煤矿防冲液压支架搬运车采购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园子沟煤矿防冲液压支架搬运车采购)的申请
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液压支架搬运车制造商;
2、液压支架搬运车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申请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六个月内)或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
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出具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液压支架搬运车供货
业绩不少于三项;
5、信誉要求:①近三年已完和目前正在实施合同履行过程中,申请人无诉讼或仲裁
情况(仅限于申请人败诉的);②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③申请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9月28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0日(国庆
节假期不报名),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
下同),通过邮箱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申请单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
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及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转账凭证等信息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Shaanxigz@163.com)即可报名。资格预审文件
售价为6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
场A座18楼B室(接受邮递))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时间:2022年10月18日09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26号百
隆广场A座18楼B室)。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陕投电
子招标平台》(http://www.stdzzb.com)上同时发布。
2、户名: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小寨支行、
账号:26125401040008039(公对公转账,备注公司名称)。
3、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发至财务邮箱:1216942917@qq.com,财务联系电
话:029-88668501。
4、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替换为“营业执照(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备注“购买陕西麟北煤业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园子沟煤矿防冲液压支架搬运车采购资格预审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宝鸡市麟游县两亭镇园子沟煤矿
联系人:姚瑞
电话:186917746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场A座18楼D室
联系人:高广
电话:15502989610
电子邮件:Shaanxigz@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公告附件:相关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总述
1、本技术要求仅限于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园子沟煤矿防冲液压支架搬运
车采购招标,该技术要求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
技术要求。
2、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相关的国际、
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3、供方如对本技术要求有异议,无论多么微小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需方
同意后,方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需方不同意修改,则仍以原条款为准。如供方没
有对本技术要求提出书面异议,需方则可认为供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要求的要
求。
4、需方如有除本技术要求以外的其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供需双方讨论、
确认后,载于本技术要求。
5、本技术要求经供、需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订货合
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在签定合同之后,需方保留对本技术要求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供方应允
诺予以配合。如需方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
7、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8、供方应仔细阅读技术要求中的全部规定,可提供比本技术要求规定的更优越的设
备和材料,供用户选择。正常生产所需要的部件无论在本技术要求中是否加以说明,均
应完备地提供。
9、本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设备型号仅供参考,不作为设备订货的唯一判定依据。
10、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一、供货范围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支架搬运车 | 车身宽度1.3米 | 辆 | 1 | 含备用履带一副 |
2 | 支架搬运车 | 车身宽度1.5米 | 辆 | 1 | 含备用履带一副 |
3 | 合同价款5%随机备品备件 | 批 | 1 | ||
4 | 随机技术资料纸质版 | 套 | 6 | ||
5 | 随机技术资料电子版 | 套 | 1 | ||
6 | 到货日期 | 合同签订后2个月 | 合同签订后2个月 | 合同签订后2个月 | 合同签订后2个月 |
备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成套的、完整的。凡招标文件技术文本中未提及到
的,属设备所必需的组成部分,也属供货范围。
二、工作面条件与概况
1012102工作面为中厚较薄的较稳定煤层,属结构简单-较简单煤层,煤层厚度介于
5.65m-8.48m,平均厚度7.03m,煤层坚固性系数1.26~1.84。2-1煤层顶板为中粒砂岩与
细粒砂岩,浅灰白色,以石英、长石为主,含少量白云母,分选性好,泥钙质胶结,顶
板稳定。2-1煤顶板无伪顶,直接顶为浅灰白色的中粒砂岩与细粒砂岩,厚度一般
1.9m-3.2m,平均厚度2.5m。煤层底板以中粒砂岩为主,厚度3.2m-5.14m,平均厚度4.3m。
1012102工作面辅助运输巷(宽×高)5400×3500mm。
1012102工作面带式输送机巷(宽×高)5600×3500mm。
三、现有设备型号
防冲液压支架:ZQ4000/20.6/45。
注:本次采购的防冲支架搬运车需与ZQ4000/20.6/45型防冲液压支架相配套。
四、主要技术要求
1、技术参数
1.1、整机参数
1)额定负载:≤8000kg。
2)整车重量:≤16000kg。
3)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6700×1300×2650mm
≤6700×1500×2650mm
4)最小离地间隙:225mm。
5)最大行走速度:50m/min。
6)对地比压:≤0.1MPa。
7)最大牵引力:≥160kN。
8)最小转弯半径:≤4200mm。
9)转向方式:原地360°转向。
10)车架结构:前后分体结构。
11)稳车方式:履带+支撑腿。
12)噪声:≤85dB(A)。
1.2、防爆发动机装置
1)柴油发动机:防爆四缸四气门电喷发动机。
2)最大功率(防爆后净功率):≥80kW。
3)启动方式:气启动。
4)冷却方式:强制水冷。
5)油箱容积:≥110L。
1.3、进排气系统
1)进气方式:涡轮增压+进气栅栏。
2)排气方式:水套式排气管+废气水洗箱+排气栅栏。
3)尾气排出温度:<70℃。
4)尾气排放标准:国Ⅲ。
1.4、传动系统
1)传动方式:液压传动。
2)输入功率:≥80kW。
3)工作制动方式:弹簧制动、液压释放。
1.5、驾驶系统
1)驾驶室位置:驾驶室在车辆前部。
2)座位:驾驶室设1个座椅。
3)驾驶室座椅材质:不锈钢。
1.6、液压系统
1)液压泵及输出压力:柱塞泵,27.5MPa。
2)液压马达及输出压力:柱塞马达,27.5MPa。
3)液压油箱容积:≥120L。
1.7、履带行走机构
1)行走方式:履带式行走
2)驱动形式:液压马达+减速机。
3)最大行走速度:50m/min。
4)履带板宽度:≥450mm。
5)爬坡能力:≥15°。
1.8、警报装置
1)型式:气控喇叭。
2)操作方式:手控按钮式。
3)声压值:>75dB(A)(40m处)。
1.9、灭火器
1)灭火器数量及容量:2个,4kg/个。
2)灭火方式:干式。
1.10、电气系统
1)防爆型式:ExdⅠ(隔爆型)。
2)前灯数量:2个照明灯,2个信号灯。
3)尾灯数量:2个照明灯,2个信号灯。
4)光源形式:暖光源LED灯。
1.11、搬运机构
1)型式:门架叉装式。
2)起升方式:油缸+链条。
3)起升行程:≥600mm。
4)货叉可调宽度:300~1600mm。
5)货叉可调高度:990~3000mm。
6)货叉旋转角度:180°(左右各90)。
7)门架变幅角度:前后±6°。
8)左右滑动行程:≥900mm。
1.12、无线遥控系统
1)遥控距离:≥30m;
2)遥控器防护等级:≥IP55;
3)遥控器使用时间:≥10h;
4)遥控器数量:每车1件(单一匹配)
2、支架搬运车技术要求
2.1、车辆的设计、制造、出厂测试、验收等要符合国家和机械行业的有关标准和规
定,所用仪器、仪表及电气部件,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
书,并与该车型安标备案文件保持一致性。
2.2、设计和制造应满足的相关标准、规程、规翻:
1)《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版)
2)《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3)《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规范》(GB50533)
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器设备》GB3836
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6)《煤矿用防爆柴油机排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检验规范》MT220
7)《矿用支架搬运车车通用技术条件》MT/T989
8)《矿用防爆柴油机通用技术条件》MT990
9)《煤矿用支架搬运车车安全使用规范》AQ1064
10)《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9969.1
11)《安全标志》GB2894
12)《标牌》GB/T13306
13)电器产品应符合IEC标准/EN标准,机械产品应符合ISO标准
14)设备的设计与制造要求采用国际公制单位,个别部件采用英制单位应列出清单。
15)防爆电气设备应按中国国家防爆标准或其它中国防爆检验部门认可的标准制造。
16)设备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识牌。
17)上述标准均应为投标截止日时的最新有效版。
2.3、车辆采用防爆柴油发动机为动力,履带式行走,液压马达减速机驱动,安装前
置液压支腿机构,要求支撑强度高,承载面跨距大,稳定性好,各项性能必须等同或优
于规定值。
2.4、整车配备无线遥控系统,遥控操作模式与驾驶室手动操作模式具有双向互锁功
能,驾驶室的控制模式转换开关要设置锁止机构。
2.5、液压系统主要元件中:
液压泵选用TMThomas托马斯、力士乐、丹佛斯等厂家同等质量或更优质量产品;
主阀选用TMThomas托马斯、力士乐、丹佛斯等厂家同等质量或更优质量产品;
胶管选用德国马牌ContiTech、埃迪亚、伊顿等厂家同等质量或更优质量产品;
旋转油缸选用TMThomas托马斯、MOVECO、丹佛斯等厂家同等质量或更优质量产
品;
油箱及管路必须采用阻燃材料制造。
2.6、搬运机构可以实现叉取、旋转、左右横移、升降、变幅等操作,悬臂梁设旋转
油缸,货叉旋转幅度180°(左右各90°),货叉可以正向或反向安装,宽度可调,可操作
性强。
2.7、进排气系统应装有火焰捕捉器,尾气系统应装有冷却净化装置,车辆排放尾气
中CO、NOX等有害气体浓度,应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尾气排放标准满足我公司
尾气排放量CO含量≤600ppm的要求。
2.8、车辆应装设前、后照明灯和机尾信号灯,灯具数量、照度、安装位置应符合国
内、国际相关规范、规定;车辆驾驶室内、车身尾部,分别配置急停按钮实现紧急停车
功能。
2.9、车辆应采用电子防爆监控系统,监控保护项目完备齐全、系统性能稳定可靠,
具有倒车可视视频监控功能。
2.10、车辆安全保护装置应能连续监控,并显示发动机水温、排气温度、发动机表面
温度、油压、水位、转速、工作时间、故障时间、故障名称、故障等类型,存储信息≮400
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报警、自动停机,并显示故障信息:a.排气温度达到70℃
时;b.发动机表面温度达到150℃;c.冷却水温度达到95℃或设计值时;d.冷却净化水箱
水位低至设定最低水位时;e.机油压力低至设定最低压力时;f.车辆配置车载式瓦斯检测
报警仪。当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能准确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其声光信号应
使驾驶员能够清晰辨别,报警后1min内(时间可设定)自动停止防爆柴油机工作。
2.11、车辆安全保护装置的显示单元和各种监测仪表应安装在驾驶室的醒目位置,不
影响驾驶员的操作。保护系统具有传感器断线报警和停机功能,具有保护系统主机故障
报警停机功能;启车前具有保护系统自检闭锁功能(检查到超标项时不能启动)。
2.12、车辆安全保护装置采用后备电池供电,停车保护要实现发动机进气和燃油同时
切断功能。
2.13、车辆在运行和维修期间,可能受到撞击的零部件,均不允许使用轻金属制造,
其它非金属材料的零部件,应采用表面电阻值小于1×109Ω的阻燃性材料。
2.14、发动机壳体不得采用铝合金制造;非金属部件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
2.15、车辆所属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55,本安型电气设备防护等级
应不得低于IP55,所有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煤矿电气防爆标准,隔爆等级不低于ExdI。
2.16、车辆各种标识清晰、易懂、防腐蚀,并安装在明显的位置,并为简体中文,相
关部位应涂有反光材料标记。
2.17、供方应做好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工作,对车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
理解决。
2.18、整车入井前必须取得中国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证书,整车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8
年。
2.19、防冲支架搬运车需与我公司采购的ZQ4000/20.6/45型防冲液压支架相配套,满
足该型号防冲液压支架搬运需要。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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