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7421]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东濠涌、景泰涌、驷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线路工程测量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城镇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道路工程周边环境整治方案修改及完善报建图设计报建通编制方案深化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设计现场服务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及交通疏解工程热力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监控工程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环保设施工程管线迁改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报告旧路检测控制点方案前期研究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可行性研究报告水环境治理片区品质提升碧道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品质提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完善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隔离岛建设工程共和片区改造提升道路升级改造特色节点提升建筑整饰提升土地整理基础数据摸查勘测定界现状测绘控规调整土地修复土地平整清场围蔽智慧社区建设主品房屋主房屋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建安工程监理设计服务立面测量勘察设计工程物探管线盲探地下管线测量建筑立面楼道街区尺寸测量设施摸查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编制设计变更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施工配合造价文件编制场地平整室外管线迁移图临设搭建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专项工程设计竣工图审核总平面规划结构室外给排水系统电气设计标识导引系统环保工程设计室外市政园林工程设计市政道路专业设计市政管线专业设计管线综合平衡设计设备选型意见设计方案报审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竖向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园林景观绿化建筑平立面环境节能保护概算复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控制价配合施工招标外电工程装饰装修主材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主要材料设备定价依据文件资料设计协调服务施工图审查设计总承包工程设计承包专业勘察进度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安全防护工程投资控制设计配合协调接口衔接设计管理专项工程勘察相关专业图纸及说明书造价方案效果图改造模型工程估算技术咨询协助甲方实施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技术验收专项工程验收施工方案生产工艺工法价值工程计算方法完整版施工图地质勘察配合协调服务图表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计算原理管理咨询工程实施设计界面的划分设备仪器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标识系统编制项目前期摸查报告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测定测实施测量技术文件勘探路由平衡设计给排水设计建筑给水市政管线接驳建筑照明配电疏散指示系统红线内电力管线平衡室内装修设计概算审核新技术应用专用机电设备专用电子设备设计专用设备设施拆除临水临电施工围墙施工便道施工总平面专项分包勘察专业专项勘察网上填报各阶段报建相关资料装配式建筑设计周边管线市政配套地形地貌工程设计策划新材料新设备修改图纸电子文档光盘动力室内外管线综合平衡图场外管线综合总图弱电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线综合图总平面图土建技术要求文件施工安装技术规格书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推荐档次及品牌建议安装说明建筑材料和设备建筑构配件驻场设计驻场服务人员的办公场地和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电脑彩色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对外报建报验协调工作报批报建验收统筹协调报批报建报验资料整理与乙方单位对接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设备材料技术指导性能要求图纸交底技术文件交底参加招投标答疑会答复招投标答疑文件技术附件招标配合服务报审报建配合服务技术协调送审技术性文件工程师整套系统初步设计成果文件设备技术说明书文本文件电子光盘图纸晒制预算会议招标澄清文件设计文件现场问题技术人员技术处理图纸会审会设计例会工程例会看样定板会设计巡场补充图纸分部子分部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各条文进行摘录汇编工程的报建工程总结设备系统调试设备试车设计变更预算书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程结算配合服务备案卫生煤气园林绿化技术支持相关文件交通便利条件各专业设计规划报建初步设计概算送报审评审对数施工图预算的审核施工招标工作设计中间资料勘察服务室内试验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勘察纲要取样测试监测勘察作业工程勘察文件工程勘察技术问题工程测量交桩水文地质交底岩土工程验槽购买有关资料障碍物拆除开挖地下管线的修复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用材加工进退场现场搬运高温勘察岩土钻探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用地红线坐标(表)立项批复文件设计任务书图档图文场地标高市政设施图建构筑物建筑总平面布置图技术资料驻场勘察勘察-设计专业工程招标需求书编制建筑勘察工程服务使用工程建设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监狱工程分包劳务装修住房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分区设计道路大中修改造小型工程测量成果数据1:500数字化地形图排水管线点成果表排水管线图排水管线探测路面调查检测报告钻芯芯样照片道路病害分布平面图电子文件数据光盘排水管线CAD图沿线慢行系统成果资料说明现场病害照片现场抽芯照片旧路处理交通分析围蔽方案环评施工图报审相关技术问题对接资料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控制系统基层进行论证分析行车道场地道路基础处理相交路口路线路基道路附属设施警告指示信息绿化设计电缆沟照明路灯箱变外电系统电力照明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7421
预算金额3963.00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020-3766882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东濠涌、景泰涌、驷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东濠涌、景泰涌、驷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742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时0分~2022年12月8日 15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88.29
- 投标人资格条件: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①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1.2.4 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专业(含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路桥专业(含相关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截止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牵头人签字或盖章。 1.2.8信誉要求: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专业(含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路桥专业(含相关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8日 15时0分 - 2022年12月8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时0分 - 2022年12月8日 15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2月8日 14时45分 - 2022年12月8日 15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工
- 代理联系人:梁工
- 联系方式::020-37668823
- 代理联系方式:020-61101333-187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监督电话:020-37668900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越秀五流域招标公告上网版.pdf越秀五流域招标公告上网版.pdf
- (穗越发改投批〔2022〕20号)(以此为准)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穗越发改投批〔2022〕20号)(以此为准)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 越秀区设计勘察设计书11.14.doc越秀区设计勘察设计书11.14.doc
- 勘察设计合同-模板-V1.0.doc勘察设计合同-模板-V1.0.doc
- 越秀五流域招标公告上网版.doc越秀五流域招标公告上网版.doc
- 越秀五流域招标文件上网版.docx
-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可研2021021.pdf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可研2021021.pdf
- 招标基础资料的说明.pdf招标基础资料的说明.pdf
- 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招标申请函.pdf招标申请函.pdf
- SL202211150020-20221117161459.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东濠涌、景泰涌、驷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市政工程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东濠涌、景泰涌、驷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 | JG2022-17421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 ||
招标代理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市政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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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1-18 0:00:00 | 2022-12-08 15: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1-18 0:00:00 | 2022-12-08 15: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1-18 0:00:00 | 2022-12-08 15: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1-18 0:00:00 | 2022-12-08 15: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1-18 0:00:00 | 2022-11-20 16: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12-08 14:45:00 | 2022-12-08 15:00:00 | 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一阶段开标 | 2022-12-08 15:00:00 | 2022-12-08 16:00:00 | 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12-08 15:00:00 | 2022-12-08 15: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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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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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一
一沙河涌、东濠涌、景泰涌、驱马涌、西濠
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
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O二二年十一月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
东濠涌、景泰涌、驷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
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
计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东濠
涌、景泰涌、驷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勘
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1.1.2工程位置:广州市越秀区。
1.1.3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修改、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
制、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概算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如有)、现
场服务等。
1.1.4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及交通疏解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
工程、■电力管沟、■绿化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监控工程、■
综合管线、□环保设施工程、□管线迁改。
1.1.5项目批准文件:穗越发改投批〔2022〕20号。
1.1.6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1.7建设规模:(1)沙河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
项目,位于广州环城高速以南,广州大道以西,沿江路以北,江湾大桥以东。
涉及路段有龟岗大马路、白云路、福今路、福今东路、达道路、东兴南路、明
月二路、寺右新马路、寺右二马路、东泰路、农林东路、梅花路、永福路、太
和岗路、农林下路、水荫直街、梅东路、水荫路、水荫南路、东环路、共和二
路、西元岗、共和路、明月一路、明月路、寺右一马路、寺右南路、春风路、
东山大街、筑溪街、东华南路、广九四马路、竹丝岗二马路、大沙头二马路、
绿荫路、东川路、大沙头四马路、东华东路、犀牛路、三育路、竹丝岗三马路、
农林上路、署前路、菜园东路等次干路及支路。
(2)东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广园
东路以南,下塘西路和文德南路以西,沿江中路以北,先烈南路和东川路以东。
涉及路段有万福路、麓景西路、德政南路、豪贤路、东沙角路、较场东路、麓
景东路、德政中路、北较场路、文明路、麓苑路、麓湖路、越秀北路、较场西
路、东华西路、法政路、麓景路、和平路、友爱路、团结路、横枝岗路、光明
路、爱国路、原道路、淘金路、华乐路、建设大马路、建设二马路、建设三马
路、建设四马路、建设五马路、建设横马路、北较场横路、黄华路、恒福路、
淘金东路、永泰路等次干路及支路。
(3)景泰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广州
环城高速以南,广茂铁路以东,三元里大道以西,站西路以北。涉及路段有瑶
台大街、瑶台前进北街、北站路、站西路等次干路及支路。
(4)驷马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位于流花
路及西华路以东,解放北路以西,环市西路以南,西华路以北。涉及路段有西
华路、人民北路、流花路、司马街、桂花路等次干路及支路。
(5)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应元
路以南,沿江西路以北,人民南路以东,文德路以西。涉及路段有吉祥路、连
新路、人民南路等次干路及支路。
本项目建安费约24259.73万元,总投资约29734.67万元。
本项目完成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勘察设计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
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勘察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勘察工作范围和内容:工程测量(五等水准精度)、地下管线探测、旧路
检测并提供移交满足项目测量精度的控制点等工作。
设计工作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修改、报建图设计和
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概算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如
有)、现场服务等。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及初步设计任务书。)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五等水准精度)、■地下管线探
测、■旧路检测、■现场服务、■方案修改、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
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树木保护专章编制
(如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方案前期研究):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
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
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应同时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证
书: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
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
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
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
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①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
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
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
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
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
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
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
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
料扫描件。
1.2.4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
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
人员。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专业(含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
工程师,或从事路桥专业(含相关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
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
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
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
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1.2.6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
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
的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
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
承接的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
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
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
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截止前组成,应以具备相
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
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
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
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
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
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
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
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
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
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
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牵头人签字或盖章。
1.2.11信誉要求: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
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
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3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操作流
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从发布招标
公告之日起接受网上登记,并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日。
网上登记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
1.3.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如招
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
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3.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
分。
(2)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第开标室。
1.3.4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登记
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
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1.3.5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
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
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投标登记的投标单
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
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1.4费用
1.4.1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88.29万元,其中:①设计费最高投
标限价为298.74万元;②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9.55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各分项限价及投标单价限价,否
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
1.4.2区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
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
算的原则。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
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
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
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
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
果的部分内容。
1.5工期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
案确定后3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
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
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
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
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6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
周边环境。
1.6.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
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3766882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
1.6.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
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
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6.5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
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
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7招标人
1.7.1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
1.7.3联系人:陈工
1.7.4电话(手机)号码:020-37668823
1.7.5传真号码:/
1.7.6电子邮箱:/
1.8招标代理机构
1.8.1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1.8.3联系人:梁工
1.8.4电话(手机)号码:020-61101333-1870
1.8.5传真号码:020-83310183
1.8.6电子邮箱:gjjldlb@sina.com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9.4传真号码:020-28866095
1.9.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招标管理机构
1.10.1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37668902
1.10.4传真号码:/
1.10.5网址:/
附件1:
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
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公平竞
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
定,现就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
东濠涌、景泰涌、驷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
整治工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和
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反垄断法》、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
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
竞争的内容,请于2022年11月日前向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
水利维护所提出。联系方式:020-37668823,邮寄地址:广州
市越秀区光东前街7-1,传真:020-37668823,邮箱:
423332152@qq.com。
招标基础资料的说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负责的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
涌、东濠涌、景泰涌、驱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
治工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已收集完
成。
特此说明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2022年11月17日
以此为准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穗越发改投批[2022]20号
项目代码:2110-440104-04-01-328583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越秀区
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区建设水务局:
贵局送来《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关于申请审批越秀区
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越建
水函[2022]38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经委托评估、征询相关部门及涉及街道意见、合法性审
查及区政府审定,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决策
风险评估意见为低风险。
二、根据《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建设方
案联合评审会议纪要》(越市政联审[2022]2号)及《越秀区
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建设方案联审决策会议纪要》
(越联决[2022]2号),建设方案已稳定。经核,我局原则同
意你单位报来的《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可行
性研究报告》。
三、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越秀区辖内。建设内
容主要分为:水环境治理、片区品质提升、碧道建设、环卫基础
设施品质提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完善、老旧小区改造等6大类
型,合共33个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附件1。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6324.03万元,其
中工程费用125929.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3018.69万元(其
中建设用地费用71441.23万元),预备费7375.37万元。项目建
设所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五、本项目各子项目建设管理模式详见附件1。
六、招标方式。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
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
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
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加快推进
项目建设。
-2-
此复
附件:1.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情况表
2.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30日
-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
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金
融街管委会,各街道。
-4-
附件1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组织实施单位 | 建设管理单位 | 建设管理模式 | 改造范围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备注 |
、水环境治理 | ||||||||
广州大道以西、达道路以东区排水管道修复和错混接整改工程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 自管 | 广州大道以西、达道路以东、珠江以北、广园路以南片区 | 主要新建DN300-DN800排水管9777.6米,修复片区7.3平方公里的排水管道 | 6094.04 | ||
、片区品质提升 | 、片区品质提升 | |||||||
越秀流花片区品质提升工程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 自管 | 越秀国际会议中心至越秀公园正门入口 | 开展流花天桥-越秀国际会议中心、越秀公园入口步行贯通工程,新建人行天桥一座,总长度50米。 | 1980.11 | ||
五羊新城特色街区品质提升工程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 自管 | 项目西至杨梵涌,东至广州大道中,北至新天地街,南临珠江 | 寺右新马路公交站改造约350平方米,五羊朝阶桥(空中连廊)约300米,新增2部垂直升降电梯,中央隔离岛建设工程约300平方米,寺右新马路东段步行提升约720米车场2500平方米等 | 5945.39 | ||
共和片区改造提升工程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 自管 | 改造片区约245643.8平方米,北至中山一路,南至八一岁验学校北门,西至达道路和共和村北侧,东至沙湾 | 开展建筑整饰4580平方米,道路升级改造(铺装市政及慢行设施)27490平方米,三线整治4292米,特色节点提升等。 | 3467.22 | 只对公共设施部分进行改造提升,不对小区内部的道路、建筑进行改造。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组织实施单位 | 建设管理单位 | 建设管理模式 | 改造范围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备注 |
沙河涌流城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 自管 | 广州环城高速以南,广州大道以西,沿江路以北,江湾大桥以东,改造范围约1051公顷,沙及路段有达道路、东兴南路,明月二路、寺右新马路、寺右二马路、中山一路、东泰路、农林东路、梅花路、永福路、太和岗路、农林下开展人行道、车行道、慢行设施、公共空间整体路、水荫直街、梅东路、水荫路、水荫南路、东环路、共提升,涉及机动车道73399.3平方米,人行道和二路、西元岗、共和路、明月一路、明月路、寺右一马22019.7平方米:提升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及多路、寺右南路、春风路、先烈中路、东山大街、筑溪街、杆合一6116.58米:建筑整饰提升20551.7平方米东华南路、广九四马路、竹丝岗二马路、执信南路、大沙及三线下地(规整)2446.63米等头二马路、绿荫路、东川路、大沙头四马路、东华东路、先烈南路、犀牛路、三育路、竹丝岗三马路、农林上路、署前路、菜园东路等。 | 29734.67 | |||
东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 自管 | 广园东路以南,下塘西路和文德南路以西,沿江中路以北,先烈南路和东川路以东。改造范围约885.1公顷,涉及路段有麓景西路、德政南路、豪贤路、东沙角路、较场东路、麓景东路、德政中路、北较场路、文明路、麓苑路麓湖路、越秀北路、较场西路、东华西路、中山三路、中山四路、法政路、麓景路、和平路、友爱路、团结路建设大马路、建设二马路、建设三马路、建设四马路、建设五马路、建设六马路、建设横马路、北较场横路、黄华路、恒福路、淘金东路、永泰路等。 | 开展人行道、车行道、慢行设施、公共空间整体提升,涉及机动车道86100平方米、人行道25830平方米:提升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及多杆合一7175米:建筑整饰提升24108平方米及三线下地(规整)2870米等。 | 29734.67 | ||
景泰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政和水利维护所 | 自管 | 广州环城高速以南,广茂铁路以东,三元里大道以西,站提升,涉及机动车道31957.4平方米、人行道西路以北,改造范围约289公顷,涉及路段有瑶台大街、9587.1平方米:提升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及多杆瑶台前进北街、北站路、站西路等。 | 开展人行道、车行道、慢行设施、公共空间整体合-2663.08米:建筑整饰提升8947.96平方米及三线下地(规整)1065.23米等 | 29734.67 | ||
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政和水利维护所 | 自管 | 流花路及西华路以东,解放北路以西,环市西路以南,西提升,涉及机动车道47937平方米、人行道14381华路以北、改造范围约386公顷,涉及路段有人民北路、流花路、司马街、桂花路等。 | 开展人行道、车行道、慢行设施、公共空间整体 | 29734.67 | ||
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 自管 | 应元路以南,沿江西路以北,人民南路以东,文德路以西提升,涉及机动车道11134平方米、人行道3340改造范围约478.8公顷,涉及路段有吉祥路、连新路、人民南路等。 | 开展人行道、车行道、慢行设施、公共空间整体平方米:提升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及多杆合一927米:建筑整饰提升3117平方米及三线下地(规整)371米等。 | |||
走马岗1号地块土地整理项目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 | 自管 | 走马岗1号地块 | 对走马岗路西侧、梓元岗路北侧,用地面积约25898.80平方米的地块开展基础数据摸查,勘测定界、现状测绘、评估、控规调整、土地修复、土地平整、清场围蔽等工作。 | 71441.23 |
平方米:提升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及多杆合一
3994米:建筑整饰提升13422平方米及三线下地
(规整)1597米等。
N | 一 | 六、老旧小区改造 | 三、碧道建设 | ||||||||
城区老旧品小区化提开5名 | 中心城区小区店 | 民间金融食家产融合 |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 越秀区环卫设施改造工程 | 环卫基础设施品质提升 | 沙河涌碧道 | 大塘街智慧社区建设 | 项目名称 | |||
生 | 生 | Y云 | “合执法落7 | 街道办事处 | 组织实施单位 | ||||||
代建单位送学2 | 办事处主 | 障局点 | 建设管理单位 | ||||||||
自管 | 票 | 建设管理模式 | |||||||||
共10.18公提升范围北路以东)区域 | 11.社仁自提升房22公)围面积X巷14号小 | 民间金融街 | 广州越秀国际人才中心 | 越秀区 | 沙河涌碧道 | 大塘街道辖区范围 | 改造范围 | ||||
学配套建82公顷。设等环卫设施、主要开展如 | 国提升服务设围面设施配套建设等。约27.23公顷。环卫 | 4告牌内约59公顷的区域进卡品 | 配厕无障12座垃圾压缩站 | 特色座椅等设施建设 | 慧消防等。活智慧社区大脑、智慧社区管理提升范围面积约40000平方米,S,以大塘街道重点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
6540.61 | 38 | 17364.31 | 446.26 | 1039.84 | 4280.51 | 396.75 | |||||
< | 9 | s | ||||
化提升 | (登峰街城区老旧小区i化提 | 泉街老旧小区S | 山花街城区小区化提 | (人民街旧小区改 | 光珞街老小区,江 | 项目名称 |
主品 | 房屋主 | 房屋4 | 组织实施单位 | |||
主单位 | 件的代建单位政府登 | 代建单位 | 件的代建单位民政府 | 件的代建单位4 | 自件的代建单位 | 建设管理单位 |
代建 | 建设管理模式 | |||||
巷1提升范围面3号5号北围墙不含1.环市中路 | 计3.8公顷)6.淘金北社区项目提升范围面积内已完成改造的区域备注:不金社 | 区域,合计4.73公顷提升范围兴街39号周边40、42、不合上铁通社区 | 风点2.桂花岗东街21目提范围面积约53.合计6.17公顷备注:不含I桂花岗社 | 牌 | 盘范合计5.75公顷提升面积约34.25公顷(备注:不含云台里社区 | 改造范围 |
服务项目提升范围设施店障套建设等环卫设施、公共空间 |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环卫设施、 | 道路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35.27公顷。主要开展 | 公共服务设项目提升范围面积套建设等公顷。 | 务设非服目提升范约34环卫设施、公共空间、公须主要开展小区内道 | 分证热日的环卫设施、要开展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46S7.70 | 4955.89 | 2872,45 | 4856.45 | 3963.14 | 5945.00 | 品 |
心
第4
而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组织实施单位 | 建设管理单位 | 建设管理模式 | 改造范围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备注 |
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黄花岗街老旧小区改造) |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 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黄花岗街道办事处按规定依法选择具备条件的代建单位 | 代建 | 东路436、438号、环市东路466号小区1-41号、50-51号环市东路430、434号、环市东路440号-446号(双号)东风东路729号、农林下路72、74、78号1:2御龙社区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48.3公项。主要开展小区内水荫社区、水荫南社区(天河路45号之9-25号、淘金东道路、供排水、雨污分流、“三线”整治、安防系路108、112、116、138号宫力御龙庭小区、淘金东路83号统、消防设施、无障码设施、环卫设施、公共空淘金家园B区入口处、淘金东路86-9号淘金家园B区入口间、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处、淘金东路124号淘金家园C区路口旁、水荫路69号):3区庄社区(区庄立交桥底,先烈中路段)区域,合计1.7公顷) | 5945.00 | |||
10 | 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农林街老旧小区改造) |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 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农林街道办事处按规定依法选择具备条件的代建单位 | 代建 | 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37.77公顷(备注:不含1.农林下路2区域,合计2.23公顷) | 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37.77公顷,主要开展小区内道路、供排水、雨污分流、“三线“整治、安防系统、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环卫设施、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 | 2971.61 | |
1 | 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梅花村街老旧小区改造) |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办事处 | 自管 | 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22.48公顷(备注:不含东风东路801内道路、供排水、雨污分流、“三线“整治、安防号大院以区域,合计5.52公顺) | 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22.48公顷,主要开展小区系统、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环卫设施、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 | 3963.14 | |
12 | 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东山街老旧小区改造) |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 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按规定依法选择具备条件的代建单位 | 代建 | 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37.36公顷(不含1.东湖北大院:2.教内道路、供排水、雨污分流、“三线“整治、安防工新村:3海印桥底区域,合计2.64公顷 | 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37.36公顷,主要开展小区系统、消防设施、无障研设施、环卫设施、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 | 2079.36 | |
13 | 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大东街老旧小区改造) |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 民政府大东街道办事处 | 自管 | 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32.99公顷(备注:不含1.三角市社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32.99公顷。主要开展小区5-11号(单号)、东川路1号之一之二区城,合计7.01公系统、消防设施、无障研设施、环卫设施、公共颐) | 空间、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 | 4757.27 | |
14 | 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白云街老旧小区改造) |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 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白云街道办事处按规定件的代建单位 | 代建 | 点区域,合计6.89公顷) | 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33.11公顷。主要开展小区内道路、供排水、雨污分流、“三线\"整治、安防系统、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环卫设施、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 | 3963.14 |
组织实施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建设管理模式 |
由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房屋管理局道办事处按规定代建依法选择具备条件的代建单位 |
由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房屋管理局道办事处按规定代建依法选择具备条件的代建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人房屋管理局民政府华乐街道自管办事处 |
由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建设街房屋管理局道办事处按规定代建依法选择具备条件的代建单位 |
总投资
序号项目名称改造范围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
(万元)
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38.76公顷(备注:不含1.钱路头直街
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内道路、供排水、雨污分流、“三线”整治、安防
152-1大院:2.钱路头直街街道局部:3.红胜坊4会同里区4856.45
(大塘街老旧小区改造)系统、消防设施、无障码设施、环卫设施、公共
域,合计1.24公顷)
空间、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
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58.52公顷,主要开展小区
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58.52公顷(备注:不含1.清水滚社内道路、供排水、雨污分流、“三线”整治、安防
164955.76
(珠光街老旧小区改造)区:2丽水坊区城,合计1.48公顷系统、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环卫设施、公共
空间、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
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51.85公顷,主要开展小区
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51.85公顷(备注:不含青菜岗社区内道路、供排水、雨污分流、“三线”整治、安防
174955.76
(华乐街老旧小区改造)区域,合计8.15公顷)系统、消防设施、无障码设施、环卫设施、公共
空间、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
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11.40公顷,主要开展小区
项目提升范围面积约11.40公顷(备注:不含1建设大马路
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内道路、供排水、雨污分流、“三线\"整治、安防
182971.61
(建设街老旧小区改造)系统、消防设施、无障码设施、环卫设施、公共
8.6公顷)
空间、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
合计226324.03
附件2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建安工程 | √ | √ | √ | |||
监理 | 7 | 7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
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
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核准部门盖章
2022年9月30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
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东濠涌、景泰涌、驱马涌、西濠涌
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
设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目前该招标项目已完成招标前各项准
备工作,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申请办理该招标项
目有关手续,请给予协助办理为盼。
专此函达。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2022年11月17.日
合同编号:勘察-设计合同
重要提示乙方(成二):乙方(成一):乙方(主):甲方:
第一篇合同协议书………………………………………………………………目录本合同由《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和《合同附件》三大部分组成,对合同中的部分内容设选项按标准化模式设置,采用“√”或“×”予以选择。合同中此部分内容,标注“√”的选项即为本合同采用,标注“×”的选项为本合同不采用。
3、本合同签订依据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1、词语定义第一章一般规定…………………………………………………………总则…………………………………………………………………………第二篇合同条款…………………………………………………………………
7、设计服务6、设计范围第三章设计工作内容………………………………………………………5、勘察、设计分包4、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第二章勘察-设计总承包…………………………………………………
11、设计事故第五章设计事故……………………………………………………………10、设计的质量要求第四章设计质量……………………………………………………………9、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8、设计人员
14、设计评审第八章设计评审……………………………………………………………13、工程投资控制第七章工程投资控制………………………………………………………12、设计变更第六章设计变更……………………………………………………………
18、勘察服务17、勘察范围第十章勘察……………………………………………………………16、设计收费的支付15、设计收费的计取第九章设计收费的计取及支付……………………………………………
23、综合考评第十一章综合考评…………………………………………………………22、勘察费的计取及支付21、勘察的质量要求20、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19、勘察人员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2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章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4、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第十二章信息化管理………………………………………………………
30、保险与担保第十六章保险与担保………………………………………………………29、索赔第十五章索赔……………………………………………………………28、乙方的违约责任27、甲方的违约责任
33、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第十九章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32、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第十八章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方式…………………………………31、税费第十七章税费……………………………………………………………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第三篇合同附件……………………………………………………………35、合同生效、解除及其他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解除与其他……………………………………34、不可抗力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表一、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表√附件3:拟投入主要勘察设计人员一览表表三、工程勘察设计费汇总表表二、工程勘察费计取表表一、设计收费计算依据表√附件2:勘察费、设计费计算表
√附件8:《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内容审及配合评审工作组织管理实施办法》(另册)√附件7: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风景园林工程技术指引(铺装、绿化及园林附属设施篇)(另册)√附件6: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汇编(另册)√附件5: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单及相应条款(另册)×附件4:乙方履约保函(格式)及承诺书表二、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表
√附件14:中标通知书√附件13: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附件1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及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更换保证书√附件11:乙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附件10:本项目招标澄清、答疑文件√附件9: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
(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1、工程概况(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篇合同协议书
2.1.1工程范围:2.1勘察-设计总承包范围和内容:2、勘察-设计总承包范围、内容和方式(5)本合同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4)资金来源:。(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号。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报批报建工作进展、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1)工程勘察工作:工程测量、立面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管线盲探)、岩土工程勘察(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2.1.2工作内容: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立面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管线盲探)),其中包括地下管线测量及摸查,线路工程测量,建筑立面、楼道、街区尺寸测量等,改造范围内道路全要素内容的摸查,改造中牵涉或者受影响的全部设施摸查,不能因为遗漏部分设施而影响下一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编制、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及设计变更、预算(含变更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含场地平整、管线迁移、临设搭建等)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细化设计过程的投资控制工作要求,包括分解、落实、反馈各阶段、各专业技术经济指标、限额设计量化指标;(6)其他工作:(5)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4)设计主要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标识导引系统、环保工程、、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管线综合平衡、设备选型意见等。(3)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在编制设计方案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平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乙方在提交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时需同时提交对应的施工图预算文件,并应确保本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质量,开项齐全、工程量准确、造价合理,并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如乙方不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及编制能力,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预算编制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乙方应将施工图预算编制相关工作(包括概算复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控制价以及配合施工招标、设计变更预算编制等)委托给专业造价咨询单位实施。乙方所委托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应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可以在甲方公开征集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库里选择相应的单位作为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乙方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就本项目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含配合施工招标工作)工作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乙方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质量和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从甲方公开征集的造价咨询单位库中另行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届时,甲方将相应扣减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并将该项费用支付给相关的专业造价咨询单位。√1、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要求: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及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报建配合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
2、本项目如√外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专业工程的设计专业要求高,若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能力,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给具有相应能力且获得项目业主与甲方的共同认可的专业单位实施。专项分包设计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全面负责管理和协调专业分包单位。专项分包各阶段设计文件须由乙方校核确认,并由项目负责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盖章确认(设计图要求含有两个单位的图签,双图签出图)。(6)招标控制价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工程量、定额、主材的对数等。(5)乙方应配合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如在本项目施工招标过程中,甲方对乙方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有异议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修改预算清单及价款,并配合解答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提出的关于预算清单及价款方面的疑问或异议。(4)如在本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发生设计调整,乙方应根据设计调整内容编制预算修改说明,并相应修改预算文件,同时按上述第(3)点的要求提供修改后的预算文件。(3)乙方提供的施工图预算文件应包括但并不限于: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含造价软件版)、工程量计算书、经济指标分析表、主要材料设备定价依据文件(含询价文件等)。其中,若主材价格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以下简称“综合价格”)中有价格的,则按《综合价格》中相应材料综合价格执行;若主材价格在《综合价格》中没有价格的,则在招标当季度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以下简称“《厂商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合理考虑下浮率后确定;若《综合价格》和《厂商价格信息》中均没有价格的,乙方应开展市场询价相关工作,询价单位不得少于3家,并编制询价报告,按合理的市场价格确定。(2)乙方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编制预算文件。措施项目清单必须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
2.4甲方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的时间按本合同条款第十章第20条的约定执行。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按本合同条款第三章第9条的约定执行。2.3勘察设计开始实施时间:合同生效之日。由乙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第2.1款约定的范围和内容实行勘察-设计总承包的方式,并对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及设计协调服务(包括√设计协调服务、√驻场服务等)等全面负责。合同价款计取及支付按本合同协议书第3条、合同条款第九章第15条、16条及第十章第22条的相关约定执行。2.2承包方式
√(2)工程设计费暂定:万元。√(1)工程勘察费暂定:万元,其中工程测量费暂定:万元;工程物探费(含管线探测)暂定:万元。其中:3.2按本合同条款第九章第15条约定的设计收费计取方式及第十章第22条约定的勘察费计取方式计算的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暂定为万元(大写:元)。3.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价和结算货币,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3、合同价款
√④竣工图编制费暂定:万元。√③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含配合施工招标工作)暂定:万元;√②驻场设计费: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①设计协调费: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2)其它设计收费:1)基本设计费(投标方案完善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直至竣工后1年内设计工作及设计服务的费用)暂定为万元。
(3)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1)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4.1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4、组成合同的文件注:本项目为配合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等)所需辅助测量等辅助性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设计费中,不单独计费。如发生辅助测量之外的工程测量等工作,该部分勘察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工程测量费浮动幅度为-20%。
(9)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8)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7)本合同附件[属本条第(1)项和第(6)项内容的除外];(6)甲方针对本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5)本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上变更登记资料;乙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5、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等信息作为合同附件。4.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的来往电报、信函、传真、会议纪要、有关对本合同补充的书面协议以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文件等,均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乙方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如乙方仍有异议的,可按本合同条款第32条的约定处理,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正式裁决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甲方的决定。(11)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10)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2、本合同自甲方、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义务及责任后,本合同自行终止。11、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10、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9、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8、甲方已建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乙方应投入足够的人员并配备足够的设备与该系统联接,确保及时准确地按甲方要求进行信息沟通及管理。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除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在更换后7日内将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提交给甲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盖章)(盖章)甲方:乙方(主):(本页以下无正文)1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二份,甲方执三份,乙方各执三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盖章)乙方(成一):
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
地址: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盖章)乙方(成二):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传真:电话:邮政编码:
总则第二篇合同条款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澄清、答疑文件签约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为确保勘察、设计质量、进度、效果所必须;(2)符合对本合同工程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1)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二、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合同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这些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原则:一、根据项目勘察、设计管理相关规定和本项目管理实际,本合同工程将实行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模式。甲方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图审查单位,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
1.3乙方:指在本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承包,□工程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甲方:指具有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主体资格和审核确认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在本合同中特指及其合法继承人。1.1本合同工程:指。1、词语定义第一章一般规定(4)不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勘察、设计人。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单位由甲方另行通知。1.8施工图审查单位:指受甲方委托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审查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1.7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对其总承包管理范围内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和勘察、设计配合协调、接口衔接等方面的管理。1.6(√勘察设计总承包,□设计承包)单位:在本合同中特指乙方。1.5工程负责人:指乙方委派的负责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1.4专业勘察、设计单位:指与甲方直接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且具有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甲方另行发包单位;或者按照本合同约定与乙方签订勘察、设计分包合同且具有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乙方分包单位。
1.14工程设计概算:指以初步设计为基础根据甲方关于本项目工程概算文件编制的指引文件(合同附件-6)的相关要求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甲方委托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核及有权审核部门批准的工程造价文件。1.13工程投资估算:指以方案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或按政府规定的评审通过的工程造价文件。1.12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指由乙方及专业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且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能满足投资与质量控制要求和作为下阶段勘察、设计依据或能指导施工实施的各阶段勘察、设计图纸、文件、计算书及说明书(含设计变更)、效果图、政府报批所需的模型及存有AutoCADR14或AutoCAD2000软件生成的电子格式文件的光盘、工程估算、概算、预算、配合甲方招标工作而提供的技术规格书等技术资料。1.11勘察、设计:指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运作和勘察、设计服务。1.10勘察、设计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1.9甲方驻场代表:指甲方委派的履行本合同的驻场代表。
1.20完整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全部文件,并保证与提交人自己保留的该部分文件完全一致。1.19勘察、设计服务:指乙方在实施本合同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各阶段工作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与管理咨询服务以及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勘察、设计问题,协助甲方实施工程、设备与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隐蔽工程的验收、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技术验收及工程验收等活动(包括乙方派出足够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设计服务)。1.18勘察、设计周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天数。1.17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书面确认增加的合同价款。1.16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由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总承包范围内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及服务的款项。1.15施工图预算:指以通过甲方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的施工图为基础根据甲方关于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指引文件(合同附件-6)的相关要求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有关方面审查通过的工程造价文件。
1.26清晰:是指每次交付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符号、尺寸标准、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1.25先进性:指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采用国际上先进和适用的施工方案、技术、工艺、工法、设备,或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技术、工艺、工法、设备为国内最优(国内同行业中技术排名前五名以内)。1.24可靠性:指根据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明示的条件情况投入的设备,所采用的工艺、工法满足技术控制指标要求,之后所形成的已完工程及投入使用的系统、生产工艺满足合同约定且能够在设计年限内充分、正常地实现其设计功能。1.23经济合理性:指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是在符合有效性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方案经济比选、价值工程等评价手段,经过甲方组织的评审产生确定的。1.22正确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均符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同时保证勘察、设计输入的基础资料完整、正确,勘察、设计方法、计算方法与结果、技术参数的选用正确、合理,构造合理,图面表达清楚、文字叙述准确,各专业勘察、设计协调统一。1.21有效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文件均符合合同约定并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
1.30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指经甲方认可或按公开、规范的程序授权的驻场代表、勘察、设计负责人分别签字或盖章的书面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1.2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由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它形式的补偿要求。1.28设计事故:指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的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对本合同项目造成极其严重恶劣影响的行为。(2)严重违约责任。指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其违约行为足以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或实质性的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1)一般违约责任:指虽然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但其违约行为不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1.27违约责任:指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6完整版施工图:指乙方按甲方要求,在项目全部设计变更设计完成后,汇总全部设计变更内容并将其反映在设计图纸上形成的施工图纸(即完整版施工图=原版施工图+设计变更)。1.35元:指人民币元。1.34国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1.33中国或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1.32天或月: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月指日历月。1.31书面材料: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本合同签订依据2.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乙方交付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的要求。勘察、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方无相应规范、标准、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所采用的标准、规定、依据或其解释。2.1语言文字: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来往文件、本合同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和资料等均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使用其他文字书写的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翻译成中文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则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7)《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6)《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3)乙方参加投标的方案、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版权属于甲方的其他投标方案。(12)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与双方权利义务有关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11)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场地标高、现有市政设施图的资料(绿化、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地质勘察资料等;(10)设计任务书;(9)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批复文件、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8)本合同协议书第4.1款第(1)项、第(4)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所约定的有关文件;
(1)对其总承包管理范围内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和勘察、设计配合协调、接口衔接等方面进行管理,确保各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的勘察、设计界面和工作内容清晰,不出现勘察、设计重复或交叉的现象,并保证本合同工程各专业接口及与周边工程接口(包括与市政工程接口)的良好衔接。4.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做好下列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协调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4.1如乙方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人代表乙方承担责任和接受甲方指令、指示和通知,并根据本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勘察-设计总承包及配合协调服务工作。√4、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第二章勘察-设计总承包上述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应是现行有效的,如国家或有关部门对上述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提出新的要求,双方均应按新的要求执行,必要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5、勘察、设计分包(5)乙方应编制勘察设计总进度计划,年度(季度)计划,并负责审核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实施性计划、月度(旬度)计划,定期对专业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月度(旬度)计划检查,并将相关的计划信息上传到甲方的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4)乙方应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与规划、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环保、卫生、煤气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勘察、设计文件报建和审批工作,保证勘察、设计文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3)对于在乙方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由甲方另行发包的设计单位进行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乙方除须对于其提交给甲方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预审把关外,还须积极配合相关的设计工作,提供相关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数据、图表、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相关的计算原理和方法等),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2)乙方应在实施本合同工程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各阶段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与管理咨询,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勘察、设计问题,并协助甲方的工程实施、设备与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隐蔽工程的验收、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技术验收及工程验收等活动。
(1)乙方将勘察、设计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5.3.2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5.3.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勘察、设计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勘察、设计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将勘察、设计项目分包后,未在勘察、设计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且未对该勘察、设计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5.3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做好分包管理工作,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5.2乙方所承接的专项设计内容,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及所属设计人员的限制,或者乙方指定的专项设计分包单位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可进行分包或由甲方将该项专业设计内容另行发包给专业设计单位;乙方因自行分包进行勘察、设计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分包合同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报送甲方和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及关键性工作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不得分包。
(3)本合同及分包合同中与分包勘察、设计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内容。(2)按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包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对分包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等负责。(1)接受甲方及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无条件执行甲方及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的指令。当甲方的指令与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的指令相冲突时,以甲方的指令为准;其他指令之间发生冲突时,应立即提请甲方协调处理。5.3.4分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勘察、设计,严禁再分包,并承担下列责任(包括但不限于):5.3.3乙方虽然没有将其承包的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分包,但在勘察、设计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勘察、设计总负责人、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负责人、各专业勘察、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驻场总负责人和驻场勘察、设计代表不是乙方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2)本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甲方认可,乙方将承包的部分勘察、设计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6专业勘察、设计分包单位与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关系乙方负责各项专业勘察、设计的相关专业和接口、界面的协调工作。5.5专业勘察、设计分包单位的管理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加强对分包单位履行义务的管理,保证分包单位全面正确履行合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第8.1款的有关约定,在甲方批准分包后5天内将分包单位勘察、设计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及设备仪器投入计划报送甲方且负责落实到位,并接受施工图审查单位和甲方代表的查验。5.4乙方的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部是乙方的分包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所承包勘察、设计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勘察、设计总负责人、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5.10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协调所有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确保由不同专业单位所完成的勘察、设计之间的配合和接口顺利、有效和可靠。乙方应负责保证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的完整性和整体性。相关费用已经含于合同总价中。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就其所在的勘察、设计现场安全向乙方负责,服从乙方对勘察、设计现场的安全管理。5.9乙方对勘察、设计现场安全负责,并对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5.8分包勘察、设计项目的价款由乙方与甲方结算。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的有关约定及时审核、申请支付各种勘察、设计款项。5.7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各专项勘察、设计的分包合同。无论是乙方分包的专业勘察、设计分包单位还是甲方另外发包的专业勘察、设计承包单位,都要接受施工图审查单位对其成果文件的审查。
√(3)室外市政、园林工程设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道路、园林景观绿化、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标识系统、室外给排水系统等的设计,以及室外各种管线综合平衡设计。√(2)方案修改及完善:根据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甲方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1)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含代征用地)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根据地下、地上物探成果报告,收集周边地下、地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资料,编制项目前期摸查报告;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实施工作,编制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勘探等相关文件;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6.1工程设计范围:完成立项(含可研)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最终以招标人具体工作要求为准):6、设计范围第三章设计工作内容
√(9)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各种专业设备、系统的管线在建筑物内、外的路由平衡设计。建筑物内、外的管线综合平衡设计以专篇形式提交。√(8)市政管线专业设计。√(7)市政道路专业设计。√(6)给排水设计: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用地内外与市政管线接驳等设计。√(5)电气设计:建筑照明配电、疏散指示系统等,室外配套工程配电和照明工程,红线内电力等管线平衡等。√(4)建筑设计:本项目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含标识系统)。保持项目整体性。
√(15)编制竣工图。√(14)编制施工图预算。√(13)编制设计变更预算。√(12)编制初步设计概算。√(11)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以及新技术应用的研究和设计。√(10)设备选型意见:就拟采用的专用机电设备、专用电子设备的选型于施工图设计开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书,但不设计专用设备。
√(2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现有设施拆除、管线迁改等内容的设计。√(20)临水、临电、施工围墙、施工便道、施工总平面等工程设计。√(19)环保工程设计。√(18)提供主要设备材料表及技术要求书,配合甲方的招标工作。√(17)对于专项分包勘察、设计文件,须由乙方及专项分包单位人员校核并会签盖章确认。√(16)在规划红线范围内,乙方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勘察、设计。
范围内所有设计专业均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最终以招标人具体工作要求为准)。6.2设计界面的划分2)负责网上填报各阶段报建相关资料,并负责纸质报送材料的整理组卷盖章工作。1)需进行装配式建筑设计,装配率需满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的要求;√(23)其他:√(22)项目前期摸查报告编制(项目建设范围内及周边管线、地上建(构)筑物、交通、市政配套、地形地貌等前期摸查),项目各阶段设计重点、难点分析报告。
(5)如在项目运作中遇国家或地区颁布新的标准、规定和依据,按新标准、规定和依据执行。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和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或解释所采用的标准、规定和依据。(4)乙方应在确定为中标单位后立即进行本合同工程设计策划,建立质量目标,规定质量要求,根据甲方总体实施计划和本合同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设计计划,根据《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计划管理规定》(合同附件-6)的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各项活动的实施时间,并保证设计的进度、质量,保证乙方设计范围内工程的施工进度不受影响。(3)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质量。乙方对其承担的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的设计成果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经济合理性、可靠性、清晰性负责,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对其的审查及审核并不减轻乙方的相关责任。(2)乙方应在设计成果文件中明确列出本合同工程设计涉及到的详细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名称、编号与版本)。(1)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遵守设计工作程序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控制好设计的每一环节。应满足广州市各专业部门的要求,如环保、卫生、交委、交警等部门的报建报审报批要求。6.3工程设计的总体要求
(11)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勘察、设计文件后,如获悉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合同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10)乙方应确保其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甲方、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甲方认可的本合同工程施工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施工图审查能力的单位的审查,如审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乙方应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及时解决并根据相关规定修改图纸,确保满足工程投资控制要求。乙方应及时提供修改图纸及调整预算,确保甲方相关招标工作的有效推进。(9)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应尽可能减少施工难度,为施工创造方便合理的施工条件;应尽量减少施工对城市交通、市民生活以及水利的干扰,并尽可能减少对施工期的影响。(8)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对本合同工程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进行认真考虑,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评价。(7)乙方应积极配合政府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审批、施工图审查单位、甲方的审核、施工图强制审查及图纸会审,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并按规定出具修改图纸。(6)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设计、资料管理、技术管理、现场配合等工作时,必须同时遵守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的相关设计、技术、图文、图档、工程的各项管理办法、规定和细则。
2)扉页(方案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总负责人签名);1)封面(写明方案的名称、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时间);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应为甲方最终确定方案的设计文件,文件的内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有权审核部门的审批意见、设计方案招标的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方案设计阶段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包括如下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6.4.1方案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6.4方案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
(1)乙方应在甲方选定方案的基础上,按专家意见和甲方要求进行完善,达到报建送审方案要求,并根据规划部门提出的设计条件进行调整。6.4.2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及文本文件2份、电子文档光盘1份。5)方案设计图纸(A3图)(具体图纸要求按设计任务书);4)方案设计说明书;3)方案设计文件目录;
6.5.1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6.5初步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5)乙方对各专业采用的新技术应作详细的介绍,以便进行评审和据以进行下一步的设计。(4)结构体系应进行初步的计算,保证结构方案是可行的。(3)乙方设计方案中应包含节能环保篇,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方案设计应对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及节能技术的应用进行三个以上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比较分析报告和推荐方案。(2)方案设计应对本合同条款第6.3条所述比选项目,提供至少两个比选方案,实施性方案应达到和满足进行初步设计的要求。
(5)效果图;(4)设计概算(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由专项设计单位提供相应的概算文件,由乙方负责汇总);(3)设计图纸(由各专业设计图纸组成);(2)设计说明书(含设计总说明、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结构计算书);(1)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应按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初步设计阶段的要求进行编制,由总章和各专业设计文件分章编制而成,应包括如下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2)能据以准备各主要设备、材料及饰面材料(送板);1)应符合甲方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实施性方案;(2)初步设计阶段须对本合同第6.3条所述比选项目,至少提供两个比选方案,使设计具备先进性、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并满足以下要求:(1)初步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6.5.2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初步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及文本文件、概算、效果图各一式10套、电子文档光盘1套、专业报建(交通、市政、环保、卫生、绿化)所需设计成果文件数量按报建要求提供;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各专业负责人、乙方签署。
(5)乙方应重点对设计范围内的给水、排水、电气、动力等管线进行各专业综合分析,协调并解决其中矛盾,成果包括室内外管线综合平衡图、场外管线综合总图和相关专业图纸及说明书。如果乙方的概算编制质量和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则甲方可从甲方公开征集的造价咨询单位库中另行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单位实施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根据《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规定并结合专业造价咨询单位实际工作比例计取,由乙方负责支付。(4)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概算文件中的开项必须齐全完整,造价指标必须准确,须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乙方编制的工程概算须同时满足甲方信息化管理的相关要求(本合同条款第24条)。5)能作为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的依据。4)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3)能据以编制、审核工程设计概算;
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系统图及功能要求点表)、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②弱电智能化工程(如有):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功能要求点表)、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7)乙方应确保相关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深度能够有效满足专项施工图设计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乙方提供的相关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6)乙方必须准确计算建筑面积,完善建设规模及经济指标说明。
乙方应按报建要求向甲方提交建筑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含文件、图纸、电子文档光盘(具体数量以报建要求为准);文本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1)将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果文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及甲方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相关设计成果文件。6.6.1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6.6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8)对于各类专项技术的设计,乙方须按照甲方建设需求和专项单位最终确定的研究成果、相关技术指标和标准,开展设计工作。√其他: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5)苗木迁移方案(图)如有;4)管线综合图(室外管线迁移图);3)设备材料表以及满足招投标要求的技术规格书;2)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包括道路、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园林景观等专业及各专项设计)的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计算书;1)总平面图;(2)对各专项设计施工图的技术接口进行审核并进行设计联络及完善;对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包括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的成果及乙方自行分包的设计成果文件)进行总体设计协调,提交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设计成果文件:
6.6.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文本文件5套、电子文档光盘5套;文本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5)编制竣工图。(3)在项目全部设计变更完成后,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设计变更,并将全部设计变更内容综合汇总并将其反映在设计图纸上而形成完整版施工图,并按如下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向甲方提供完整版施工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文件及图纸)文本文件5套、电子文档光盘_2_套;文本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6)施工图预算(包括配合施工招标工作)(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由专项设计单位提供相应的预算文件,由乙方负责汇总)。
4)能据以编制招标文件;3)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2)满足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1)应根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满足以下要求:(1)施工图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
(5)乙方应重点对设计范围内的给水、排水、电气、动力等管线进行个专业综合分析,协调并解决其中矛盾,并提供相关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管线综合平衡图、场外管线综合总图,和相关专业图纸及说明书),同时完成土建、机电设备选型意见、技术要求文件,并为设备材料推荐品牌。√(4)乙方按本合同协议书相关约定选定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后,须要求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根据甲方关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指引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包括配合施工招标工作),施工图预算中的开项必须齐全完整,须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和甲方工程信息管理的相关要求。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就其完成的工作和乙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为确保概预算工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需同时承担设计概算审核工作。(3)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应不存在错、漏、碰等问题。7)能据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6)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5)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
6.7.3设计文件对于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选用应该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的可实施性,重视和吸收施工单位对施工安装提出的意见,并充分考虑国内承建商的施工能力。6.7.2乙方应负责编制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技术规格书、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推荐档次及品牌建议、采购说明和采购时间表等,并包含施工要求、安装说明,同时并对国内规范以外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提出验收标准。6.7.1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6.7材料、设备选型的设计配合(7)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工程设计的特点,提供施工安装操作、安全防护的有关要求。(6)乙方应确保设计成果的完整性、有效性、正确性、可靠性及经济合理性。
6.7.9乙方应对本合同工程中可能采用的特殊设备和材料进行分析,若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预先选定相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商,以便为设计过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建议(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6.7.8由于本合同工程中采用新工艺而导致需要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的,乙方原则上须在项目档次定位的基础上向甲方推荐三家以上可供货的国内或国外厂商名称、以往业绩、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及样板等,所推荐的三家单位的材料、设备应该在价格水平上处于同一档次。6.7.7对于由甲方拟定的候选建筑材料和设备,在厂商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技术资料后,乙方须协助甲方鉴别其优劣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同时,乙方应派本项目专业负责人参与甲方组织的相关看样定板工作,出具材料核设备选型的相关技术意见。6.7.6乙方的设计文件在对本合同工程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进行描述时不得带有倾向性、排它性、指向某一特定厂商品牌或指向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如根据项目的定位、功能等的要求必须选用某种品牌或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时,乙方应事前书面详细报告甲方并获得甲方批准。6.7.5乙方应及时提供工程的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商及价格等资料,供甲方选择时参考。6.7.4设计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包括各专业采用的材料、设备),应提交进行性能价格的分析比较报告,不应选用不节能或已淘汰的产品;设备的选用必须考虑相关的系统配套,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国内产品。国内没有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或国内材料和设备性能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或其价格高于进口价格时,才采用进口材料和设备。设计中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按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提供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方面的资料)。
若设计工作不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部设计人员(包括各专业设计人和项目负责人员)在甲方指定地点驻场设计,时间可从签订设计合同开始到施工图审查合格为止。7.1.1驻场设计√7.1驻场设计及服务乙方的服务应符合国际通用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对于工程设计所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乙方应及时地提供服务,满足甲方在时间上的要求。7、设计服务6.7.10乙方应详细了解市场上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生产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周期(包括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并据此向甲方提出各种主要材料和设备(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的提前订货时间的建议。
(4)乙方驻场服务人员的名单须在进场前提交甲方审核,具体要求按设计任务书,所有人员必须通过甲方现场面试确认。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驻场服务过程中对乙方的驻场人员进行适当调整。(3)乙方驻场服务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并全部统一纳入甲方的统一管理,其出勤、休假等考勤由甲方负责,具体工作由甲方统一安排。(2)驻场服务人员的办公场地和家具由甲方提供;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包括电脑、彩色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由乙方自备;乙方应为驻场服务工作提供交通便利条件,确保驻场服务工作(含对外报建报验、协调工作等)质量。(1)为便于甲方与乙方及时沟通及协调,保证报批报建验收及乙方统筹协调管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本项目要求乙方派驻驻场服务人员提供驻场服务。服务时间从签订设计合同开始到项目验收为止。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统筹协调、报批报建报验、资料整理、与乙方单位对接等工作。7.1.2驻场服务实施驻场设计所需的场地、办公、交通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7.3.1乙方应在甲方进行的工程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编制用户需求书,制定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技术规格书、性能要求、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推荐档次及品牌建议等),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交底、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交底)、参加招投标答疑会、及时答复招投标答疑文件,审核及签署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技术附件,并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合同技术条款的谈判工作。7.3招标配合服务7.2.2对乙方提交报审报建资料的要求:提交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按照相关报审报建职能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提交要求和份数要求。7.2.1乙方应在设计过程各阶段按照本项目报审报建的要求,提交所有必需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刻制成光盘),并配合报审报建过程中必要的技术协调、送审技术性文件等工作,直至完成所有审批手续。7.2报审报建配合服务(5)乙方应保证驻场人员的稳定性,原则在驻场期间上不得更换,确须更换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且征得同意后方可更换。
7.4.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合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甲方的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及时派出各专业工程师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勘察、设计问题。主要工作如下(包括但不限于):7.4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7.3.5对于需要进行整套系统采购的设备,乙方应在施工图或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中予以明确。7.3.4乙方应负责协调各专业设计单位编写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等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和质量标准。7.3.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包括时间要求、深度要求等)提供本合同工程进行招标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必要的施工图、材料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等文本文件10套、电子光盘2张。如甲方需乙方晒制超出合同约定数量的设计成果文件,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清单收取相应图纸晒制费用。7.3.2对于甲方召开的相关招标会议(如招投标答疑会、预算会议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派出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投标答疑文件、招标澄清文件等的编制工作。
(6)乙方应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及时派出能独立解决现场问题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处理现场问题;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5)乙方应参加本合同工程的每周监理例会,并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应由乙方解决的技术问题。(4)乙方派出的常驻本合同工程工地的勘察设计人员,应做好本合同工程全部勘察设计项目的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配合甲方进行现场巡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当建设过程中对勘察设计文件有疑问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出专业工程师解决。属于一般勘察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况,应在1天内解决;属于重大勘察设计问题,可在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对勘察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之处,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3)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可按照专业施工进度分专业参加)需参加由甲方每周在施工现场组织召开的设计交底会、图纸会审会、设计例会和工程例会、技术问题协调会、看样定板会、设计巡场,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按照甲方相应管理制度和办法开展相应工作。(2)各施工阶段开始前,按乙方的勘察、设计分工,参与图纸会审,解答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并按规定及时出具相应的修改图纸、补充图纸及技术文件。(1)参与勘察、设计的技术协调会,做好勘察、设计交底工作。在工程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完成评标工作的前一周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对应采购招标范围的施工图、材料说明书及设备技术说明书等设计成果文件共10套、电子光盘2张。
7.4.3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及工程竣工验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出具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按时提交《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各一式六份。7.4.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对一些特殊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建议,配合编写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作业指导书),对设计各部分所应满足的规范、标准进行总说明,对各条文进行摘录汇编;对超规范(标准)之处,应初拟技术标准,供专家论证后执行。(10)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参加甲方召开的协调会、调度会。(9)乙方应参与工程的报建与竣工验收,参与编写工程总结。(8)乙方应协助制订设备系统的调试计划和参与设备试车调试。(7)乙方应在设备、材料采购订货前对有关性能、参数、规格及主要设备数量进行确认;按甲方要求对己订购的主要设备、材料的进行到货验收。
7.5.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结算工作所涉及的设计变更的相关设计文件(如设计变更预算书等)。7.5.1乙方应根据甲方指令提交本合同工程的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根据经批准的工作计划积极参与并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组织的本合同工程乙方设计范围内的工程结算工作,及时提交设计变更确认资料并确保其有效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保证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推进。7.5工程结算配合服务(2)对因专项工程验收、备案需增加晒制的图纸,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提交,相关费用按合同条款第16.8条的相关约定执行。(1)于各专项验收申请表送达后3天内,出具设计单位意见;7.4.4对项目各专项工程(包括规划、卫生、环保、煤气、给水、节能、园林绿化等)的验收、备案工作予以配合,具体验收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7.5.7乙方应将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包括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录入甲方的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乙方应根据经过甲方批准的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相关的分段结算工作。7.5.6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甲方可能对本合同工程按分部分项或单位工程进行分段结算,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分段结算配合工作的指令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相关的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7.5.5本合同设计范围内存在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工程设计服务内容的,乙方负责整理汇总其合同设计范围内所有设计单位的结算工作。7.5.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工程结算过程中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7.5.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8、设计人员7.7.2乙方应无条件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意见,修改好设计和相关文件,并提交修改后的终稿5份。7.7.1乙方应安排专人(1名)全面配合跟进所有报审报建工作(包括提供交通便利条件,准备相关报审资料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设计收费中),并按照批复文件完成修订版设计文件编制。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和规划设计人参加技术上门沟通解释工作。7.7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报审服务乙方应根据甲方或本合同工程使用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并参与工程的保修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对工程保修阶段(竣工证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发生的工程问题提交书面的技术建议及相关的工程设计资料。7.6保修阶段的服务
√8.4专业设计单位必须成立设计项目组,驻场人员须按照甲方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场所,在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下开展各项设计工作,确保设计进度和质量。设计项目组人员组成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8.3乙方如为境外机构,必须自行配备专业翻译一名。8.2乙方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项目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其中1人为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乙方须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设计时段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参加与本项目相关的勘察设计的工作联席会议、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会议、技术问题协调会议、方案比选研究会议、专家评审会议等,并做好汇报工作。8.1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的设计质量,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乙方(包括乙方分包单位)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为本合同工程派出的设计总负责人、设计驻场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驻场代表的职务、资历、资格须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非经过甲方同意,不得更换设计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可以参与学术及公司经营,但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履行负责人职责,不得缺席要求由总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无论是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设计人员还是根据甲方要求更换的相关设计人员,均必须是乙方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不含返聘人员)。
9、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8.8为保证项目组人员的稳定性,对设计人员实施拍照式管理,要求乙方提供项目全部设计人员及驻场服务人员的照片和签字证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随意撤换,且短时离开本地须向甲方请假并指定离开后的协调人,否则必须承担相应责任。8.7在设计高峰或项目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时,乙方必须集中力量确保设计进度。8.6当甲方认为乙方及其分包单位的设计人员、驻场人员及管理服务人员的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达不到设计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及补充相关人员,直至满足设计工作要求为止,否则甲方有权扣减设计费直至解除合同等。8.5甲方认为设计总负责人、设计驻场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驻场代表不称职时,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无条件更换,更换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书面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乙方该人员从甲方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
9.4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将设计成果文件或资料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允许采用邮寄快递方式),相关费用(包括运输、邮寄、电传、关税等费用)已经含于设计费中。9.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版次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勘察设计文件审批的要求及本合同工程各阶段建设的需要。9.2乙方必须按照经过甲方审批确定的设计进度计划及时提交设计中间资料,以满足甲方开展有关工作的需要,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用之内。(备注:上述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由甲方控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配合阶段<如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及设计变更等所需文件份数及时间按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执行。)9.1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相关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须一次性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根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的审核。乙方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为准。乙方除应按以下要求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引用图集的复印件、专业工程施工大样图、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等。设计成果文件提交的时间及套数如下: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提交日期 | 份数 | 备注 | |
1 | 勘察设计成果文件 | 中标后30天内 | 5份 | 电子文档1份 | |
2 | 规划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 | 按工作计划 | 按报建要求或甲方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
3 | 方案设计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 | 按工作计划 | 按报建要求或甲方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
4 | 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 | 按工作计划 | 10,或按甲方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含符合评审要求的软件版) | |
5 | 初步设计阶段相关报建、报批成果文件 | 按工作计划 | 按报建要求或甲方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
6 | 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含投资分析报告、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书) | 按工作计划 | 10,或按甲方要求提供 | 投资分析报告20份;电子文档2份 | |
7 | 施工图(按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并审批通过,包括预算、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技术要求书等文件) | 施工报建的成果文件 | 按工作计划 | 按报建要求或甲方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7 | 施工图(按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并审批通过,包括预算、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技术要求书等文件) | 施工图 | 按工作计划 | 10,或按甲方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7 | 施工图(按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并审批通过,包括预算、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技术要求书等文件) | 施工图预算 |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7个日历天内 | 10,或按甲方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7 | 施工图(按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并审批通过,包括预算、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技术要求书等文件) | 项目完工的完整版施工图 | 竣工验收前 | 10,或按甲方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7 | 施工图(按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并审批通过,包括预算、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技术要求书等文件) | 竣工图 | 按甲方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
8 | 总图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区域内各相关专业、管线综合、园林景观等内容) | 根据实际情况,按工作计划 | 按甲方要求提供 | 电子文档1份 |
d、各设计阶段进行各类方案比选时编制造价分析材料,给出造价分析结论;施工阶段,编制设计变更预算及相应造价增减说明。c、负责配合初步设计概算送报审、评审、对数工作;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施工图预算的审核工作;b、施工图预算(包括概算复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配合施工招标工作、设计变更预算编制等);a、编制合同设计范围内方案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变更预算;9.6造价文件编制及报审工作9.5在报建过程中需要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或设计中间资料的电子文档的,乙方应无偿提供。
10.2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其他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管理规定及办法汇编》(合同附件-6)中的相关要求,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甲方要求对设计进行优化。乙方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达到合同约定的相应设计深度负总体责任。10.1设计应体现甲方的建设意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尤其是强制性规范),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本合同工程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美观、适用、安全、经济,并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10、设计的质量要求第四章设计质量9.8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图纸图签一栏的签名必须由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或据本合同条款第8.5款约定按照甲方要求更换并被接受的)项目负责人及各相应专业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章,不得以印刷字代替。其中,根据本合同条款第5条的约定,经甲方同意分包的专项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由乙方负责审核,并由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章。9.7造价文件的提交。乙方提交的各阶段造价文件的数量及格式(含电子文件份数与格式)需同时满足合同及有权审核部门的要求。须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各阶段造价文件,待审定后,乙方须按照批复意见编制相应阶段造价文件的终稿并提交5份(含电子光盘两份)给甲方;其他造价文件,均要求提供5份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两份。
10.7乙方应提供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内有关部门对新材料及特殊结构的试验报告,并提供相应新材料及特殊结构在工程中应用的经验供甲方参考。10.6乙方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核意见对勘察、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改。当乙方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要求时,乙方应在收到政府主管部门、甲方、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的通知后5天内将经过修改的符合规定的勘察、设计文件交付甲方。10.5设计图纸必须按照国家对工程图纸规格的规定绘制,保持同类图纸规格统一。10.4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10.3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对工序方案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应明确提出关键工序的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累计发生5例(含5例,设计成果文件中每1处违反1条强制性规定的为1例);乙方逾期提交设计成果文件10天以上(含10天),或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1)一类设计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但未达到二类设计事故标准的):11.1按乙方违约行为的严重,设计事故分为一类设计事故及二类设计事故,具体如下:11、设计事故第五章设计事故
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累计发生7例(含7例,设计成果文件中每1处违反1条强制性规定的为1例);乙方逾期提交设计成果文件15天(含15天),或累计达20天(含20天)的;(2)二类设计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乙方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错、漏、碰,直接导致甲方招标工作进度、项目施工进度逾期累计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达10天(含10天)以上的。如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含有明显倾向于某一专门厂商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描述,或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了具有专一性、排他性的材料、设备而又未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理由的,累计出现4次以上(含4次);如经过甲方或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设计变更的审核,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的累计出现4次以上(含4次);
11.3设计事故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10款执行。11.2如发生设计事故,经过甲方审定,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乙方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错、漏、碰,直接导致甲方招标工作进度、项目施工进度逾期累计10天(含10天),或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的。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无法实施的(包括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明示的施工方案、工艺及措施难度极大或现有的施工条件无法实现的;设计成果文件中拟采用的材料设备无法采购的);如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含有明显倾向于某一专门厂商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描述,或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了具有专一性、排他性的材料、设备而又未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理由的,累计出现7次(含7次)以上的;如经过甲方或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设计变更的审核,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的,累计出现7次(含7次)以上的;
12.3乙方应充分考虑中国的施工安装条件和水平、材料供应的条件(即充分考虑设计与施工的衔接),若由于设计错误导致无法施工或采购材料,乙方应无条件修改或重新设计,并按本合同第28条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2.2由于乙方的成果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问题、设计错误、对设计基础资料选用不当、专业间接口出现矛盾等造成的设计更改(包括因此而发生的甲方另外发包的专项工程设计变更),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变更,并按本合同第28条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2.1乙方应本着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及《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合同附件-6)中的相关规定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12、设计变更第六章设计变更
12.9乙方有关设计的任何修改、变动或由于修改设计所引起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变更均须经过甲方的同意。12.8乙方应准确判定设计变更的类别,对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须提出预算造价分析,提交设计变更对工期影响评估的书面意见。12.7乙方应对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包括由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工程设计的设计变更和乙方分包的设计部分的设计变更)的完整性、有效性、正确性、可靠性、可操作性、经济性负总体责任,乙方应按《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合同附件-6)的相关要求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分拆、合并设计变更。12.6乙方应对本合同范围内的由其他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包括由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工程设计的设计变更和乙方分包的设计项目的设计变更)进行预审把关、审核及确认,确保本合同工程设计的总体性、完整性及相关专项设计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12.5乙方应在设计变更正式发出前对可能的方案进行比选,综合考虑工期、质量、造价等方面的因素,确保设计变更的经济性及有效性。12.4乙方负责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规定及《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合同附件-6)对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图纸会审记录进行审核;图纸会审记录中的内容须乙方核准并转化为设计变更后方可作为正式的设计文件执行。
13.4乙方须保证施工图预算与甲方、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的审核结果的误差不超过±5%,且不超过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工程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总额,确保满足甲方对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13.3施工图预算须以通过施工图单位审查的施工图为基础进行编制,编制范围应包括本合同条款第三章约定的全部设计内容(甲方另外发包的各专项设计的内容的施工图预算由其自行负责)。如招标过程中施工图发生调整,乙方应据此相应对施工图预算进行调整并及时报送甲方,确保招标计划的顺利实施。1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中的工程设计概算的准确性。工程设计概算应是依据初步设计中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量、价清单编制的,是客观、准确、可行的,并已包括依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造价管理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计费内容。甲方及时提供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资料和协助。13.1乙方承诺在不降低设计任务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的前提下,确保工程设计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有权审核部门审定工程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总额。13、工程投资控制第七章工程投资控制
(1)国家、省、市的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相关规定;14.2设计评审的依据包括:14.1对乙方设计成果文件的设计评审包括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甲方的设计管理部门及技术评审部门评审、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14、设计评审第八章设计评审如果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施工图预算超出经核准的工程设计概算,乙方必须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并保证设计质量标准和施工进度。
(7)甲方在设计过程中提出的明确书面意见。(6)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乙方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批意见;(5)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4)本合同中与设计工作的内容、范围、管理、服务相关的约定;(3)本合同工程的相关政府批文(包括但不限于立项许可文件、用地规划文件等);(2)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等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15、设计收费的计取第九章设计收费的计取及支付14.6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的设计评审意见、乙方在履行合同各阶段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报审报建服务、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结算配合服务的评价、保修阶段的服务)的实际情况,依照《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勘察设计单位设计成果及服务考核办法》(合同附件-6)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本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支付设计收费。14.5如乙方未能在设计评审的最终意见发出之日起3日内积极响应或逾期未能完成相关设计成果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第28条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按设计评审的最终评审意见实施(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相关设计责任)或直接委托其他设计单位进行相关的设计修改和完善,另行委托设计的相关费用(按需要进行修改完善部分的建安工程费占审定概算建安工程费之和的比例乘以本合同设计费计取)从本合同设计收费中扣取。14.4乙方对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存在异议的,在不违反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以甲方最终认定的意见为准。乙方应在设计评审的最终意见发出之后5天内完成其设计范围内设计成果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并提交甲方。14.3乙方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乙方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甲方的设计评审、甲方组织的专业人士评审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2)其它设计收费包括:√(1)基本设计费:基本设计费包含各阶段设计费、及其他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报审报建配合服务工作、招标配合服务工作、现场服务工作、工程结算配合服务工作、工程保修阶段服务工作)的费用。乙方完成其他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报审报建配合服务工作、招标配合服务工作、现场服务工作、工程结算配合服务工作、工程保修阶段服务工作)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基本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15.2本合同设计收费为完成本合同条款中所描述的设计及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的全部费用,分为基本设计费、其它设计收费两部分:15.1.2本合同设计费已包括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所需的费用(含各阶段专家评审费),计取时已综合考虑各种费率变化、物价变动。15.1.1本项目工程设计费中标价即为设计费合同签约价。15.1基本原则
×(1)总价包干,由乙方按中标价或双方议定的价格实行设计收费总价包干,不论任何情况的变化均不调整。15.3设计收费的计取及结算方式按下列约定执行:√4)竣工图编制费:占工程基本设计费的8%。√3)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占工程基本设计费的10%。√2)驻场设计费:指乙方按本合同条款第7.1款的约定,提供驻场设计和驻场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相关费用已经含于工程设计费中。×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为_____/____万元。)√1)设计协调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_。
√(5)本合同暂定工程费限额为元,工程设计费暂定为万元(中标价,其中,基本设计费为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为:万元,竣工图编制费:万元),合同工程设计投标下浮率为%;结算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如下约定结算:□②对本合同乙方实际设计范围内可以计算建筑面积的工程:按各单项工程的建筑面积之和乘以元/平方米单方设计费包干单价(该单价即中标包干单价或议定的包干单价)计取,建筑面积指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中的建筑面积。□①对本合同乙方实际设计范围内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工程:按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所有分项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乘以____%的费率(即中标费率或议定费率)计取。×(4)按建筑面积计取工程设计收费:×(3)按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本合同乙方实际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乘以%的费率(即中标费率或议定费率)计取。×(2)总价包干,当设计总承包范围没有发生变化的,设计收费不调整;当设计总承包范围发生变化的,设计收费结算价=合同设计收费×经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本合同乙方实际设计范围内所有分项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经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本合同约定设计范围内所有分项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万元,占工程基本设计费的10%。若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不由乙方实施,甲方不予支付本项费用;√驻场设计费:已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设计协调费:已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②其他说明:工程设计费=(基本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1-投标下浮率)①本项目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以结算建安工程费(对应设计内容)为计费基数,专业调整系数取;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取;并结合投标下浮率计算。
16.2本合同设计收费按本合同条款第15.3款确定后,具体支付节点和比例如下(支付节点对应的支付比例仅代表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分批次向乙方支付的合同金额,不代表乙方已完成工作内容对应的工作报酬):1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甲方财务制度要求提交申请支付文件资料,经甲方审核合格后十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作为定金,合计万元(大写:元)。本合同开始履行后,定金立即抵作基本设计费并计入合同进度款。16、设计收费的支付15.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本合同工程纳入广州市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于结算评审提出修正意见的,双方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纠正。结算时,按第①项的结算金额作为本合同工程设计费结算价,且最终结算价须符合有权审核部门相关规定(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竣工图编制费:万元。
5)若财政局对此项目进行财务结算审定,乙方承认以财政局审定结果,甲方按照结算审定结果全额支付。如甲方实际支付的设计费超过结算价的,乙方应当在结算完毕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退还超支设计费。乙方迟延退还的,每逾期一天按超支设计费的三倍银行同期储蓄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4)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本合同结算金额,且本项目工程竣工满一年后,乙方可提交支付申请,甲方支付设计费结算金额的3%。3)乙方完成合同全部设计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报送完整结算资料给甲方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2)乙方完成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经规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且提交全部施工图(修改版)及电子文件后,甲方支付至合同价的60%。1)乙方的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审查并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至合同价的40%(含定金)。(1)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f.设计范围内施工图预算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并取得审核结果。e.施工图预算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d.施工图预算金额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金额对比在5%以内(施工图预算金额偏差绝对值累计额相对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金额,核减率在5%以内);c.施工图预算编制文件组成必须完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说明,工程量计算书、主要材料设备定价依据文件资料等);b.设计概算经有权审批的部门审批,并取得概算批复;a.设计概算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复核完毕;
设计费支付方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本合同结算金额后,乙方按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款项申请手续,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一次性付清余下尾款。i.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招标项目取得中标通知书。h.施工招标过程中,如投标单位对预算文件的量和价提出异议,乙方能在规定时间内解答相关问题;g.施工招标过程中,如发生设计调整,乙方必须根据设计调整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预算修改说明及相应修改预算文件,提交修改后的预算文件成果并经甲方确认;
收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收费额(元) | 收费时间 | 乙方(主, )乙方(成一, )(元) |
第一次 | 20%(定金) | 合同生效后 | 乙方(主):乙方(成一): | |
第二次 | 20% | 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审查并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 | 乙方(主):乙方(成一): | |
第三次 | 20% | 完成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经规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且提交全部施工图(修改版)及电子文件后 | 乙方(主):乙方(成一): | |
第四次 | 37% | 待定 | 完成合同全部设计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报送完整结算资料给甲方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 | 根据结算金额调整 |
第五次 | 3% | 待定 | 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本合同结算金额,且本项目工程竣工满一年后 | 根据结算金额调整 |
16.5乙方领取款项前须按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可报销凭证。乙方承诺: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分包单位支付设计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付款情况予以监督。16.4乙方分包项目的设计费已全部包含在本合同设计收费总额之内,并纳入本合同一并结算。乙方在申请支付各次设计费时应连同其分包单位的设计费一并申报。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本合同全部设计项目的实施工作,并按规定提交全部技术档案资料,本合同设计收费结算金额已经获得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且工程保修阶段已经结束(竣工满一年),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结清本合同设计收费尾款;如工程保修阶段尚未结束(竣工尚未满一年),乙方可根据设计收费实际的支付情况申请支付至本合同设计收费结算金额的97%。本合同工程竣工后6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的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否则,甲方将自行进行本合同结算并上报,有权结算终审部门据此审定的金额即为本合同设计收费的结算金额。16.3设计收费的结算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相关的工程勘察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和广东省、广州市现行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相关的工程勘察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17.1勘察依据:17、勘察范围:第十章勘察16.7甲方委托乙方晒制的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设计成果文件(含施工图纸),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清单加收工本费;没有约定的的价格清单的,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A0:_4.0_元/张;A1:_2.0_元/张;A2:_1.0_元/张;A3:_0.8_元/张;A4:_0.5_元/张。非标图纸按图面大小换算成A2图纸数量,甲方按A2图纸的费用标准支付费用。16.6由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程序,甲方仅负责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支付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财政拨付的时间及金额为准,甲方无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延迟支付责任;在每次支付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支付申请并开具与支付费用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方可办理相关申报支付手续。
(7)中标通知书或甲方的勘察任务委托书。(6)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5)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文件;(4)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相关管理办法,具体见本合同附件;(3)本项目工程勘察许可等批文(复印件);(2)甲方提供的勘察任务书;
18.1乙方应参加施工图图纸会审、技术问题汇总与回复、各种技术协调会。18、勘察服务17.5其他:详见勘察任务书。17.4工程测量的任务与技术要求:详见勘察任务书。17.3室内试验的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详见勘察任务书。17.2岩土工程勘察的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详见勘察任务书。
√19.4乙方承诺投入负责具体勘察工作的人员(合同附件-3),在履行本合同履行期间,非经过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或再参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其他工作。√19.3乙方如为境外机构,应自行配备提供专业翻译一名。19.2勘察单位应根据勘察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勘察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勘察时段勘察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19.1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乙方为本合同工程派出的勘察专业负责人、勘察驻场服务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须满足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19、勘察人员18.2乙方购买由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地形图、地下管线图(包括电力、电讯电缆、煤气、自来水、污水等各种管道)等;
20.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交勘察中间资料,以满足甲方开展有关工作的需要,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费中。20.2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时间按甲方要求;相关勘察成果文件的质量须一次性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根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的审核。20.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文件5套及电子文档1份;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超过合同约定套数的,乙方可按每套300元的标准另行收取工本费。20、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19.6当甲方认为乙方及其分包单位的勘察人员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达不到勘察及勘察服务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及补充勘察人员,直至满足勘察及勘察服务工作要求为止;否则,甲方有权扣减勘察费直至解除合同等。19.5甲方认为乙方派出的勘察专业负责人、驻场勘察代表不称职时,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乙方该人员从甲方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
21.2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范围及技术要求实施勘察工作,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文件并对其负责。21.1乙方在开展勘察工作前,应向甲方提交勘察工作纲要,并按经过甲方审核批准的工作纲要实施开展勘察工作。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21、勘察的质量要求20.5乙方应在项目竣工阶段提交《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一式十份。20.4乙方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为准。
22、勘察费的计取及支付21.7乙方实施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时,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交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21.6乙方必须遵行甲方的相关勘察设计、图文、图档工程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乙方自行承担运输、邮寄或电传勘察文件资料(包括中间成果资料)的费用,提交资料、文件等应交至甲方日常办公所在地或甲方临时指定的地点。勘察文件的收发、传送管理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21.5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必须经过实地勘察获得,不得采用推断或借鉴,禁止虚假;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确认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合同要求;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含勘察费用)。21.4乙方编制的勘察方案及勘察成果文件(含实际完成的勘察工程量)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旁站监督单位审核确认后,再交由施工图审查单位负责审核,并以经审核后的文件作为结算依据,对于超过设计要求的勘察深度的工作量不计算;乙方应确保其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是完整、准确及有效的,且能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依据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的审核。21.3乙方应在勘察成果文件中明确列出本合同工程勘察涉及到的详细的勘察规范、规定及标准(名称、编号与版本)。
×(2)工程勘察费按如下方法计取:×(1)由乙方按中标价或双方议定的价格实行勘察费总价包干,不论任何情况的变化均不调整。22.2勘察费的计取及结算方式按下列约定执行:22.1.2本合同勘察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勘察工作内容及要求的全部费用,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就岩土工程向施工单位作出技术说明、解决设计或施工中的工程勘察技术问题,参加工程测量交桩、水文地质交底、岩土工程验槽、购买有关资料、勘察文件的修改、实施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工作(包括障碍物拆除、开挖、地下管线的修复等)、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用材以及加工、勘察作业机具的进退场及现场搬运等服务,以及综合考虑不同自然条件下、不同作业内容、不同复杂程度及高温勘察等一切因素下的勘探作业的费用。本合同条款第22.2款约定综合单价也已包含实施上述所有勘察工作内容的费用。22.1.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勘察费计取时已综合考虑各种费率变化、物价变动以及完成勘察工作所需的各项费用。22.1基本原则
③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②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①工程勘察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20%);√b、工程勘察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有关规定下浮20%计算,具体按以下约定:如发生岩土钻探,按150元/米结算。(注:本项目为配合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等)所需辅助测量等辅助性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设计费中,不单独计费。)×a、工程勘察费按实物工作量乘以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实物工作量指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合同的规定及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完成且经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但如勘察工作量大于招标勘察工作量110%,则超出招标勘察工作量110%部分不再另行计量。合同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
技术工作收费比例综合考虑取定为%;附加调整系数综合考虑取定为;实物工作量是指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合同的规定及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完成且经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为:(单位:元);其中:④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22.3.3乙方领取款项前须按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可报销凭证。乙方承诺: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分包单位支付勘察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付款情况予以监督。乙方未按时按量付款的,应依据本合同条款第28.8款第(1)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2.3.2乙方分包项目的勘察费已全部包含在本合同勘察费之内,并纳入本合同一并结算。乙方在申请支付各次勘察费时应连同其分包单位的勘察费一并申报。22.3.1乙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勘察成果文件并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查,且实际乙方实施勘察工作的实物工程量得到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确认后,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交申请支付的文件资料,报甲方审核合格后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勘察费总额的60%;本合同勘察结算资料报送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后,甲方支付至勘察费总额的97%;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本合同勘察费结算金额后甲方支付勘察费的尾款。22.3勘察费的支付:勘察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标准下浮20%计算,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概算批复中对应勘察费(测量测绘费)金额,且最终结算价须符合有权审核部门相关规定。
第十二章信息化管理鉴于本合同工程的重要性,为确保本合同工程质量,甲方将对参与本合同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综合考评的结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3、综合考评第十一章综合考评22.3.5甲方委托乙方晒制的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勘察成果文件(含施工图纸),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清单加收工本费;没有约定的价格清单的,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A0:_4.0_元/张;A1:_2.0_元/张;A2:_1.0_元/张;A3:_0.8_元/张;A4:_0.5_元/张。非标图纸按图面大小换算成A2图纸数量,甲方按A2图纸的费用标准支付费用。22.3.4由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程序,甲方仅负责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支付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财政拨付的时间及金额为准,甲方无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延迟支付责任;在每次支付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支付申请并开具与支付费用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方可办理相关申报支付手续。
a.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分解结构,并将分解结果输入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24.2设计管理乙方的计算机系统规划、配置和人员等应满足甲方的要求,以确保乙方可正确使用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乙方应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设计项目进行科学管理,全面提高设计管理水平。甲方使用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所有合同进行管理,乙方是该系统设计、文档系统方面的重要信息源之一,乙方应配置和运用该系统进行设计管理。24.1计算机信息管理的内容和基本要求24、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乙方应配置满足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要求的计算机和工作站来支持日常的设计管理工作。接入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计算机最低配置为:CPU主频1.6GH以上、内存1G以上、硬盘120G。24.4计算机硬件24.3计算机网络d.乙方应提供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在线状况的信息报告,应做到正确、完整、及时,但不因此免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有效书面文件的责任。c.乙方必须及时把设计进度的信息录入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b.乙方必须及时提供设计包的划分报告,并且把设计包及其所包含的图纸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24.7信息内容、格式及信息传递要求上述人员须参加岗位培训,经考核后方能上岗。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软件培训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提供。乙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门人员负责支持和维护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并报甲方备案。乙方至少应有1名数据管理和录入人员,负责采集、录入、核对甲方要求提供的信息,并保证数据的及时准确;负责与甲方计算机系统人员协调解决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中出现的问题。24.6人员配备及培训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在Windows2000或更高版本的操作系统上,计划编制软件由乙方自行负责。24.5计算机软件
25.1甲方的权利:25、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三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采用授权用户及密码验证以保证合法用户使用。乙方在接入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资源所有权属于甲方,在执行设计管理过程中,乙方仅可以访问使用与授权相关的信息。24.8信息安全乙方应及时准确地按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容和格式将相关工程信息录入并传递给甲方。如乙方如未能按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将信息录入或传递给甲方,甲方有权缓付或停付本合同价款。
25.2甲方的义务:(5)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甲方的权利。(4)勘察、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勘察、设计进度的监督权。(3)甲方有权聘请施工图审查单位作为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乙方应接受该施工图审查单位按照相关勘察、设计咨询法规和甲方赋予的权利所进行的咨询工作。(2)乙方在勘察-设计进度、勘察-设计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等权利;同时,甲方还有权将乙方存在的上述违约事实公诸于众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1)享有乙方勘察、设计文件的版权和全部使用权。
④由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③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②立项批复文件;①设计任务书;1)方案阶段提供的资料(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及文件,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具体如下:
①甲方对于设计方案的修改意见;2)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的资料⑧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版权属于甲方的其他投标方案。⑦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相关管理办法,具体见附件;⑥若本合同不包括勘察工程的,还应包括地质勘察资料等;⑤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场地标高、市政设施图的资料(绿化、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
②本项目工程勘察许可等批文(复印件);①甲方提供的勘察任务书;3)提供勘察相关的文件、资料④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③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②政府部门、职能部门审批意见;
(3)甲方单方面原因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应酌情签订补充协议。(2)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勘察、设计费。⑥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⑤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相关管理办法,具体见附件;④勘察范围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如有),勘察技术要求、技术资料;③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基础资料;
(8)在施工现场服务阶段,甲方应在施工现场免费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不含办公设备)。(7)甲方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在收到乙方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及确认问题的函件后,应在5个日历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每次勘察、设计会议纪要应在该次会议结束后两日内书面交付乙方或于甲方网站上公布。(6)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并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5)按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进度和阶段及时将乙方提交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转送相关部门审批,并根据时间表的规定将必要的审批件交付乙方。(4)工程实施前,若甲方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乙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派人与乙方的人员一起验收。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因在招标阶段及合同签订时适用的设计规范及标准发生变化,造成乙方对已经被甲方确认的设计返工时,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相关风险,双方须共同按照新规范、新标准推进设计工作,同时给予乙方合理设计时间和成果资料重复制作的费用,在规模投资不变的情况下,不再另行支付乙方设计修改的设计费用。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和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或解释所采用的标准、规定和依据。
(3)设计方案、图纸未审批之前,在不影响工期及合同约定的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的情况下,有权提出修改方案、图纸的建议。(2)拥有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署名权。(1)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勘察费、设计费。26.1乙方的权利:26、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甲方提交资料或者文件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含15天)的,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按合同的约定顺延相应的天数;甲方提交资料或者文件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4)乙方应加强对勘察、设计和管理服务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恪守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3)乙方不享有对勘察、设计文件的留置权,由乙方或其分包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文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给甲方的,不论乙方与其分包单位有何种约定或分工,均不得拒绝或拖延向甲方提交。(2)在勘察、设计各阶段,乙方应根据甲方或有权审核部门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勘察、设计,负责完成由于勘察、设计失误未获有权审核部门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1)在勘察、设计及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充分尊重和理解甲方、代表甲方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对勘察、设计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对合同没有约定的部分和没有描述的部分,双方应另行协商。26.2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外,乙方义务还包括但不限于:(4)有权依据甲方的意图和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展情况指令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专项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6)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5)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4)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在材料、设备的监造或调试过程中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进行包庇或以次充好,提高产品验收级别;3)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设计中选用价高质次的材料、设备;2)禁止向甲方及施工单位推销材料、设备,或以倾向性、排他性设计变相推销;1)严防重产值、轻质量倾向,确保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
27、甲方的违约责任第十四章违约责任(6)其他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履行的义务。(5)乙方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乙方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甲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乙方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给甲方。7)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
28、乙方的违约责任27.4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在乙方能够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相关责任单位应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27.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乙方勘察、设计竣工结算款的,除应支付乙方勘察、设计竣工结算款外,还应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给乙方计付该竣工结算款拖欠期间的利息。27.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进度款的,除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进度款外,还应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给乙方计付该进度款拖欠期间的利息。27.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的,除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外,还应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给乙方计付定金拖欠期间的利息。
(5)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即生效。乙方应在该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双倍返还定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通知生效之日起三天内停止全部工作,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天内离场。乙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且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和其它方面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4)部分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达到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即生效。乙方应在该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乙方必须在通知生效之日起三天内停止被解除部分的工作,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所交接资料必须完整且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交接资料不完整或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若因乙方拒交或延误交接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而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赔偿。(3)赔偿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2)严重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0000元/次,×20000元/次,×30000元/次)。(1)一般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3000元/次,×5000元/次,×10000元/次)。28.1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在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贿赂甲方人员或本建设项目有关主管人员的,视为不正当竞争并承担严重违约1次。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28.5勘察、设计管理、服务方面的违约责任28.4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与其他勘察、设计人签订勘察、设计协议,其他勘察、设计人有权在乙方已经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勘察、设计,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不得向甲方或者其他勘察、设计人索取任何报酬。28.3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按本合同条款第29条约定的索赔方式执行。必要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交纳。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主动交纳;逾期交纳的,甲方有权按逾期天数每天加收逾期交纳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28.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累计达3次的,另行追加严重违约责任1次;累计承担严重违约责任达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6)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缴纳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分别计算。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结算价款的25%,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1)未经甲方同意的,更换一般勘察、设计人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次;更换专业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万元/人次;更换项目勘察、设计总负责人、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负责人或者驻场勘察、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5万元/人次。(6)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要求更换人员的,按以下约定处理:(5)按合同约定投入的专为本合同工程服务的乙方驻场设计人员参与其他工程工作的,每发现一人次,视为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3)项的约定执行。(4)乙方纳入甲方统一管理的勘察、设计服务人员(含现场服务人员)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或者工作不称职的,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到期不更换的,视为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3)项的约定执行。(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或投入人员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一般勘察、设计人员的,每出现1人次,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该没有投入或者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勘察、设计专业负责人的,每出现1人次,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乙方要求更换人员的,按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6)项的约定执行。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宽限期内仍未将人员投入到位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接替其工作,另请他人的费用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勘察、设计费中扣减,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2)乙方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1款第(5)项的所约定的标准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10)对于甲方通知乙方(包括乙方分包单位)参加的会议(包括但不限于进场会、现场问题处理会议、工程验收会议、结算问题处理会议、质保期工作的相关会议等),被通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法定代表人、经报甲方批准同意的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项目负责人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缺席的,每缺席一人次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9)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做好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或配合协调工作,经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发出限期改正通知后3天内,乙方仍未能整改至令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满意的,视作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7)项的约定处理。(8)乙方未遵守甲方依据合同条款总则第二条约定所制订的各项制度、规定的,由乙方按所触犯制度、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所触犯制度、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视作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7)项的约定处理。(7)乙方应支持、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对甲方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第一次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第二次及以后,每发生一次承担严重违约1次,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3)甲方要求乙方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人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的现场人员,或者乙方主动要求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人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的现场人员并经甲方批准且经实践证实的,乙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事件(如重病、重伤、失踪、死亡等)造成勘察-设计人员岗位空缺的,乙方必须在出现空缺之日起五日内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予以补充,但无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未予补充或补充人员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标准的,视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投入勘察-设计人员,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3)项的约定执行。
C-本合同工程审定工程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总额。B-本合同设计收费(包括工程设计费及其它设计收费)总额;其中:A-实际增加的建安工程费;违约金=A×(B/C)×2(12)因乙方未按时按质地提供本合同条款第7条、第18条约定的各项勘察、设计服务,导致本合同工程建安费用增加的,乙方按以下公式计算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1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招标配合服务,或其招标配合服务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其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令甲方满意的程度的,导致甲方的招标工作不能按时顺利进行的,每确认1次,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勘察、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遗漏、错误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限期内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因此造成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条款第28.6款第(1)项的约定处理。(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甲方审核同意的勘察、设计进度各类计划要求各阶段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逾期3天以内(或累计达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乙方按1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逾期3天以上(或累计达10天以上)的,乙方按3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同时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28.6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方面的违约责任:(15)如乙方违反投标时的承诺,推卸履行相关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及专业工程招标需求书编制工作义务的,经甲方每确认1次,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14)如乙方违反合同协议书第6条、第7条的约定,未在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的,经甲方每确认1次,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1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足够的人员、设备、设施满足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信息化管理要求的,视作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7)项的约定执行。
√(8)若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相关负责人签章确认情况不满足本合同条款第9.8款约定的,乙方应在2个日历日内改正,最长不得超过7个日历日,否则应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经甲方认可的本合同工程施工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施工图审查能力的单位审查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确认,乙方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中存在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6款第(3)项的相关约定执行。(6)非甲方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并引起工程费用增加的,乙方应负责修改设计,保证工程总投资在投资控制指标内;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12)项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及因本合同所述的因新规范、新标准及新规定所引起的设计变更除外。(5)如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含有明显倾向于某一专门厂商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描述,或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了具有专一性、排他性的材料、设备而又未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理由的,每违反一次,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4)如经过甲方或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设计变更的审核,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的,第一次时,乙方承担一般违约1次;第二次及以后,每违反一次,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3)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如有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每发生1例,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
(5)因乙方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导致本合同工程投资失控,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12)项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4)如因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的缺陷及不完整、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深度不够等原因导致甲方另外发包的专项施工图设计无法满足投资控制的要求,乙方应及时完善、修改相关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12)项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3)乙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投资控制方面的违约相应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7款第(1)项的相关约定执行。(2)乙方提供的施工图预算经过甲方或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委托的其它单位审核后确定误差超过±5%(不含±5%)的,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突破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的,乙方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1次;乙方应负责修改设计,保证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内;如最终因此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12)项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28.7投资控制方面的违约责任:
(3)若乙方超出投标文件承诺的分包范围进行分包的,即使分包单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乙方仍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2)乙方转包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分包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设计分包管理的,视同不服从甲方管理,应按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7)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进度款,直到乙方完成相关工作为止。28.8勘察、设计分包、转包、违法分包方面的违约责任(7)由乙方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如果出现工程量偏差绝对值累计额相对于乙方报送总数量,误差率在10%~20%的,乙方除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外,每出现1次,还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误差率超过20%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工程预算编制费。(6)在本项目施工招标阶段或施工阶段,因乙方编制的工程概算和(或)施工图预算编制不准确而需要调整概算和(或)施工图预算的,乙方除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外,每出现1次,乙方还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
2)乙方其他工作人员签收。1)乙方现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2)送达程序:甲方以下列方式之一将书面违约处理决定送达乙方:(1)认定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28.10乙方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28.9除上述约定之外,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其他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情节较重的,应当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
(1)甲方将自己的索赔意向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在限期内纠正自己的违约行为,否则,甲方将考虑启用履约保函。29.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索赔:29、索赔第十五章索赔(3)甲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违约处理决定一经送达乙方立即生效。乙方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不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在收到违约处理决定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后15天内审核完毕且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乙方。3)甲方邮寄送达。
29.2在任何索赔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如果通过向银行索赔以及直接扣取勘察、设计费等方式依然不能完全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形式支付剩余索赔额。否则,甲方将按本合同条款第32条的约定处理。(4)如果通过向银行索赔的方式依然不能完全弥补甲方的损失,则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勘察、设计费中直接扣取。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本合同条款第30.3款的约定向甲方补充提交履约保函。(3)甲方向银行发出书面索赔意向七天内,乙方依然没有用实际行动纠正自己的违约行为或者纠正行为不能使甲方满意或者纠正行为无法弥补甲方的损失,则甲方直接向银行发出正式书面索赔通知。(2)限期届满,乙方没有采取纠正行为或者纠正行为不能使甲方满意的,甲方将索赔意向书面通知本合同条款第30.1款约定的保函出函银行。
(3)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乙方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格式向甲方提交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银行开出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元的《履约银行保函》原件。(2)乙方不按上述约定购买保险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本合同约定设计工作开展前,乙方应购买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30.1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如下约定购买设计责任保险和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文件:30、保险与担保第十六章保险与担保
√30.5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六个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退还履约银行保函。√30.4如果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或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条款第28.1款第(4)、(5)的有关约定执行。√30.3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导致甲方依据履约银行保函向银行索赔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使得本合同履行期间有效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等于乙方第一次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30.2乙方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是对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约后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担保,乙方的任何一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甲方均有权向出函银行提出索赔。(5)建设工程发生损失后,应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做出鉴定结论。(4)乙方如未能按约定提交履约银行保函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且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1.3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中国以外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31.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依据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必须缴纳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31.1乙方及其雇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一切收入,必须依照中国税法纳税,税金全部由乙方及其雇员承担。31、税费第十七章税费
32.2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2.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等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32、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第十八章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方式31.4合同能清晰界定建筑勘察工程服务的,应按相关税收政策缴纳增值税费,并由甲方代征代缴。
33.2本合同项下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署名权除外。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设计署名权,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在展览或书刊中进行展示、介绍及讨论其设计模型、外观图片、装饰效果图。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全部工作的成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勘察、设计文件、资料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勘察、设计,不得许可他人使用或作其他商业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责任。33.1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其因履行本合同而获得对方的相关信息。否则,泄密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33、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第十九章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32.3在诉讼过程中,除提交诉讼的部分之外,甲乙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条款。对于甲方依据本合同条款第28条的有关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及时移交资料和退场,同时不得妨碍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33.6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由责任方依法承担有关责任。33.5如工程需要使用专利技术,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方负责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因此而涉及的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4甲方拥有乙方为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等的所有权及完全使用权,并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法使用以上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用作本项目宣传及工程建设学术研究交流之用等)。33.3乙方保证本合同工程的设计文件、资料等均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34.3政府关于本项目政策的重大调整或本项目建设规划方案重大功能性调整,也属不可抗力。(2)里氏5级(含5级)以上的地震。(1)异常天气:仅指50年(含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10级(含10级)以上的台风。因异常天气袭击工地为确保安全而停工的,乙方应于台风、洪水天气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向当地气象部门索取工程所在地台风、暴雨天气资料或报告(含气象实况及对此分析的内容),连同工作日志、现场照片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方可认定为是不可抗力。34.2自然灾害的范围及其认定方式,按如下约定执行:34.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对本合同的勘察、设计或服务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不包括乙方内部的任何纠纷和纷争)等社会事件。34、不可抗力
35.2本合同第三篇所列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35.1本合同的生效及终止按本合同协议书第12条的约定执行。35、合同生效、解除及其他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解除与其他34.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对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乙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的延误,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提交勘察、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
35.6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甲方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甲方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甲方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5.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同时,有过错方应当向无过错方赔偿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5.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时合同即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2条的约定处理。35.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附件1:第三篇合同附件(本页以下无正文)35.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为切实加强廉洁工程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建筑活动,预防本工程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和廉洁,根据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乙方:甲方:工程项目地址:工程项目名称:
(五)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互动形成纵向监督合力,依照本协议书规定,对本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履行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四)发现一方在建筑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机关举报。(三)建筑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省、市和甲方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约定。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
4.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为自己、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等支付费用。3.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负担的费用。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礼物馈赠、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会员资格、高消费娱乐活动。1.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索取钱物或接受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以及其它支付凭证等。(一)甲方领导干部和从事该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在建筑活动中须严格遵守以下廉洁从业规定:第二条甲方责任
(五)成立监督工作机构,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协调给予解决。(四)组织开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三)加强对合同支付、合同结算等建设管理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审批效能方面的监察检查,提高建设管理服务水平。(二)合同签订后组织与乙方相关廉洁责任人见面会,进行廉洁工程建设交底,明确廉洁工程建设责任和目标任务、举报方式。6.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或暗示乙方购买项目工程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5.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4.不准暗示或要求为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提供方便和支付费用。3.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或其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及高消费娱乐等活动。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行贿或赠送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及其它支付凭证等。(一)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责任
1.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在乙方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由甲方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一)甲方违约责任第四条违约责任(三)按甲方要求参加廉政座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共同筑牢防腐防线。(二)组织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廉洁从业责任状,明确廉洁责任,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5.不准介绍和安排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1.甲方监督部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第五条甲方、乙方双方监管部门2.乙方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甲方将上报市检察院或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进行处理。1.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的,按本工程合同规定须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情节较重的,须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二)乙方违约责任2.甲方人员出现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第七条本协议书壹式份,各方各执份,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所属工程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时止。第六条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上级主管部门:。廉政责任人:,职务:;2.乙方监督部门:,举报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盖章)(盖章)甲方:乙方(主):(本页无正文)(本页以下无正文)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盖章)乙方(成一):年月日
附件2:勘察费、设计费计算表年月日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盖章)乙方(成二):
本表中的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报价。本工程专业系数暂定为:,复杂系数暂定为:,附加系数暂定为:。其中:“工程设计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万元(含增值税价,包含设计费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万元及竣工图编制费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注:1、“勘察设计费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勘察设计费报价表表一、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序号 | 计费项目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下浮率(%) | 投标报价(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 | % | |||
1 | 基本设计费 | % | |||
2 |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 % | |||
3 | 竣工图编制费 | % | |||
二 | 工程勘察费投标报价 | % | |||
1 | 工程测量费 | % | |||
2 | 工程物探费(含管线探测) | % | |||
三 | 勘察设计费投标总报价(一 + 二) |
表二、工程设计费计算依据表5、勘察收费须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标准下浮20%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如发生钻探,按150元/米结算。4、本项目工程设计费由投标单位自报下浮率。3、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2、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如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出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
工程设计费计算依据表 | |||
序号 | 设计费计算依据 | 实际值 | 备注 |
1 |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元) | 1=2+3+4 | |
2 | 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 ||
3 | 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元) | ||
4 | 联合试运转费(元) | ||
5 |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万元) | 查《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直线内插法 | |
6 | 专业调整系数 | 查《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 |
7 |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 按招标文件 | |
8 | 附加调整系数 | 按招标文件 | |
9 | 基本设计收费(万元) | 9=5×6×7×8 | |
10 | 其他设计收费(万元) | 10=(11至14)+(17至19) | |
11 | 总体设计费(万元) | 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 |
12 | 主体设计协调费(元) | ||
13 | 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元) | ||
14 | 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元) | 14=15×16 | |
15 | 非标准设备计费额(元) | ||
16 |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 | 查《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表》 | |
17 |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万元) | 基本设计收费的10%,按招标文件 | |
18 | 竣工图编制费(万元) | 基本设计收费的8%,按招标文件 | |
19 | 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元) | ||
20 |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元) | 20=9+10 | |
21 | 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比例 | 查设计收费标准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 |
22 | 浮动幅度值 | 查招标公告文件,不下浮 | |
23 | 工程设计收费(元) | 22=20×21×(100%±浮动幅度值) | |
24 | 方案(总体)阶段设计费(元) | 查招标文件 | |
25 | 工程设计费总额(元) | 25=23+24 | |
本表格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编制,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 | |||
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本表格不包括岩土工程设计收费、工程勘察收费。 |
分工内容:投标牵头人:及设计费比例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表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及设计费比例表三、工程勘察费报价表
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设计费用:设计费比例:
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表表一、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表附件3:拟投入主要勘察设计人员一览表设计费用:设计费比例:
序号 | 专业分工 | 姓名 | 年龄(岁) | 学历 | 工龄(年) | 职称(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
勘察专业负责人 |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
排水专业负责人 |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
市政专业负责人 | ||||||
市政专业负责人 |
编号:履约银行保函(格式)×附件4: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表表二、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表
驻场人员 | |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职称(职务) |
3、我行进一步同意,在贵中心和勘察设计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在不加重我行担保责任的情况下,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我行。2、我行放弃贵中心应先向勘察设计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行提出要求的权利。1、勘察设计人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及违约等原因需向贵中心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在贵中心以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需提供本保函正本原件供我行核对),我行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累计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贵中心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我行承诺如下:鉴于(以下称勘察设计人)应依法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与贵中心订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编号:)。我行同意为勘察设计人出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的保函作为勘察设计人向贵中心履约的担保,担保的范围为:勘察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应向贵中心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债务,应向贵中心支付的利息,人力资源、仪器设备、勘察设计质量及勘察设计工期等方面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地址: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担保人:(盖章)本保函自我行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与本保函有关的争议均需提交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我行的保函有效期间为:自本保函签署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满六个月时止,但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承诺书日期:___年___月__日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承诺人:(乙方盖章)特此承诺。如在保函最长有效期届满时竣工验收合格未满六个月,我院将在保函最长有效期届满三天前按原保函格式提交新的保函,否则,贵中心有权暂停支付余下的合同价款,直至提交新的保函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六个月。已于年月日向贵所提交了的履约银行保函,保函最长有效期至年月日。
附件10:本项目招标澄清、答疑文件(附合同协议书后)附件9: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附件5、6、7、8(另册)年月日
附件1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及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更换保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乙方(主)法定代表人:附件11:乙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职务 | |
职称 |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 |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兹授权我单位担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注册执业资格 | 注册执业证号 | ||
被授权人签字: |
:(勘察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授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
五、对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保证勘察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在勘察文件上签字盖章。四、保证对原始取样、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整理、核对原始记录,核验有关现场和试验人员在记录上的签字,对原始记录、测试报告、土工试验成果等各项作业资料验收签字。三、保证勘察现场作业安全,要求勘察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场地情况,采取措施保证各类人员,场地内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合同(包括勘察任务委托书),组织编写勘察纲要,就相关要求向勘察人员交底,组织开展工程勘察工作。一、保证确认承担项目的勘察人员符合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观测员、记录员、机长等现场作业人员符合专业培训要求。不允许他人以本人的名义承担工程勘察项目。我单位与就事宜签订了《合同》(合同编号:)。现我单位授权(职务: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身份证号码:)担任建设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代表我单位对该工程项目勘察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我单位承诺且保证项目负责人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
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及本单位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的规定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及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七、对勘察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勘察人员将全部资料分类编目,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六、对勘察后期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勘察人员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组织参与施工验槽;组织勘察人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相关验收文件上签字,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还应参加单位工程、项目工程验收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组织勘察人员参与相关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并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提出与勘察工作有关的技术处理措施。
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 |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兹授权我单位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注册执业资格 | 注册执业证号 | ||
被授权人签字: |
授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深度要求、设计合同(包括设计任务书)和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就相关要求向设计人员交底,组织开展建筑工程设计工作,协调各专业之间及与外部各单位之间的技术接口工作。一、保证确认承担项目的设计人员符合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允许他人以本人的名义承担工程设计项目。我单位与就事宜签订了《合同》(合同编号:)。现我单位授权(职务:,执业资格:,身份证号码:)担任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代表我单位对该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我单位承诺且保证项目负责人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
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及本单位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的规定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及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七、组织设计人员参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相关验收文件上签字;组织设计人员参与相关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提出与设计工作相关的技术处理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将设计资料归档保存。六、在施工前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设计人员向施工及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组织设计人员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不在违反强制性标准或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变更文件上签字。根据设计合同中约定的责任、权利、费用和时限,组织开展后期服务工作。五、严格核验各专业设计、校核、审核、审定等技术人员在相关设计文件上的签字,核验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在设计文件上的签章,并对各专业设计文件验收签字。四、要求设计人员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三、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建筑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标明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及建筑工程的功能需求。
年月日承诺人(签名):(单位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 |
二、贵中心认为勘察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不称职时,有权向我单位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我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须先经过贵中心确认。若我单位对贵中心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贵中心仍然要求更换,则我单位将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该项目负责人从贵中心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一、我单位保证非经过贵中心同意,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或再参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其他工作。我单位承担的工作,并授权担任本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代表我单位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我单位将严格监督所指派的项目负责人遵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如该项目负责人需更换,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更换保证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六、我单位经过贵中心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未经贵中心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愿意参照勘察设计合同关于“更换项目勘察、设计总负责人”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五、更换项目负责人后,对于质量安全责任,能够区分具体人的,由具体项目负责人承担,不能区分的,由更换之后的项目负责人承担。四、保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办理变更程序,重新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三、保证上述两种情况下更换项目负责人,更换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及相应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要求。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兹授权我单位担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3: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年月日
授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注册执业资格 | 注册执业证号 | ||
被授权人签字: |
承诺人签字:本人受(法定)授权,担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册执业证号:注册执业资格:身份证号:
授权单位(盖章):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兹授权我单位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注册执业资格 | 注册执业证号 | ||
被授权人签字: |
本人受(法定代表人)授权,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授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14:中标通知书(附合同协议书后)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册执业证号: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资格:承诺人签字: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乙方(主)、乙方(成一)各自负责自身范围内的分区设计内容。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附件15:《分包方案情况一览表》(如有)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主):(盖章)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成一):(盖章)分工内容: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成二):(盖章)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年月日分工内容: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东濠涌、景泰涌、驷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招标公告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东濠涌、景泰涌、驷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1.1.5项目批准文件:穗越发改投批〔2022〕20号。1.1.4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及交通疏解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力管沟、■绿化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监控工程、■综合管线、□环保设施工程、□管线迁改。1.1.3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修改、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概算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如有)、现场服务等。1.1.2工程位置:广州市越秀区。1.1.1工程名称: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东濠涌、景泰涌、驷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1.1项目概况
(5)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应元路以南,沿江西路以北,人民南路以东,文德路以西。涉及路段有吉祥路、连新路、人民南路等次干路及支路。(4)驷马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位于流花路及西华路以东,解放北路以西,环市西路以南,西华路以北。涉及路段有西华路、人民北路、流花路、司马街、桂花路等次干路及支路。(3)景泰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广州环城高速以南,广茂铁路以东,三元里大道以西,站西路以北。涉及路段有瑶台大街、瑶台前进北街、北站路、站西路等次干路及支路。(2)东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广园东路以南,下塘西路和文德南路以西,沿江中路以北,先烈南路和东川路以东。涉及路段有万福路、麓景西路、德政南路、豪贤路、东沙角路、较场东路、麓景东路、德政中路、北较场路、文明路、麓苑路、麓湖路、越秀北路、较场西路、东华西路、法政路、麓景路、和平路、友爱路、团结路、横枝岗路、光明路、爱国路、原道路、淘金路、华乐路、建设大马路、建设二马路、建设三马路、建设四马路、建设五马路、建设横马路、北较场横路、黄华路、恒福路、淘金东路、永泰路等次干路及支路。1.1.7建设规模:(1)沙河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广州环城高速以南,广州大道以西,沿江路以北,江湾大桥以东。涉及路段有龟岗大马路、白云路、福今路、福今东路、达道路、东兴南路、明月二路、寺右新马路、寺右二马路、东泰路、农林东路、梅花路、永福路、太和岗路、农林下路、水荫直街、梅东路、水荫路、水荫南路、东环路、共和二路、西元岗、共和路、明月一路、明月路、寺右一马路、寺右南路、春风路、东山大街、筑溪街、东华南路、广九四马路、竹丝岗二马路、大沙头二马路、绿荫路、东川路、大沙头四马路、东华东路、犀牛路、三育路、竹丝岗三马路、农林上路、署前路、菜园东路等次干路及支路。1.1.6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设计工作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修改、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概算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如有)、现场服务等。勘察工作范围和内容:工程测量(五等水准精度)、地下管线探测、旧路检测并提供移交满足项目测量精度的控制点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勘察设计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勘察设计。本项目完成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本项目建安费约24259.73万元,总投资约29734.67万元。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方案前期研究):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五等水准精度)、■地下管线探测、■旧路检测、■现场服务、■方案修改、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如有)。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及初步设计任务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1.2.3申请人应同时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证书: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专业(含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路桥专业(含相关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1.2.4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注:①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2.8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1.2.6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2)设计合同;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截止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1.2.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2)设计合同;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1.2.11信誉要求:(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牵头人签字或盖章。(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
1.3.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1.3.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网上登记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1.3.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接受网上登记,并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日。1.3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3.5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2)依法重新招标。(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1.3.4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2)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1.4.2区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各分项限价及投标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1.4.1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88.29万元,其中:①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98.74万元;②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9.55万元。1.4费用1.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1.5工期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1.6.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1.6其他事项1.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1.6.5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6.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异议受理电话:020-37668823
1.7.4电话(手机)号码:020-376688231.7.3联系人:陈工1.7.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1.7.1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1.7招标人(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8.2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1.8.3联系人:梁工1.8.1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8招标代理机构1.7.6电子邮箱:/1.7.5传真号码:/
1.9.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1.9.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9交易服务机构1.8.6电子邮箱:gjjldlb@sina.com1.8.5传真号码:020-833101831.8.4电话(手机)号码:020-61101333-1870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1.10.1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1.10招标管理机构1.9.5网址:http://www.gzzb.gd.cn1.9.4传真号码:020-288660951.9.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东濠涌、景泰涌、驷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2年11月日前向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提出。联系方式:020-37668823,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东前街7-1,传真:020-37668823,邮箱:423332152@qq.com。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附件1:1.10.5网址:/1.10.4传真号码:/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3766890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二)建设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一)项目名称: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东濠涌、景泰涌、驷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一、项目概况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本项目建安费约24259.73万元,总投资约29734.67万元。(5)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应元路以南,沿江西路以北,人民南路以东,文德路以西。涉及路段有吉祥路、连新路、人民南路等次干路及支路。(4)驷马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位于流花路及西华路以东,解放北路以西,环市西路以南,西华路以北。涉及路段有西华路、人民北路、流花路、司马街、桂花路等次干路及支路。(3)景泰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广州环城高速以南,广茂铁路以东,三元里大道以西,站西路以北。涉及路段有瑶台大街、瑶台前进北街、北站路、站西路等次干路及支路。(2)东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广园东路以南,下塘西路和文德南路以西,沿江中路以北,先烈南路和东川路以东。涉及路段有万福路、麓景西路、德政南路、豪贤路、东沙角路、较场东路、麓景东路、德政中路、北较场路、文明路、麓苑路、麓湖路、越秀北路、较场西路、东华西路、法政路、麓景路、和平路、友爱路、团结路、横枝岗路、光明路、爱国路、原道路、淘金路、华乐路、建设大马路、建设二马路、建设三马路、建设四马路、建设五马路、建设横马路、北较场横路、黄华路、恒福路、淘金东路、永泰路等次干路及支路。(四)建设规模:(1)沙河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广州环城高速以南,广州大道以西,沿江路以北,江湾大桥以东。涉及路段有龟岗大马路、白云路、福今路、福今东路、达道路、东兴南路、明月二路、寺右新马路、寺右二马路、东泰路、农林东路、梅花路、永福路、太和岗路、农林下路、水荫直街、梅东路、水荫路、水荫南路、东环路、共和二路、西元岗、共和路、明月一路、明月路、寺右一马路、寺右南路、春风路、东山大街、筑溪街、东华南路、广九四马路、竹丝岗二马路、大沙头二马路、绿荫路、东川路、大沙头四马路、东华东路、犀牛路、三育路、竹丝岗三马路、农林上路、署前路、菜园东路等次干路及支路。
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最新的勘察、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其他相关规划及文件。《广州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2018-2035年)》;《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012.06;项目设计依据勘察设计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勘察设计。
工程勘察(一)勘察阶段要求项目设计要求(二)其他: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不同专业的设计。(一)建安工程:越秀区道路大中修改造。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专业内容。项目设计内容
(4)测量技术报告。对整个测量作业过程及技术成果进行总结说明,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作业依据及使用的仪器设备,成果资料说明等。(3)小型工程测量成果数据。为准确反映设计方案周边地形情况进行小型工程测量,如:对设计道路沿线范围进行线高及净空高测量、附属物设施及树穴细部测量调查,以及路面标高标高加密测量等,并表示在地形图上。(2)1:500数字化地形图。原则上测量完整拟改造道路的全貌,一般路段测至道路两侧建筑物边线或道路边线外10米,遇道路交叉口、立交或河涌等节点适度加宽,项目具体测量范围最终以设计方案需要为准,并报送业主审核批复后再确定实施。(1)控制点成果表。平面坐标系统为广州2000坐标系,高程系统为广州市高程系统。1、工程测量技术成果包括:本次勘察,需开展工程测量、排水管线探测、旧路检测,技术要求执行《工程测量规范》、《城市测量规范》、《广东省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等。
(4)电子文件数据光盘。含排水管线CAD图、排水管线点成果表、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报告等。(3)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报告。对整个探测作业过程及技术成果进行总结说明,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作业依据及使用的仪器设备,成果资料说明等。(2)排水管线点成果表。将排水管线点的各种要素集中登记在一个表中,内容包括材质、点的特征和附属物、坐标、高程、管径或断面尺寸、埋深等。(1)排水管线图。内容包括排水管线(以规程或发包人要求颜色绘制)、排水管线点号,相邻地形地物,图例说明等。2、排水管线探测成果文件包括:(5)电子文件数据光盘。含1:500电子成果图(含小型工程测量数据)、控制点成果表、测量技术报告等。
(1)排水管线图。内容包括排水管线(以规程或发包人要求颜色绘制)、排水管线点号,相邻地形地物,图例说明等。2、排水管线探测成果文件包括:(3)路面调查检测报告。对整个探测作业过程及技术成果进行总结说明,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作业依据及使用的仪器设备、成果资料说明、现场病害照片及现场抽芯照片等。(2)钻芯芯样照片及说明。内容包括芯样的长度,判断芯样的破损状况。(1)道路病害分布平面图。内容包括各类病害的位置、病害等级以及病害范围。3、旧路检测技术成果包括:
(2)钻芯芯样照片及说明。内容包括芯样的长度,判断芯样的破损状况。(1)道路病害分布平面图。内容包括各类病害的位置、病害等级以及病害范围。3、旧路检测技术成果包括:(4)电子文件数据光盘。含排水管线CAD图、排水管线点成果表、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报告等。(3)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报告。对整个探测作业过程及技术成果进行总结说明,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作业依据及使用的仪器设备,成果资料说明等。(2)排水管线点成果表。将排水管线点的各种要素集中登记在一个表中,内容包括材质、点的特征和附属物、坐标、高程、管径或断面尺寸、埋深等。
3)配合本项目建设特点,选择合适的标准设计、技术可行、品质设计、精细化设计、投资节省的要求,踏查现场并深入研究工程平面布置及结构形式,并考虑沿线慢行系统。2)初步设计文件应确定:总体设计原则、功能定位、工程标准、设计方案、施工组织、环保措施以及建设投资等。1)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合同以及必要的工程勘察资料等,进行方案比选,从技术上和经济上对建设项目进行系统全面规划设计,论证技术上的先进性、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初步设计不能超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及估算。1.初步设计任务(二)设计阶段要求(3)路面调查检测报告。对整个探测作业过程及技术成果进行总结说明,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作业依据及使用的仪器设备、成果资料说明、现场病害照片及现场抽芯照片等。
9)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并按相关要求配合甲方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8)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其他涉及投资管控、项目建设程序、工程审计等各方面的相关要求。7)对旧路处理、原有建(构)筑物清拆等工作,在做充分的现场调查基础上,提出相关处理方案。6)开展交通分析,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内容,提出合理的施工期间的围蔽方案。5)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水保、环评、交叉施工影响等问题进行研究,在成果中要给予充分考虑。4)对建材的来源、价格进行调查研究,全面详实的反映实施阶段各项需求,做出客观合规的工程概算。
1.道路工程(三)各专业工作任务编制要求2)协助完成施工图报审工作。1)在项目的整个服务过程中,充分做好服务及配合工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相关技术问题。2.施工图设计任务10)需配合甲方为周边工程项目提供对接资料。
包括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控制系统及施工期间交通疏解工程等。2.交通工程4)提供多种基层、面层结构形式比选方案并进行论证分析,推荐经济合理的行车道路面结构方案。3)根据场地道路及地质情况,提供多种可供采用的基础处理方案并进行论证分析,推荐经济合理的基础处理设计方案。2)道路始、终点及相交路口必须充分考虑衔接路段建设状况的要求。1)包括路线、基础处理、路基、路面及道路附属设施等。
3)与交通、公安等部门充分沟通,确保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控制系统的设计成果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标线与标志配合或单独使用,确保提供明确的警告、禁令或指示信息。2)标线(b)版面布置及支架结构应与道路线形、周围环境相协调,满足视觉及美观要求。(a)所提供信息必须明确、及时,避免信息过载或遗漏,且与构造物等设施的位置相协调,避免出现矛盾;1)标志
包括工程范围内的绿化设计。7.绿化工程包括电缆沟、照明路灯、箱变、外电系统等。6.电力照明及电力管沟工程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既有管线改造或改迁问题,市政规划管线设计等。5.给排水工程
总图图纸应包括但不限制于如下图纸:设计文本成果文件成果文件根据项目需要,完成城市树木保护专章、海绵城市专章、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章编制等。(四)其他工作内容要求
2.造价方案效果图改造大样图横断面设计图平面设计图综合现状分析图
装订要求按照业主的图档管理办法。各阶段勘察成果提交终稿10份,装订成册(含电子光盘2份)。各阶段勘察成果提交送审稿5份,装订成册(含电子光盘2份)。(二)勘察文件提交要求各阶段所需的工程估算、概算经济技术指标表
本设计任务书与国家或地方现行最新的规范有冲突时,以现行规范为准。六、其他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东濠涌、
景泰涌、驰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
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广
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梁家辉同志作为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
办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备案事宜。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
诺对本招标项目负招标代理责任。
特此证明。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2022年11月17日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40104190433092I,电话:020-61101333。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越秀区城市
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东濠涌、景泰涌、驱马涌、
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
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
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
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
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
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2022年11月17日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我单位就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
东濠涌、景泰涌、驱马涌、西濠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
程(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
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企业
资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
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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