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大溪镇塔岙工业区溪流整治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331081-48-03-15788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台州冠屿工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共整治溪流长约214米,结合塔岙工业区的规划,本工程对塔岙溪采取明渠段挡墙和暗渠段箱涵结构形式进行整治该段溪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和外运、钢筋砼箱涵浇筑、浆砌块石挡墙砌筑等其它工程。
2.2 计划工期:85日历天内(含85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价:1497731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9月3日上午8时前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9月2日 上午12:00 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3日下午14:00整,地点为温岭市大溪镇行政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为尽快退回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附件四)“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
5.4本项目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投标资料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及浙江金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wlxinchengxin.com)公开发布。
其他事项
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或项目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州冠屿工贸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华荣
电 话:1785866973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广明大厦14楼
联 系 人:毛伟杰
电 话:13566672626
ZJEG_RSS.content.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