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州区潞城镇东堡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金额
838.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38.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秋晨010-678058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6
公告正文
通州区潞城镇东堡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通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通州区潞城镇东堡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38.5093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范围东至潮白河,南至南刘各庄村与春明路交界处,西至春明西路,北至 东堡村北边界,总用地面积约 469 公顷,其中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约 126.67 公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州区潞城镇东堡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通州区潞城镇东堡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都须具有有 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必须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 表签字或盖章,格式自制)。 3.7.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 它联合体申请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 1 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近 3 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1 份在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209 室)购买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投标人自行携 带增值税开票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通州区潞城镇东堡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范围东至潮白河,南至南刘各庄村与春明路交界处,西至春明西路,北至东堡村北边界,总用地面积约 469 公顷,其中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约 126.67 公顷。2.2 招标范围:通州区潞城镇东堡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规划范围内的规 划综合实施方案(包括:单元地块控规、土地利用规划、单元城市设计)、市政交通规划综 合方案(包括:道路及交通设施规划、道路定线方案、市政规划专项、竖向专项规划)等编 制工作,研究范围内的编制完善控规方案研究,及编制分区规划及开发边界动态维护方案。2.3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全部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止。2.4 最高投标限价:838.5093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都须具有有 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必须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 表签字或盖章,格式自制)。 3.7.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 它联合体申请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5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5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授权委托书 1 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 份在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209 室)购买招标 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增值 税开票信息。 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如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如授权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事项请注明领取招 标文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近 3 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 达中路甲 12 号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二楼会议室 7.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通州区通济路 8 号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10-8437-865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联 系 人: 李秋晨、李凯、王佳明 电 话: 010-67805856 电子邮件: yiqunzhaobi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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