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福建华典建设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90]QZKDZB[GK]2018049的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会务中心2楼会议室舞台改造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舞台设备 | 舞台设备 | 1 | 项 | 国内 | 2904157.1 | 2904157.1 | 详见报价部分 | 详见报价部分 | ||||||
合计: | 2904157.1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万零肆仟壹佰伍拾柒元壹角元(¥2904157.1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乙方应完成全部标的产品的供货和安装调试,并经甲方初验合格;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泉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大楼多功能厅灯光音响舞台机械招标参数表格。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货物的验收标准、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应符合设备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2)系统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指标后,可进行测试验收(初验)。验收规范(包括项目、指标、方式等)应由乙方提前15天提交给甲方,甲方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验收测试合格后,双方签署初验文件,系统进入试运行。(3)经过两个月试运行,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时,可进行最终验收。试运行期间乙方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乙方及时处理解决。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允许乙方更换、修复、修改等,直至连续无故障试运行两个月。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4)从本项目整体终验完成之后起为质保期,质保期为2年。。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0 | 合同签订之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
2 | 50 | 设备按照要求到位、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转账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50%,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
3 | 25 | 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组织的现场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的25%,中标供应商应提项目评审价等额的正式发票。 |
4 | 5 | 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中标供应商应提项目评审价等额的正式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当日,应向甲方提交按中标金额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全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且无质量问题,15日内无息退还。该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帐或保函。。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导致交付时间延误的,每延迟一天,乙方需按合同中标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4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足额赔偿。(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使用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期限立即整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3)乙方的供货、安装调试未能通过甲方初次验收或最终验收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中标总金额1%的违约金;乙方返工次数达3次以上且仍未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中标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且应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乙方应按合同中标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保修服务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乙方拒绝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雇请第三人完成保修服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选择第三人提供保修服务的,并不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6)发生乙方违约情形时,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仍应足额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乙方应按合同中标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足额赔偿。。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实施要求 1、乙方负责所有产品供货和安装调试工作。 2、乙方负责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协调各厂家等配合做好安装、调试工作,确保系统正常使用,负责提供所需辅材。 3、乙方提供的全套书面技术资料应该是一套符合规范标准的、可保存的、完整的、准确的并容易查阅的文档。全套书面技术资料应该能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运行、维护及管理有关的全套文件。 4、乙方在安装时必须确保工程的施工安全,严格采取安全措施注意施工安全。若造成乙方人员或第三方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安装调试与部署 1、本项目安装调测及开通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予以协助配合。 2、乙方负责对实施地点进行现场勘察,提供工程施工和相关安装资料,并负责指导甲方人员掌握和使用这些技术资料。 3、安装调测时使用的工具、设备由乙方提供。 4、乙方调试前应提出完整的调试计划并经甲方确认,包括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方法和进度,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 5、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乙方应提供相关的安装技术资料、规范。 6、安装调试与部署的内容包括: (1)灯光、音响、LED屏幕支撑软件的安装调试、参数设置、环境配置、系统联机运行与相互配合等。 (2)应用软件的安装调试、参数设置、环境配置、系统联机运行与相互配合等。 (3)与相关业务支撑系统的联机运行与相互配合等。 7、乙方应提供设备安装调试与部署时所需的工程资料,乙方有责任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资料、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护说明书等。 8、在系统调测期间,甲方有权派出技术人员参加,乙方有义务对其进行指导。 9、乙方应提供实用齐全的全套随机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软件资料,提供全套技术文件四套。系统开通后,如发生设备或软件升级、扩展等有关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对上述资料,乙方应能提供光盘。 (三)验收与质保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6条约定履行验收与质保义务。 (四)培训 1、乙方提供的培训应包括系统技术培训和操作使用培训等,确保在系统正式上线前完成相应培训工作。 2、乙方应在自检、最终验收阶段,免费为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有关系统安装、调试、维护、操作、保养等方面的技术培训,直至甲方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当系统出现一般性问题时,甲方技术人员应能诊断和处理。 3、乙方应对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使用培训,使操作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和使用系统提供的各项功能。 (五)售后服务期和响应时间 1、从本项目整体终验完成之后起为质保期,所有设备包括软件为期两年,质保期间,乙方应提供免费质保、维护及技术支持服务。 2、在最终验收后的质保期内,乙方要指派技术人员,提供不少于10次现场人员的设备操作,协助甲方在重要活动时期对舞台、灯光、音响的使用。 2、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生故障,乙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系统。以上都应是免费的。 3、在质保期内,如果没有在本文件其它地方有另外约定,当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出现故障时,乙方提供服务级别的响应速度不得大于1小时,故障修复时间不得大于4小时。对于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需要立即提供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此项工作属于免费维护范围,不得另外收费。 4、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手段和方式有电话、互联网、E-MAIL和现场等方式,电话支持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其电话服务请求的响应时间应少于1小时。 5、乙方应提供现场支持服务。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乙方应视具体情况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修复完毕后应及时填写服务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报用户备案。若正在使用的系统或软件发生故障,必须立刻采用应急措施,确保系统和软件的连续正常运行。 6、在质保期之后,对于乙方交付的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原设计、开发等技术原因而引起故障,乙方对应用软件有责任免费进行修复和提供服务。 7、乙方应对服务过程进行知识管理,并定期把知识管理成果(包括故障处理表单、维护工作例会纪要等)交给甲方,知识管理清册应当定期编报。 (六)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面、有效、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解决应用软件使用中发生的问题,并且提供其他需要配合的工作。 2、在系统开通后,在质保维护期内,应提供软件及开发平台修正程序的升级和优化服务,增强应用软件系统的性能,优化系统执行效率。 3、在设备试运行期间,系统维护由乙方负责,乙方需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维护工作。 5、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的运行维护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与甲方共同完成日常现场维护、技术支撑; (2)相关的机械、灯光、音响系统检测、跟踪、监控、优化、更新等技术服务; (3)人员和组织结构的变更调整; (4)每月固定对舞台灯光和舞台机械部分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巡检; (5)日常运行的数据备份,优化、恢复; (6)乙方自行提供维护工具。 (七)软件升级服务 1、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免费为本项目提供软件补丁和软件优化升级服务。升级服务要求如下: (1)软件升级(补丁)前乙方应对新版软件(补丁)进行测试以保证其新功能的实现及运行的稳定性。 (2)在升级前须认真核查系统状况,升级前制定详细的方案,须包括升级范围、升级详细步骤及升级失败后的恢复措施,尽可能把升级对系统运行的影响降低。 (3)升级前乙方应与甲方共同作好系统备份和相关数据备份(用于应急恢复)以及系统状态日志备份(用于核查)。 (4)升级过程中甲方技术人员有权了解升级(补丁)中所采取的操作、具体步骤等信息。 (5)升级失败,乙方应按照要求,完成系统恢复工作。 2、乙方应提供产品版本升级管理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说明以下问题: (1)在版本管理方面,应将所有现有版本进一步更新的信息和二周以内准备推出的新系统版本的信息通知甲方,并在接到甲方请求起一月内提供并安装更新版本。 (2)应说明支持以前版本的政策,例如:发布新版本后,原有老版本的用户若未作出相应升级或在作出相应升级之前,乙方是否会继续提供对老版本的支持服务。 (3)应说明升级实现方式,例如是远程还是现场技术支持。 (4)在服务期内新版本升级和安装是免费的。 (八)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续保 1 乙方有义务提供质保期结束后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提供的支持服务质量、级别、内容应保持不变,质保期结束后的售后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2 维保服务期后的服务要求:维保服务期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热线技术支持电话。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乙方: | 福建华典建设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罗凌锋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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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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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527396611 |
联系方法: | 1805015084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1887307052513689 |
签订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
签订日期:2018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