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万元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输送皮带增加保护装置采购文件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输送皮带增加保护装置
2.采购项目编号:fz-20230315084117
3.采购人: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本项目采购限价格:25万元
二、采购范围
一段皮带长度约100米,带倾角;二段皮带长度约160米,带倾角;三段皮带长度约50米,水平安装。
需要增加的保护装置:对一段、二段、三段三条皮带分别增加:打滑保护、堆煤保护(三段皮带有两个煤仓,分别安装1个传感器)、跑偏保护、撕裂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和自动洒水保护。
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05月31日。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独立法人单位
2、资质要求:具有电气保护装置安装及销售资质。
3、财务要求: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资信状况评价良好,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5、业绩要求:无。
四、评审办法:最低价法,超控制价无效。
五、供应商须知
1、截止时间:以山东能源招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截止时间为准,在发布7日后随时开标,随即发布第二轮次询比,在项目截止前已投标单位全部报价后随时结束第二轮次询比。
2、提交方式:山东能源招标交易平台线上提交
3、报价需提交资料(报价时挂附件):与该项目相关资质、报价单、技术方案(一个PDF文件)。
4、每次报价未上传附件(含报价单、资质等)或超出控制价均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时间严格按照开启轮次时间填写。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
1、名称: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博阳路70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1、采购事项联系人:程东、王依强、张静,项目联系电话:15315275419、18053805688、18954852926。
2、项目技术联系人:程东,项目联系电话:15315275419。
八、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采 购 合 同











买 受 人: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出 卖 人:
签订地点: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受人: 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出卖人与买受人本着诚实互信、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本合同项下标的物销售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元)
含税金额(元)
备注
烟雾保护器






…..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 (大写: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 13% )。不含税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条 商品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质量证明及其他证件齐全随货同行,到货物资必须符合甲方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 包装
  1. 包装要求:合理包装达到运输、装卸要求,出卖人保障良好工业产品(系统)状态交付。
  2. 包装计价回收方式: 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 运输
  1. 运输方式为: 汽车运输,车板交货 ;
  2. 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仓储费、出库费、装卸费等支出的承担方式:
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仓储费、出库费、装卸费、运杂费等由出卖人承担 。
第五条 交货
  1. 交货方式:由出卖人汽运到买受人指定地点
  2. 交货时间为: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 交货地点为:东城热电厂区内
  4. 买受人收到实际货物后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买受人。
  5. 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执行,配件、易损件提供供货明细及价格,优质优价供应。标的物的产品质量说明、检验报告证明、安装使用说明、材质书及产品合格证等其他相关资料随货同行。
  6. 买受人应当在交货当日将货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交付符合约定,但出卖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除外。
  7. 如买受人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存疑时双方可共同委托买受人所在地具备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复检,质量确实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 付款
1.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13%)交付买受人入账,否则买受人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2.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30%,到货安装试运合格支付30%,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支付付3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10%。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承兑付款。
3. 出卖人收款账户以本合同签字页中约定为准,出卖人账户信息如有变更,出卖人需提前 1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出卖人对以出卖人名义出具的印章、提供的账户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买受人没有义务核对,如印章、账户不真实,责任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4. 买受人支付每期款项前,出卖人必须按买受人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买受人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买受人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期限及售后服务
自标的物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质保一年,实行三包;质保期内,出卖人必须在接到买受人保修通知后2日内给予换货、退货及免费维修。
第八条 知识产权
1. 出卖人应保证依据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以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均已合法享有其相关知识产权或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对于出卖人提供的非出卖人享有知识产权权属的的产品,出卖人须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授权资质证明。
2. 出卖人应保证所供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的组织及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买受人免于承受因产品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诉讼、仲裁、索赔或其他经济损失,否则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 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出卖人逾期供货,每延期一天,出卖人应向买受人缴纳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含税) 1 %的违约金,逾期供货超过 30 天的视为不能交货,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2. 标的物交货时,出卖人所交付标的物包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出卖人负责调换或退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和对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不能调换或退货的,视为不能交货。
  3. 出卖人不能交货,应向买受人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10 %的违约金,且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4. 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合同其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
  5. 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买受人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其它
1. 本合同正本一式 肆 份,买受人执 叁 份,出卖人执 壹 份。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12个月。
3. 本合同生效后,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应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的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附件 技术协议


买受人(签章)
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
有限责任公司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 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高科技园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37001696059050005699
帐 号

税务登记号
9137090075086844XE
税务登记号

日期

日期












东城热电输送皮带增加保护装置技术协议
一、项目概况
东城热电三条输送皮带用于输送散煤,需要增加完善保护装置。一段皮带长度约100米,带倾角;二段皮带长度约160米,带倾角;三段皮带长度约50米,水平安装。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三条输送带安装保护装置:如打滑保护、堆煤保护(三段皮带有两个煤仓,分别安装1个传感器)、跑偏保护、撕裂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和自动洒水保护。
二、技术要求
1、所有保护实现 PLC 数字化传输控制,系统能够实时显示皮带运行速度、温度、烟雾等信息,具备保护断线自动检测、报警、停机、设定值可调功能。
2、所有增加的保护装置应接入胶带输送机的控制回路或主回路,动作时停机并报警。
3、打滑保护。当输送带速度 10s 内均在(50%~70%)Ve(Ve 为额定带速)范围内,或输送带速度小于等于 50%,或输送带速度大于等于110%Ve时打滑保护应报警,同时中止带式输送机的运行。对带式输送机正常启动和停止的速度变化,打滑保护装置不应有保护动作。打滑保护应采用反时限特性。
4、堆煤保护。两部带式输送机转载搭接时,堆煤保护传感器在卸载滚筒前方吊挂;传感器触头水平位置应在落煤点的正上方,距下部胶带上带面最高点距离500-800mm,且吊挂高度不高于卸载滚筒下沿;安装时要考虑到洒水装置状况,防止堆煤保护误动作。三段皮带与煤仓直接搭接,应在煤仓满仓位置安装一个堆煤传感器,传感器应灵敏可靠。
堆煤保护装置在2s内连续监测到煤位超过预定位置时应报警,同时中止带式输送机运行。对于使用靠改变偏转角或动作行程来进行煤位保护的这类堆煤保护装置,其保护动作所需的作用力不大于9.8N。
5、跑偏保护。
跑偏保护应成对使用,且机头、机尾处各安装1组,距离机头、机尾10~15m;一段皮带有两处变坡,二段皮带有一处变坡,煤泥皮带有一处变坡,应在变坡位置处安装1 组;二段皮带还有一个涨紧滚筒,在涨紧滚筒上方的两个改向滚筒分别安装1组。跑偏保护应用专用托架固定在带式输送机大架或纵梁上,对带式输送机上带面的偏离情况进行保护。
当运行的输送带跑偏超过托辊的边缘时,跑偏保护装置应报警。
当运行的输送带超出托辊20mm 时,跑偏保护装置中止带式输送机的运行。防跑偏保护装置应用支架安装在皮带易出现跑偏的地段, 不得用铁丝捆绑,皮带跑偏且胶带推动传感器的导杆偏离中心线15º±5º时,跑偏开关应动作,并应发出跑偏语音报警;当延时10s±5s 后仍处于跑偏状态时,保护装置主机应自动切断电源。
6、撕裂保护。
应在运输带落煤点下方,向机头方向10~15m 位置安装防撕裂保护。防撕裂保护安装在输送机上下两层胶带之间,保护方式为压电式或牵引钢丝绳式的防撕裂保护,安装时应加工标准托架,将防撕裂保护固定在输送机纵梁上,靠上层胶带方向。
运行的输送带纵向撕裂时,撕裂保护应报警,同时中止带式输送机的运行。
7、超温监测和自动洒水装置
温度传感器安装时,要保证温度传感器处于驱动滚筒和胶带接触面侧的中部并使感温面与滚筒外周面相距10-15mm,采用红外线传感器时,传感器发射孔应正对驱动滚筒处进行检测,传感器与主传动滚筒距离为300~500mm。其他方式传感器按照厂家说明书设置。各驱动滚筒分别设置自动洒水装置,安装位置应对准驱动滚筒与皮带内包角处,水压、水量达到要求,水能均匀喷洒并覆盖皮带带宽。
在测温点处,温度超过规定时超温自动洒水装置应报警,中止带式输送机的运行,同时能启动洒水装置。
对驱动滚筒温度的监测将温度阀值设定如下:测温点与离被监测点发热处距离为10-15mm 为(42±2)℃;直接测量滚筒表面温度为(70±2)℃;直接测量滚筒内壁温度为(60±2)℃。其他部位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设定。
8、烟雾保护。
带式输送机烟雾监测装置应安装在带式输送机靠近机头处驱动滚筒下风侧10~15m 处的输送机正上方,烟雾传感器应垂直吊挂,距顶板不大于 300mm。烟雾探测器必须设置防尘罩。连续2s内,烟雾浓度达到1.5%时,烟雾监测装置应报警,中止带式输送机运行,同时启动自动洒水装置,洒水降温。
8、所有线缆必须使用穿线管进行敷设,所有线路接头处必须进行防爆处理。皮带巷内的所有传感器必须带有防爆功能。
9、施工方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所有设备及材料,并负责安装调试工作。


2023年03月15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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