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服务部关于沈阳地区差旅酒店用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需在沈阳地区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员工差旅酒店。
1、 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沈阳地区差旅酒店采购项目(备份)
1.2 项目编号:JG-JZ-2020153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采购数量:本次采购2家合作酒店,以沈阳桃仙国际机场为定位点,行车距离10公里内采购1家供应商;南航北方分公司(大东区长安街道小河沿路3号南航北方分公司)为定位点,行车距离10公里内采购1家供应商。供应商根据酒店地理位置在报名资料封面注明所选择参加报名区域(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区域或南航北方分公司区域),参加区域不可兼投。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数量达不到计划采购数量的情况,按实际通过的个数推荐。
1.6 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南航员工公务所需酒店住宿用房采购,入围酒店需在南航差旅平台提交上线资料,南航为酒店提供系统维护账号,酒店可根据每日提供房量情况进行可供房源维护,南航员工根据差旅任务需求自行在平台选择酒店预定。合同签署后,采购人为酒店提供南航差旅平台专属账号,协助辅导酒店完成差旅平台上架流程,酒店需通过差旅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手机软终端、短信等渠道)提供酒店订房综合信息服务,为客户提供酒店的预订服务。
1.7 项目预算:35万元人民币。
1.8 合作模式: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成交量根据南航员工通过差旅系统自选预定产生,结算金额=合同期内业务量*采购单价。
1.9 报价规则:供应商客房最基础房型(标准双人间/单人间)报价不得高于南航现行差旅报销标准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客房其它房型由投标人根据市场价自由报价,不计入价格分。但酒店所有房型(包括标准单人间/双人间)报价均不得高于同款房型携程等网络价格,合同签署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报价基础上提出溢价。
1.10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11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与本项目必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分公司报名需提供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项目授权文件)
2.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提供证件复印件)
2.3供应商最基础房型(标准双人间/单人间)报价不得高于南航现行差旅报销标准价格,并酒店所有房型报价(包括标准单人间/双人间)不得高于携程同款房型售价(特价房除外),并承诺合同签署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报价基础上提出溢价。(按格式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
2.4供应商须具备符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检查评定的三星级或以上标准的酒店,或携程评钻4钻或以上标准的酒店,如由于城市条件限制可以选择4钻以下酒店。(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复印件或携程评钻查询截图及携程评分截图)
2.5以沈阳地区的南航北方分公司、当地机场为定位点,行车距离原则上需在10公里以内(以上定位点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2.5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开具的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谈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谈判。
2.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18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8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9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10 投标人近五年未被审计、纪检监察、上级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因存在不良行为给予的行政通告。
2.11本项目不接受套房、套间房型报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获取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6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 、 响应 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17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 、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明珠大酒店
邮编:5108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莫女士,020-86131827
EMAIL:mojuan@csai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