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东分公司宿迁项目废钢筋头竞价销售(框架)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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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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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倪慧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竞价场次名称: | 华东分公司宿迁项目废钢筋头竞价销售(框架)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15 15:45: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1-21 15: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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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方式: | 分项成交 | 报价次数: | 多轮报价 | 报价方式: | 金额 |
联系人: | 倪慧 | 联系人电话: | 021-36215484 | 发布单位: |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现对宿迁数字经济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一期)工程废旧钢筋头处置进行竞价销售,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客户单位前来竞价,具体标书条款如下: 一、竞价邀请 1、竞价项目名称:宿迁数字经济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一期)工程。 2、竞价人资质要求: 竞价人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并提供正(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有企业行政公章和法人代表手写签名)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自愿参与竞价。 3、竞价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竞价投标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并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通过资格审核登记审批手续。 二、标的物内容及报价说明: 1、销售数量:暂估废旧钢筋头90吨 2、项目现场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宿豫大道中国五冶项目部,联系人:侯兆红,18722779773; 3、运输、计量及品质结算 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通知后自行到项目施工现场装车提货,报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运输费、上下车费、安全措施费、过磅费、复磅费、税金等,在约定时限内将标的物运出现场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计量方式:出卖人派专人监督买受人装车,按现场实际装车实物进行过磅回收。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并书面确认重量及金额。 结算:根据出卖人要求,一次招标,分批处置。中标人在提货前需预付中标总金额25%的回收款给出卖人,此后每批次处置的提货款从中扣除,当预付总金额不足以支付提货总额时,则须提前再预付不少于25%的中标金额,以此类推。每批次结算完成,甲方向乙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完毕,中标人预付的回收款,按总的实际过磅数量结算后,多退少补。 买受人若出现非正常称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遥控地磅、贿赂监磅人等,出卖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4、价格说明:含税单价=[基准单价(不含税)*(1+浮动率)]*(1+13%)] ①基准单价按照《我的钢铁网》2023年11月8号宿迁区域废钢(小废)中间网价价格2350元/吨(不含税)作为基价。作为投标基价,由投标人报出浮动率。 投标含税单价=投标基价*(1+浮动率)*(1+13%)。 ②以提货过磅当日《我的钢铁网》宿迁区域废钢(小废)中间网价价格(不含税)作为结算基价。结算含税单价=结算基价*(1+中标浮动率)*(1+13%)。 ③如处置当日是节假日网上未公布价格,则按前一次有网上公布价格作为网价。若备注栏有价格,则按备注栏价格作为网价。 ④电商平台报价货款为含税价。 三、评标程序、方法和方式 1、参与竞价单位需提供以下主要文件,形成《投标书》: ①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均须有企业行政公章和法人代表手写签字,且附有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自愿参与宿迁数字经济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一期)工程废旧钢筋头处置竞价销售的《投标承诺函》(见附件1) ④投标保证金回执单 2、竞价单位在收到正式竞价邀请后,在竞价文件指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承诺函》加盖公章,上传至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3、本次竞价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报价方式竞价,以平台电子报价价格为准。电商平台报价货款为含税价。 4、本次评标在开标时间进行网络开标,以综合最高总价者确定一家预中标单位,并保留与预中标单位二次询价的权利。 四、竞价要求及注意事项: 1、竞价单位需先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ec.minmetals.com.cn/index)网站,登录后不,再重新打开该网址,下载宿迁数字经济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一期)工程废旧钢筋头处置竞价销售标书。 2、竞价单位在竞价之前,对本次竞价物资的品级、价格组成、付款条件及其它要求等,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和全面了解,并已接受本次竞价销售物资的要求;保证投标书正确无误,如有错误由竞价单位自身负责。 3、为方便竞价单位出价的快速性,竞价单位首轮报价资料均需要盖章再扫描上传至电商平台,但在后续多轮竞价时可不再对其最新报价资料上传,直接在电商中出价即可,竞价结束,最终中标人需对其最终报价进行盖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4、为了避免竞价单位恶意报价或做出影响正常称重的行为,出卖人有权随时选择地磅过磅(现场地磅、第三方地磅及高速收费站复磅)。如发现买方非正常过磅或其他影响称重的行为,卖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将其纳入黑名单,如参与竞价视为接受此条款。 5、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到招标人项目部办理购买、发货手续。 6、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下午15:45分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21日下午15:45分,网上开标 8、施工场地紧张,废料池较小,或为临时场地堆放废料,卖方通知后不能超过12小时必须派车装运,单次不低于3吨时买方不能拒绝拉货,否则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9、由于现场分区地块较多,废料堆放较为分散,可能出现现场装车与正常施工冲突,以及影响现场文明施工,要求投标人必须现场踏勘交流。 五、附则 1.竞价保证金及预缴货款按竞价公告规定执行: 1.1根据收取竞价保证金、预缴货款的规定:竞价人必须在竞价截止前,以公对公方式缴纳20000元(贰万元整)的竞价保证金。(账户(单位名称: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帐号:3100 1517 7000 5541 4124,竞价单位通过银行转账,务必注明:“华东分公司宿迁数字经济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一期)工程废旧钢筋处置竞价保证金”)。银行回单请发送至如下邮箱:530444203@qq.com. 1.2中标人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或未签订华东分公司宿迁数字经济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一期)工程废旧钢筋头处置竞价销售》合同的,视为弃权,取消中标资格。如竞价单位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按五冶集团客户管理办法列入买方客户黑名单。 1.3竞价人中标后,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后,若无违约责任和其他经济、法律责任,不计利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1.4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卖人(招标人)政策改变等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1.5中标单位未在合同约定有效期内完成该项目的提货工作,按违约处理,列入买方客户黑名单,履约保证金全额和预缴货款(若有剩余)扣除。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竞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1.6中标单位在施工场地内不得装运标的物以外的任何其它物资,否则按违约处理,列入买方客户黑名单,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情节严重的按竞价方相关管理制度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协商一致,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竞价截止时间止,竞价人数少于招标人公司规定数量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协商一致,视为废标: (1)竞价人未按要求足额提交竞价保证金。 (2)提交的附件未按照要求盖章或无法人或无其授权人签字的。 (3)竞价文件对竞价销售标书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发现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竞价的,竞价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 (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发现竞价人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价、串通竞价、弄虚作假或其它不正当方式竞价的。 1.9 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2万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废旧物资处置前缴纳预付款,金额在合同中约定。 2.本标书解释权属中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未尽事宜以开标前通知为准。 3.联系方式: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倪慧电话:021-36215484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15日 |
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竞价数量 | 交货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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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钢筋余料 | 吨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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