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金钱山路高速匝道岔口处1座户外高炮广告牌经营权出租公告的招标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出租方承诺
(一)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二)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关于金钱山路高速匝道岔口处1座户外高炮广告牌经营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石台县金钱山路高速匝道岔口处1座户外高炮广告牌经营权。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金钱山路高速匝道岔口处;广告牌为三面,面积为270 ㎡(宽15m*高6m*3面),于2022年10月新建。
(三)出租标的现状:闲置
(四)租赁期限:
3年。自承租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之日算起。
(五)特别提示:
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三、出租方
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3年期租金挂牌价格(出租底价):人民币15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租赁价款。
(2)出租标的租金价款支付至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与标的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实地勘察,对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实际规格与本公告列示的广告位规格信息存在差异,不调整租金价款。
(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取得广告经营许可手续后方可经营,如因未取得广告经营许可,造成广告位无法正常使用,出租方概不负责,且不改变承租方按《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赁价款的义务和责任。
(4)意向竞租方承诺:自办理完毕户外广告牌及附属设施移交之日起,户外广告牌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维修,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竞租方承诺:户外广告牌的外接电源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按相关部门规定安全用电,费用自行承担。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承租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以全域旅游和石台硒品推广为主题。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不得整体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经营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及相关广告位,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移交给出租方。
(9)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0)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户外广告牌经营权(包括发布广告的设施、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由出租方无偿收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经营期间的建设等投入不要求补偿(若出租方需要承租方恢复原状的,承租方应当负责恢复原状,承租方未及时恢复原状由出租方代为恢复的,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新添置的可移动设施、设备自行撤走,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设施、设备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或补偿。
(1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价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6日。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自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6日
方式:网络报名,凡有意向者必须登录“兴石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ahxstzjt.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报名并下载所需文件。
(三)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将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台支行,账号:181248161055),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出租方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竞租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4)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报名地点
本次出租全部采取线上流程,无需到达现场。仅竞得人签署合同时需要到达现场。
(五)平台技术服务费
平台技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
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为网络竞价最高者,竞价相等时,由出租方现场抽签决定成交顺序。
(八)交易时间
2024年2月27日上午9点30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工
联系电话:13349143854
平台技术电话:袁工15212485456
联系地址:石台县人民南路新农贸市场8号楼6楼
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4日
(一)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二)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关于金钱山路高速匝道岔口处1座户外高炮广告牌经营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石台县金钱山路高速匝道岔口处1座户外高炮广告牌经营权。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金钱山路高速匝道岔口处;广告牌为三面,面积为270 ㎡(宽15m*高6m*3面),于2022年10月新建。
(三)出租标的现状:闲置
(四)租赁期限:
3年。自承租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之日算起。
(五)特别提示:
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三、出租方
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3年期租金挂牌价格(出租底价):人民币15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租赁价款。
(2)出租标的租金价款支付至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与标的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实地勘察,对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实际规格与本公告列示的广告位规格信息存在差异,不调整租金价款。
(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取得广告经营许可手续后方可经营,如因未取得广告经营许可,造成广告位无法正常使用,出租方概不负责,且不改变承租方按《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赁价款的义务和责任。
(4)意向竞租方承诺:自办理完毕户外广告牌及附属设施移交之日起,户外广告牌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维修,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竞租方承诺:户外广告牌的外接电源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按相关部门规定安全用电,费用自行承担。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承租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以全域旅游和石台硒品推广为主题。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不得整体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经营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及相关广告位,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移交给出租方。
(9)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0)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户外广告牌经营权(包括发布广告的设施、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由出租方无偿收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经营期间的建设等投入不要求补偿(若出租方需要承租方恢复原状的,承租方应当负责恢复原状,承租方未及时恢复原状由出租方代为恢复的,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新添置的可移动设施、设备自行撤走,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设施、设备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或补偿。
(1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价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6日。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自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6日
方式:网络报名,凡有意向者必须登录“兴石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ahxstzjt.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报名并下载所需文件。
(三)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将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台支行,账号:181248161055),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出租方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竞租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4)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报名地点
本次出租全部采取线上流程,无需到达现场。仅竞得人签署合同时需要到达现场。
(五)平台技术服务费
平台技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
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为网络竞价最高者,竞价相等时,由出租方现场抽签决定成交顺序。
(八)交易时间
2024年2月27日上午9点30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工
联系电话:13349143854
平台技术电话:袁工15212485456
联系地址:石台县人民南路新农贸市场8号楼6楼
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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