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项目商品混凝土及方桩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jwz-sh-2024-161
预算金额24091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工1582164162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项目商品混凝土及方桩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项目
商品混凝土及方桩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WZ-SH-2024-16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商品混凝土、方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
3.中标价:2.4091亿元
4.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经理部
5.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7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210(日历天)。
6.工程承包内容:桩基、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钢结构,建设规模年产 3 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 1#成品综合库、2#成品综合库;1#倒班宿舍、2#倒班宿舍、3#倒班宿舍;餐厅;质检及运行中心;全厂多功能车间;1#事故池;1#初期雨水收集池;一期污水处理设施;全厂化工罐区;污水站管廊土建施工,总建筑面积约 53151.11 平方米,最大高度 30.45 米,单跨最大跨度 33 米。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82124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1.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1.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所投包件点击 “标书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填写联系方式、联系人“— 完成“标书获取”操作,即可进行后续各项投标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注:参与多包件投标时,需对所投每个包件分别进行上述“标书获取”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书获取”操作,则无法对该包件进行后续各项投标工作。)
5.1.3潜在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以PDF版为准),如有问题可咨询本次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
5.2本次招标按包件收取中标人成交服务费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1%收取(四舍五入取整),上限不超过1万元。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及以下包件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以上包件的,按总费用不超过2万元收取;该费用由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中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线上传,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827910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逾期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3本次招标仅接收已响应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被评为2023年度中铁四局集团优质供应商,提供申请(含证明资料)可免交本次投标保证金。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82709:10时(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平台:本次招标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按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人员执行“开标”操作后,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可在线查看包件所有报价。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完成在线签字确认手续,未签字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7.4届时请投标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5821641620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逊联系电话:13761372847
9.2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51-82570737





二〇二四年八月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商品混凝土

ST-01


22338.5

1.营业范围: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混凝土年产30万m3以上的生产能力,提供与商品混凝土产能配套的3立方及以上的混凝土生产线,含(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运输车、装载机)设备的证明文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生产厂家应配备不低于2人的试验检测人员,提供试验检测人员的技术及资格证书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提供2022年、2023年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均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不接受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投标。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具备CMA认证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2份,同时提供C30、C40成品混凝土28天强度报告各1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或市政、土建、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至少2份(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份金额不低于600万元。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投标人需配套专业运输车队,每台运输车必须安装GPS定位及监控系统,现场派专人协调车辆,满足施工现场要求。
8.其他: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10

2

商品混凝土

ST-02


22338.5

1.营业范围: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混凝土年产30万m3以上的生产能力,提供与商品混凝土产能配套的3立方及以上的混凝土生产线,含(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运输车、装载机)设备的证明文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生产厂家应配备不低于2人的试验检测人员,提供试验检测人员的技术及资格证书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提供2022年、2023年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均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不接受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投标。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具备CMA认证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2份,同时提供C30、C40成品混凝土28天强度报告各1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或市政、土建、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至少2份(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份金额不低于600万元。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投标人需配套专业运输车队,每台运输车必须安装GPS定位及监控系统,现场派专人协调车辆,满足施工现场要求。
8.其他: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10

3

预制钢筋混凝土实心方桩

FZ-01

m

79492.00

1.营业范围: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预制方桩年产20万米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预制方桩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制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与之对应产能相匹配的两条3立方及以上的混凝土生产线以及配套方桩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提供2022年、2023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均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具备CMA认证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实心方桩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或市政、土建、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至少2份(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单份合同金额需不低于700万元。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15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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