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省武城县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粉煤灰销售外运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wj-2023-03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曲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德州武建项目管二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局先生0534-62155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山东省武城县热七有限公司锅炉粉煤灰销售外运项目竞价公告
(招标编号:DZWJ-2023-03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省武城县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粉煤灰销售丛运项目已由项目宀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山东省武城县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山东省武城县热电有限公司对l# 2#、3#锅炉产生的粉煤灰,进行销售外运处
理,包括灰库放灰和灰库周边卫生清理工作。
范围:本招柠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省武城县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粉煤灰然售外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省武城昙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粉煤灰销售外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竞价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
含建材类相关经营范围;
(2)竞价人须具备承担购销粉煤灰的专业技术、专业人员、设备设施的能力;
(3)竟价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委托他人运输的,应委托给具有有效的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单位;
(4)竞价人须具有粉煤灰存储场所,具有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5)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
竞价活动;
(7)在以往出售方组织粉煤灰外运处理项日中,放弃中标或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2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1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将下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
系人报名审核,或现场递交如下材料进行审核。代理公司向通过资格审核并填写登记表的竞
价人发放竞价文件。(1)具备承担购销粉煤灰的专业技术、专业人员、设备设施的能力,负
责购销粉煤灰过程发生的安全、环保等问题承诺(格式见附件,邮件报名的,竞价时提供原
件以作备案使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15时c分
递交方式:德州武建项目管二有限公司(武城县北方街与中华胡同交叉口西)。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德州武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城县北方街与中华胡同交义口西)。
七、其他

1.主要内容:山东省武城县热电有限公司对1#、2#、3#锅炉产生的粉煤灰,进行销售
外运处理,包括灰库放灰和灰库周边卫生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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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要求:
(1)按出售方要求保证及时外运每日产生的粉煤灰,并服从其调度安排。
(2)外运湿粉煤灰必须加湿后装车,并篷布覆盖过磅出厂,用罐车装干灰不能产生二次扬尘。
(3)1#、2#、3#锅炉运行期间,应免费给出售方提供除尘器事故紧急放灰的车辆。
(4)应保证出售方灰库不积灰,不满灰,如因放灰不及时使灰仓满灰,造成电除尘跳闸和其
他相关事故,每次罚款10000元,造成的环保罚款由竞得人全额负责,超过三次出售方有权
终止合同。
(5)运灰车辆装车后须经洗车台冲洗不低于40秒后方可离厂。
(6)运灰车辆装车后自灰场、灰库出厂区及运输途中不得产生扬尘,出现一次罚款100元,由
此造成的环保责任由竞得人负责。
(7)拉灰车辆外运造成厂内运输途中卫生应及时清理干净,如清扫不及时,一次罚款200元。
(8)运灰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乱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按价赔偿,造成任何安全事故由竞得人
负全责。
(9)灰库放灰由竞得人安排专人负责操作,但需经出售方进行培训。厂内运输及操作的人员
应服从出售方的管理,遵守厂规厂纪,出现违章违规情况参照公司内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10)灰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满库、冒库,造成一次满库、冒库扣除押金10000.00元,之后每
满库、冒库一次增扣10000.00元。
(11)竞得人须自行管理运输车辆及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合格,厂内运输造成的车辆交
通事故及中途扬尘造成的污染事故由竞得人负责,厂内操作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设备事故由竞
得人负责。
(12)运灰车辆出厂后的道路和粉煤灰处理造成的一切环保、安全、交通事故问题,由竞得人
负责。
(13)竞得人负责灰库四周至南侧减速带之间的卫生,装车过程中此范围掉落的灰应及时处
理,不得长期堆积,由此发生的环保责任由竞得人负责。
(14)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环保检查,并根据需要,安排1-2人现场维持卫生。
3.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4.计量方式:外运粉煤灰重量,以山东省武城县热电有限公司地磅过磅吨数为准。
5.结算方式:
竞得人根据每月过磅单统计的总数量,经双方确认后,次月5日前向出售方支付结清上月款
项。
6.报价因素:以每吨综合单价费用报价,报价应包含销售及完成外运服务等一切费用。
7.本项目竞价起始价:20.0元/吨;
8.服务期限:2年。
9.其他注意事项:
(1)未在代理机构报名审核资料的竞价单位,竞价无效。
(2)其他内容详见竞价文件。
(3)出售方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报价,本次竞价解释权归出售方所有。
(4)竞价人出现在竞价开始后撤回报价、恶意竞价、串通竞价、弄虚作假或扰乱竞价现场
秩序等行为,取消其竞价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舜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采部监督电话 0534- 6215698.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武城县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武城县古贝春大街东首
联系人:曲先生
电 话:138692838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德州武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武城县北方街与中华胡同交叉口西
联系人:局先生、刘先生
电 话: 0534-6215531
电子邮件: wjxmgl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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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l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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