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采掘工程任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10-513237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2023-09-12 09:32:24
截止时间:2023-09-18 17:00:00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采掘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招标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3.招标项目名称: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采掘工程
4.招标编号:CNGZB2023-243
5.工程地点: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新民镇上排山楼村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距阜新市约30km,交通便利。
6.承包期:2年。(实际承包时间以采区所有可采矿块结束为准,最长不超过2年)。
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试用期为6个月,承包期内如出现不积极履行承包合同导致连续三个月或半年内累计三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或安全管理不能达到招标人相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承包合同,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且将其列入“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所有企业的工程投标。
7.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的实际生产能力下达生产任务计划。
8.当前承包施工单位的设施设备及已完成工程量作如下处理:为不影响招标人的正常生产,设施设备由甲方提供。
招标人上期合同未完成施工存留的工程量,中标人在结算时按下列单价进行结算:
①采场存窿矿量出矿单价:14元/吨(含阶段运输费用,不再进行其他费用的扣除)
②中深孔已完工待爆矿体采出矿单价:29元/吨(不再进行其他费用的扣除)
9.工程内容:
(1)工程发包范围: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采掘工程,含各中段的开拓、生探、采切、回采、阶段运输及残采作业等。
本次招标内容为排山楼公司井下各中段T4、T1、T8 矿体的开拓、生探、采切、回采、阶段运输及残采作业,预计的采出矿量约39.3万吨、掘进量约23703立方米、轻轨铺轨架线约300米。
(2)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包括:矿山大型设备如变电硐室内高低压配电设备空压机、主扇、提升设备,负责主要生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全部采掘设备及材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费按甲方标定费用扣回。
施工所需爆破器材和电力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15元/吨定额内包干使用,发包人对承包人每月考核一次,结余全部归承包人所有,如出现超支,超支部分从工程款中全额扣除;压风由发包人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压风按每吨出矿量(回采矿量+生探采切副产矿量)3.0元,从每期结算工程款中扣回。
在本次招标工程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中标人的施工用设备、材料及设施全部撤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人的住宿等临时设施,自行处置。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中标人的设备、设施、材料等在规定时间内不撤出或不撤到指定位置的,表明中标人放弃其所有权,同意由招标人任意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允许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或第三方挂靠资质。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非法转包和分包、严重违约行为,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无盗窃矿石违法行为或因劳务纠纷导致的违规上访、聚众滋事等事件。
4.同时,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和证照: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证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类);
(4)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服从生产及安全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同时具有较强施工能力和施工经验。
(5)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年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能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至少包含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要求为国家注册的矿业工程二级建造师或采矿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经理承担有在建项目的,不得拟派驻本项目,否则投标无效。
(6)在承担本项目期间,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担其它项目。中标人进场后,施工现场配备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人要求保证足够的现场工作时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项目经理不符合招标人现场工作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配备合格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或采矿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将在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押证管理。由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项目中标通知书时,将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押存,工程结束后办理退证手续。
5.人员配备要求
(1)专职安全员专业、职称及人数要求: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5%且不得少于5人,并满足甲方现场实际需求,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经甲方考核合格;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2)其他技术人员专业、职称及人数要求:根据承揽工程内容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
(3)投标人应与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相关证照齐全,人员必须进驻施工现场,进场时建立人员台账,并将相应合同社保凭证交招标人备案。
(4)以上人员均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施工人员年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7.满足《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要求为公对公账户汇款。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17:00时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进行注册报名。新注册投标人请于电子招标商务平台下载供应商手册,按供应商手册要求流程进行注册报名。(供应商手册下载位置位于首页左下角“资料下载”内)
如注册过程存在疑问请致电张经理,联系电话:010-51323713。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机构通过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招标文件发送给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4.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启用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投标人请按《关于办理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上传)。CA办理的相关问题请致电王经理,联系电话:010-513237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
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jzcg.chinagoldgroup.com)、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zjmy.china goldgroup.com)上发布。
七、联系人
招 标 机 构: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详 细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鑫桥中路1号院中金科创基地1号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10-51323731
邮 箱: liyex@chinagoldgroup.com
八、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账 号:1001 3206 1910 0020 478
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2023年9月
截止时间:2023-09-18 17:00:00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采掘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招标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3.招标项目名称: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采掘工程
4.招标编号:CNGZB2023-243
5.工程地点: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新民镇上排山楼村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距阜新市约30km,交通便利。
6.承包期:2年。(实际承包时间以采区所有可采矿块结束为准,最长不超过2年)。
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试用期为6个月,承包期内如出现不积极履行承包合同导致连续三个月或半年内累计三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或安全管理不能达到招标人相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承包合同,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且将其列入“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所有企业的工程投标。
7.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的实际生产能力下达生产任务计划。
8.当前承包施工单位的设施设备及已完成工程量作如下处理:为不影响招标人的正常生产,设施设备由甲方提供。
招标人上期合同未完成施工存留的工程量,中标人在结算时按下列单价进行结算:
①采场存窿矿量出矿单价:14元/吨(含阶段运输费用,不再进行其他费用的扣除)
②中深孔已完工待爆矿体采出矿单价:29元/吨(不再进行其他费用的扣除)
9.工程内容:
(1)工程发包范围: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采掘工程,含各中段的开拓、生探、采切、回采、阶段运输及残采作业等。
本次招标内容为排山楼公司井下各中段T4、T1、T8 矿体的开拓、生探、采切、回采、阶段运输及残采作业,预计的采出矿量约39.3万吨、掘进量约23703立方米、轻轨铺轨架线约300米。
(2)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包括:矿山大型设备如变电硐室内高低压配电设备空压机、主扇、提升设备,负责主要生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全部采掘设备及材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费按甲方标定费用扣回。
施工所需爆破器材和电力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15元/吨定额内包干使用,发包人对承包人每月考核一次,结余全部归承包人所有,如出现超支,超支部分从工程款中全额扣除;压风由发包人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压风按每吨出矿量(回采矿量+生探采切副产矿量)3.0元,从每期结算工程款中扣回。
在本次招标工程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中标人的施工用设备、材料及设施全部撤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人的住宿等临时设施,自行处置。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中标人的设备、设施、材料等在规定时间内不撤出或不撤到指定位置的,表明中标人放弃其所有权,同意由招标人任意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允许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或第三方挂靠资质。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非法转包和分包、严重违约行为,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无盗窃矿石违法行为或因劳务纠纷导致的违规上访、聚众滋事等事件。
4.同时,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和证照: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证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类);
(4)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服从生产及安全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同时具有较强施工能力和施工经验。
(5)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年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能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至少包含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要求为国家注册的矿业工程二级建造师或采矿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经理承担有在建项目的,不得拟派驻本项目,否则投标无效。
(6)在承担本项目期间,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担其它项目。中标人进场后,施工现场配备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人要求保证足够的现场工作时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项目经理不符合招标人现场工作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配备合格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或采矿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将在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押证管理。由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项目中标通知书时,将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押存,工程结束后办理退证手续。
5.人员配备要求
(1)专职安全员专业、职称及人数要求: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5%且不得少于5人,并满足甲方现场实际需求,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经甲方考核合格;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2)其他技术人员专业、职称及人数要求:根据承揽工程内容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
(3)投标人应与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相关证照齐全,人员必须进驻施工现场,进场时建立人员台账,并将相应合同社保凭证交招标人备案。
(4)以上人员均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施工人员年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7.满足《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要求为公对公账户汇款。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17:00时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进行注册报名。新注册投标人请于电子招标商务平台下载供应商手册,按供应商手册要求流程进行注册报名。(供应商手册下载位置位于首页左下角“资料下载”内)
如注册过程存在疑问请致电张经理,联系电话:010-51323713。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机构通过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招标文件发送给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4.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启用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投标人请按《关于办理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上传)。CA办理的相关问题请致电王经理,联系电话:010-513237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
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jzcg.chinagoldgroup.com)、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zjmy.china goldgroup.com)上发布。
七、联系人
招 标 机 构: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详 细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鑫桥中路1号院中金科创基地1号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10-51323731
邮 箱: liyex@chinagoldgroup.com
八、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账 号:1001 3206 1910 0020 478
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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