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2024-2025年度成都高新区融媒体中心内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拟对 2024-2025 年度成都高新区融媒体中心内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2024-2025 年度成都高新区融媒体中心内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服务内容及时间
成都高新区融媒体中心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1366 号 2 栋(天府软件园 E8 座) 13 层 1 号房,分上下两层,共 2144.02m 2 。成都高新区融媒体中心内部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秩序维护服务、环境维护服务、接待服务、空调系统维保服务、绿化维护服务。服务时间为 1 年。
(二)项目预算及支付方式
项目预算为 40 万元(大写:肆拾万元)。超过此报价,投标无效。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项目费用分三次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首款,为合同费用的 40% ;中期考核合格后支付中期款,为合同费用的 40% ;余下 20% 为保证金,在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
(三)项目考核
成都高新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物业服务的日常考核管理工作,党群工作部每次付款前根据考核结果全额或差额支付该笔款项。融媒体中心主要从物业服务满意度( 40% )、房屋设施日常维修和养护服务( 10%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10%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10%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10% )、会务服务( 10% )、消防安全服务( 10% )七个维度进行考核(详细考核标准见附件 2 )。 90 分(含)以上足额支付相应款项; 60 (含)至 90 分的,按分数对应比例支付相应款项;低于 60 分的,党群工作部可不支付相应款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成交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其他条件
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 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之间无关联关系;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比选,禁止分包、转包。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
2024 年 8 月 7 日 17:00 (北京时间)前,将报名表(见附件 1 )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 624754070@qq.com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初步审核供应商条件。初审合格的,在收到报名表后 1 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比选文件》;初审不合格的, 1 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反馈审核结果。
初审合格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比选评审小组将在比选评审会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加比选。
(二)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须按照《比选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密封后加盖密封章(或公章)。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党群工作部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参加比选的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限
2024 年 8 月 8 日 14:00 至 14:20 (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送至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10 楼(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18 号高新国际广场 A 座)。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也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比选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4 年 8 月 8 日 14:30
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10 楼
六、联系方式
项目比选联系人:周冉,王雪
联系电话: 028-69762617
附件: 1.报名表
2.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表、竞争性比选评审表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 年 8 月 2 日
点击查看原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