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晋江坫头国有防护林场植物组培楼六楼宿舍、坑边浔兴集团员工公寓楼一层店面招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华源[2024]招第02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源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137998787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福建省晋江坫头国有防护林场委托,福建华源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位于植物组培楼六楼宿舍、坑边浔兴集团员工公寓楼一层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前来参与竞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华源[2024]招第025号。
  2、项目名称:植物组培楼六楼宿舍、坑边浔兴集团员工公寓楼一层店面招租。
  3、标的地址:晋江市深沪镇华海村顶海尾92-2号、晋江市深沪镇狮峰新大街49号。
  4、标的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
  5、出租底价(起租价):宿舍1020元/月,店面1818元/月。
  6、租赁期:3年(叁年),具体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7、押  金:宿舍3月租金,店面1月租金。
  8、租金递增方式:固定租金。
  9、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10、标的明细:
标的

标的名称
标的类型
限制
用途
间数
面积
(平方米)
竞租保证金(元)
1
植物组培楼六楼宿舍
房屋
职工宿舍、接
待中心等
2
120
500
2
坑边浔兴集团员工公寓楼一层店面东起第1间
店面
餐饮、超市等
1
60
1000
3
坑边浔兴集团员工公寓楼一层店面东起第2间
店面
餐饮、超市等
1
60
1000
4
坑边浔兴集团员工公寓楼一层店面东起第5间
店面
餐饮、超市等
1
60
1000
5
坑边浔兴集团员工公寓楼一层店面东起第6间
店面
餐饮、超市等
1
60
1000

  二、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或有一定经济能力和经营经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租。
  三、出租要求及相关说明
  1、竞租人报名时需提交竞租保证金,各标的保证金金额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一条10款规定。若竞租人竞租成功的,该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汇入如下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福建省晋江坫头国有防护林场
  开户银行:晋江农行龙湖支行
  账    号:13531201040000392
  2、竞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招租标的状况,详细了解招租标的物的情况,一经提交竞租函后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物的现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招租人只提供相关手续,其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租人承担。
  3、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租金及押金,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租金及押金的,招租人视为承租人已放弃租赁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转为履约金,作为合同缔约损失。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店面,并没收保证金。
  5、租赁合同期间内发生的一切水、电及物业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6、租金支付方式:①(宿舍租金支付)首年租金按本条第3款约定支付,其余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满前一个月内交清全年租金;②(店面租金支付)半年度支付一次按本条第3款约定支付,其余每半年度租金在上一半年度租期满前一个月内交清下半年度租金。
  7、本次出租以标的为单位,各竞租人对标的内所属的各店面(房屋)必须完整报价,否则竞租无效。竞租人可对多个标的进行竞租,但需分别提供竞租函。
  8、原承租人可不参与竞价,如竞价最高额原承租人愿意接受,则由原承租人以最高竞价继续承租。
  9、招租成交后,承租方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商定签定租赁合同事宜。
  10.租赁合同期满经出租方验收符合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
  11.因国家政策、政府决策发生变化需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房产,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其资产,但应提前通知承租方。
  为防止恶性竞争、恶意抬高租赁价格等行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如竞价达到起租价的150%时,原承租人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本标的招租活动,由原承租人优先承租;若原承租人放弃的,则继续该标的招租活动。
  四、装修和使用规定
  1.装修由承租方自行设计装修,但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备案方可实施,装修过程中,必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管,装修完成后,须报有关部门验收。
  2.承租方在装修和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的建筑结构和用途。所有的装修、改造必须由承租方书面形式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承租方不能用于违法行为,不得存放有污染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不得污染周围环境。
  4.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将出租的资产收回进行重新招租,若承租方没有中标续租时,店面内外的所有装修、装饰不得拆除并归产权人所有,原承租方装修费用出租方不予补偿。
  五、未尽事宜按出租方的《租赁合同》执行。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9月20日18:00时止
  2、报名地点:福建华源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617号报业小区汇智商务中心1幢501单元,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799878720)
  3、提交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相关部门办理的登记手续,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租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4)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竞租时提供,自然人无需提供)。
  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意向承租人提交上述完整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七、竞租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24日15:00时,竞租人需在该时间前将《竞租函》密封送至福建华源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料提前半个小时开始接收。
  2、地点: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617号报业小区汇智商务中心1幢5层(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799878720)。
  3、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需准时到场参加竞租,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需准时参加竞租,否则其《竞租函》不予开启,视为无效。
  4、逾期提交《竞租函》的视为无效,不予接收、开启,招租人将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的竞租资料进行评审,并确定竞租函有效且租金最高者为承租人。
  特殊情形处理:(1)竞租人租金报价并列最高时,由并列的竞租人进行再次报价,并确定租金不低于底价且金额最高者为承租人;(2)有出现本公告第三条第8款规定情形的,按该条款规定确定承租人。
  5、原承租人愿意根据本公告第三条第8款规定情形继续承租的,需在竞价结束后并不迟于17:00时前到竞租现场进行确认,否则视同其放弃。原承租人现场确认需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持身份证亲自确认;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无法到场确认,须由其授权人持身份证及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到场确认。
  八、附件
  1、附件一:竞租函
  2、附件二:授权书
  招租人:福建省晋江坫头国有防护林场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华源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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