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110千伏接入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252311150001
预算金额1700.35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兴龙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佘工0518-8225605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江苏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110千伏接入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52311150001 | 项目名称 | 江苏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110千伏接入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25231115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江苏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110千伏接入工程(土建) | |||||||||||||||||||||||||||||||||||||||||||||||||||||||||||||||||||||||||||||||||||
江苏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110千伏接入工程(土建)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110千伏接入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为集中组织建设项目,建设资金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苏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110千伏接入工程(土建)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2.1.2项目建设规模:江苏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110千伏接入工程(土建),新建110千伏电缆通道及其附属设施,长度约2.5公里。2.1.3招标控制价:1700.353426万元;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2.1.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2.2本次招标范围: 新建110千伏电缆通道及其附属设施,长度约2.5公里。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均需在有效期内)。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均需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4月至2023年 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4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1000万(含1000万)以上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1)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2)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同时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4)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3.7.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7.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3.7.4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无效且按发包人要求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4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07日10时30分。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5.2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6.1营业执照(副本);6.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6.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6.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6.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承诺))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除投标人承诺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方法7.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7.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少于20家(含20家)时,采用方法一:全部入围;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时,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从方法二、方法三中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入围方式。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合计15家,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 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注:除确认评委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7.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评委投票确定排序,投票结果少数服从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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