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规划勘察设计院经开区分院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已经萍开发改字[2020]332号文批准,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本项目投资约:1638万元。
2、工程项目建设地址:经开区观泉南路3号学府湖畔综合楼;
3、招标内容及范围: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11000m2,地上建筑面积8800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200m2;装修工程面积为扣除地下停车区域之外的所有面积(负一层至十三层)且分为一期、二期进行施工。
一期工程:面积约6600m2,主要对综合楼1-6层和11-13层进行装修建设。项目装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天花板固定装修、门窗、栏杆、屋顶活动平台、屋顶花园、架空层等。
二期工程:面积约2200m2,主要对综合楼7-10层进行装修建设。项目装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天花板固定装修、门窗、栏杆。
设计范围:装修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范围: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装修施工,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4、质量等级:
设计质量标准:装修设计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装修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装修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工期要求:装修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一期工程装修施工90日历天,二期工程装修施工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
1.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3.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1.3.2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2、人员要求
2.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的委托人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2.2设计单位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2.3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资格;
2.4其他人员:拟派施工单位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证书。
注: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报名时凭该省市取消文件可以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只需提供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注册建造师、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和本工程本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2020年 月-2021年 月)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注:必须提供社保交费网站网址以便查询,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2.6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及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3.1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2本项目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勘察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勘察设计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开标时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没有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截图,截图时间在开标前一个月之内有效(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4.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无被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4.4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问题。
以上资格条件未满足,评标委员会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有意投标者自2021年03月25日至2021年04月02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附件等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5日09:30,地点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变更、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萍乡市规划勘察设计院经开区分院 联系电话:0799-6661881
监督机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 联系电话:0799-6761782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管办 联系电话:0799-6761376
代理机构:萍乡市佳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9-6768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