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汇文路及周边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04.9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2023020133、JG066023132399
招标编号:ZG2023020133、JG066023132399
1. 招标条件 | |
南京大学建设项目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汇文路及周边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标段名称:施工 | |
2.2 工程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 | |
2.3 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 |
2.5 工程合同估算价:3049766.55元 | |
2.6 招标内容:鼓楼校区汇文路及周边提升工程 | |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项目此次改造面积约7500㎡,主要内容为管道铺设,管道清淤,沥青路面改造,人行道路面铺装出新,路牙(沿)铺设,增加雨水口、雨水井,更换井盖及局部景观出新。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雨污水管网、景观出新、安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提供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4.2、项目负责人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或网络打印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 3.4.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亲自全面管理该项目,并常驻现场(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每天不低于8小时,白天正常上班时间)。(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5、投标人未有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c. 若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实,发现所报内容失实或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公司愿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若因此给此次招标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我公司将自愿承担所有责任(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在投标人公司承担的,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若为总包合同,合同不能反映造价和工程内容的,可提供结算审计报告或建设单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3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不退。 (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 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非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下载文件、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4.3、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下载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有关信息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1室 5.3、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1室 | |
6.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 |
7.其他补充事宜 | |
7.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7.3、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5、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网站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南京大学 |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 |
联系人:赵老师 | 联系人:吴宏 徐鑫磊 |
电话:025-89688959 | 电话:025-83315832 83311056 1391393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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