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霞浦县源富农林专业合作社在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设小型船舶维修点”问题整改销号公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93-20930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霞浦县源富农林专业合作社在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设小型船舶维修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8年3月,霞浦县源富农林专业合作社在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设小型船舶维修站点,既无审批手续,也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危险废物露天堆存,废水直排自然保护区水域,污染严重。
二、整改目标
根据《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闽委办〔2020〕18号)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和生态修复,杜绝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发生。
三、整改措施
1.霞浦县依法对源富农林合作社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2.霞浦县依法拆除小型船舶维修站点违法建筑,规范处置露天堆放的危险废物,2020年6月底前完成违法建设点的生态修复。
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指导督促霞浦县、蕉城区、福安市加强对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长效巡查监管,结合“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对发现的类似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密切跟踪整改进度,实行挂账销号,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损害自然保护区内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1.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已依法对源富农林专业合作社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拆除相关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经申请法院同意强制执行,对源富农林专业合作社实施两断三清、去功能化。
2.霞浦县组织盐田乡人民政府和海洋渔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于2019年8月9日完成小型船舶维修站点违法建筑拆除、土地平整和岸线修复,对海域弃渣进行全面清理。违法行为人将露天堆放的危险废物(油漆桶)返回销售方原厂回收。2019年8月15日完成海域原状恢复。
3.霞浦县于2019年8月对该点位陆地部分种植红叶楠木树、橘子树和适宜生长环境的农作物进行复绿。在加强生态修复管护的同时,于2020年、2021年分别补种了榕树、马尼拉草和罗汉松、红叶石楠等树种,目前生态修复效果良好。
4.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指导督促霞浦县、蕉城区、福安市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制定实施《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巡护工作方案》,每月开展定期巡护,加强湿地资源保护,至今未发现新增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1日(共十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93-2093032
邮箱:ningdestk@126.com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1号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中共宁德市委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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