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租赁期满,我公司决定对位于德化县龙鹏街鹏中园3#楼3#-1-2房屋的承租人和月租赁费数额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08月23日17时止,有关资料备索。
二、投标时间2021年08月24日15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联系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23596768
德化县民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6日
投 标 须 知
一、本次投标标的物为位于德化县龙鹏街鹏中园2#楼店面和鹏中小区2、3幢架空层的租赁经营权。标的物具体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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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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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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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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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底价(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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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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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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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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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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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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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2101-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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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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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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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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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2108-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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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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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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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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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中小区2、3幢架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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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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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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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8月23日17:0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帐户:
帐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 户 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部
帐 号:01323450002
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名称应与报名登记名称一致,用途注明“鹏中园2#楼店面投标保证金”和“鹏中小区2、3幢架空层投标保证金”。
三、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投标须知》和《店面租赁合同》规定的条件均可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公民应持身份证、企业法人、社会团体参加投标的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每个标的物应按本《投标须知》第一点缴纳相对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方式在2021年8月23日17:00前转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设立的银行帐户并到德化县民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售楼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取得投标权,否则无权参加投标。
四、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4日15时30分。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前携带有效证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投标地点参加投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
五、投标开标地点: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8楼)。
六、租赁期限:本店面租赁期限为5年,实际起始时间从原租赁人腾空并交付中标人算起,中标人为原租赁人的按原租赁合同终止时间接续(预计租赁起始时间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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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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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租赁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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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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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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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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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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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2101-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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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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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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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2108-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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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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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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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中小区2、3幢架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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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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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按政府相关部门允许经营的业务使用,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擅自转租或变更租赁合同条款,不得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或有毒物资等危化品,不得制造污染、噪音,不得扰乱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等,其中鹏中小区2、3幢架空层用途部分为停车场。
八、招投标方式:本次投标设有最低控制价,采取暗标暗投方式,投最高价者为中标者,并以该最高投标价作为该店面的月租赁费金额,若最高投标数(有效标)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平标者时,则以该投标价为新标底由最高投标价者再次投标,以再次投标的最高投标价确定中标者。中标人经确认后,当场由招标人发给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场签收中标通知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且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该标的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包括放弃投标权的、未取得投标权的、投无效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投标7天后退回(不计付利息)。
九、招投标规则:投标者投标时应写明投标价数、姓名和时间。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标价数、姓名、投标价低于标底价数、投标书放空未填写、投标时间中途离开投标现场和在约定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均属无效标,投无效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所有投标者所提交的投标书均为无效标时,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投标。投标过程中,所有投标人不得中途离开投标现场,不得有任何串标行为,一经发现当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中标者应在中标后经公示无异议后三天内携带中标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到本公司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同时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数额为6个月的月租赁费),逾期不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和不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承担因再次招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十一、本投标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属招标人所有。
德化县民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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