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江山市双塔街道五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用房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店面位于江山市区北泉街56幢3-4号,占地面积69.06㎡,租期2年,年租金起始价40000元,竞租保证金20000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凡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法人于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0日(不含节假日)上午9:00至16:00,到江山市双塔街道五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报名手续。单位报名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报名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现场踏勘由竞价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行支付。
三、竞价时间地点和竞买方式
竞价时间定为2024年9月23日上午9:30,竞价地点:江山市双塔街道办事处4楼会议室。报名人凭身份证进场,不得迟到。采用一次性填价方式,起始价为40000元,投标价低于起始价的视作无效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中标者。中标后放弃或发现串标现象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没收,重新组织招标。
四、保证金
人民币20000元整用信封装好,竞标现场缴纳,未中标者现场退回,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其他要求
1、标的物以现状交付,所有招租标的具体承租及计租时间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
2、租金收取方式:按年收取租金,中标人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缴清,之后凭《成交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第二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交清。承租方未全额缴纳租金前,出租方有权拒绝承租方使用出租房屋,且在此期间不因承租方未使用而减免租金。
3、竞租人中标后,其承租的用房仅限于中标者本人使用,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和中途终止合同,否则视同违约,合同即行终止,已交租金不予退还,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在租赁期间,标的物内产生管道、线路等维修费用及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一切税费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如增值税、所得税、水电费等。
5、承租方在租用期内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但房屋维修、装潢(不得遮挡室内相关的检查维护装置)、搭建、改变结构等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申报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承租方自理。施工时承租方应注意周围环境保护工作,尽量减少噪声、灰尘等污染。房屋装修必须达到消防部门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6、承租方应按照租赁期限确定合理的搭建、改建及装修档次和费用,合同提前终止或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搭建、改建及装修的折旧率为零,固定装修物及搭建建筑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
7、承租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有污染排放的行业,不得从事色情、淫秽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从事其他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已交租金不予退还,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承租期间,如因城市建设、公路扩建、城市规划需要拆建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调整等,承租者应无条件服从,在接到通知三个月内退出用房。租金按实际租赁使用年月结算。其改建、搭建、房屋装潢等一切损失,概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9、联系人及号码:13867000483(620483) 。
江山市双塔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山市双塔街道五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