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濮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豫盛华[2023]竞谈09-1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濮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招标联系人张恩杰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卓女士0393-66667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濮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考场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豫盛华[2023]竞谈09-1号
二、谈判项目:第一包:科目一
第二包:科目二
第三包:科目三
第四包:摩托车考场
三、最高限价:0.5元/每人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科目一: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服务机构,且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考试场地。
3、考场必须位于濮阳市辖区内,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等要求。
4、考场用于考试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每个考位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考试用计算机不少于50台。考生休息区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候考区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需配置用于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设备、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卫生间等便民服务设施完善,不得使用简易临建房。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6、202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科目二: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服务机构,且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考试场地。
3、考场必须位于濮阳市辖区内,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等要求。考试场地单独设置,与驾驶训练场地分开,严禁考试与驾驶训练共用一个场地,小型汽车考试场地不得用于适应性训练。
4、大中型客货车(A1、A2、A3、B1、B2)科目二考场用于考试的场地面积不低于4.7万平方米,小型汽车(C1、C2)科目二考场用于考试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小型汽车科目二考场同车型的考试线路不少于3条,同考场内小型汽车(C1、C2)考试车辆应为同一车型,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车辆应不少于8辆。考生服务区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候考区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需配置用于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设备、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卫生间等便民服务设施完善,不得使用简易临建房。除中型客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外,每种考试车同车型配置不少于2辆。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6、202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科目三: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服务机构,且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考试场地。
3、考场必须位于濮阳市辖区内,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等要求。
4、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段采用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和交通道路,向社会开放,路线设置不少于三条,满足16个基本项目的考试要求,小型汽车(C1、C2)科目三考试车不少于10辆。考生服务区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候考区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需配置用于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设备、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卫生间等便民服务设施完善,不得使用简易临建房。除中型客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外,每种考试车同车型配置不少于2辆。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6、202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包摩托车考场: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服务机构,且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考试场地。
3、摩托车考场必须位于濮阳市市城区内,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河南省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标准化实施方案》的要求,场地应设置候考区、考试区、控制中心等功能性场所,并设置配套的停车区、服务区、公共卫生设施等服务性场所。候考区面积应不低于30平方米,控制中心面积应不低于10平方米,科目一和科目三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区每个考位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考试用计算机大于等于20台。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5、202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023年9月20日起至 2023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5:00—18:30北京时间 下同),濮阳市振兴路赛博大厦十九楼1901房间报名获取。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年9月27日 上午9:00。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濮阳迎宾馆2号楼会议中心一楼2号会议室(濮阳市濮上路北段路西)。
八、注意事项:
1.本项目报名期限为4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现金方式交纳2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未按规定方式报名的供应商谢绝投标。
九、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张恩杰 联系电话:0393-882220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振兴路赛博大厦19楼1901房间
代理机构联系人:卓女士 联系电话:0393-6666773
濮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9月19日
一、采购编号:豫盛华[2023]竞谈09-1号
二、谈判项目:第一包:科目一
第二包:科目二
第三包:科目三
第四包:摩托车考场
三、最高限价:0.5元/每人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科目一: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服务机构,且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考试场地。
3、考场必须位于濮阳市辖区内,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等要求。
4、考场用于考试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每个考位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考试用计算机不少于50台。考生休息区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候考区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需配置用于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设备、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卫生间等便民服务设施完善,不得使用简易临建房。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6、202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科目二: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服务机构,且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考试场地。
3、考场必须位于濮阳市辖区内,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等要求。考试场地单独设置,与驾驶训练场地分开,严禁考试与驾驶训练共用一个场地,小型汽车考试场地不得用于适应性训练。
4、大中型客货车(A1、A2、A3、B1、B2)科目二考场用于考试的场地面积不低于4.7万平方米,小型汽车(C1、C2)科目二考场用于考试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小型汽车科目二考场同车型的考试线路不少于3条,同考场内小型汽车(C1、C2)考试车辆应为同一车型,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车辆应不少于8辆。考生服务区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候考区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需配置用于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设备、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卫生间等便民服务设施完善,不得使用简易临建房。除中型客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外,每种考试车同车型配置不少于2辆。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6、202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科目三: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服务机构,且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考试场地。
3、考场必须位于濮阳市辖区内,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等要求。
4、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段采用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和交通道路,向社会开放,路线设置不少于三条,满足16个基本项目的考试要求,小型汽车(C1、C2)科目三考试车不少于10辆。考生服务区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候考区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需配置用于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设备、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卫生间等便民服务设施完善,不得使用简易临建房。除中型客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外,每种考试车同车型配置不少于2辆。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6、202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包摩托车考场: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服务机构,且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考试场地。
3、摩托车考场必须位于濮阳市市城区内,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河南省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标准化实施方案》的要求,场地应设置候考区、考试区、控制中心等功能性场所,并设置配套的停车区、服务区、公共卫生设施等服务性场所。候考区面积应不低于30平方米,控制中心面积应不低于10平方米,科目一和科目三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区每个考位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考试用计算机大于等于20台。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5、202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023年9月20日起至 2023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5:00—18:30北京时间 下同),濮阳市振兴路赛博大厦十九楼1901房间报名获取。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年9月27日 上午9:00。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濮阳迎宾馆2号楼会议中心一楼2号会议室(濮阳市濮上路北段路西)。
八、注意事项:
1.本项目报名期限为4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现金方式交纳2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未按规定方式报名的供应商谢绝投标。
九、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张恩杰 联系电话:0393-882220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振兴路赛博大厦19楼1901房间
代理机构联系人:卓女士 联系电话:0393-6666773
濮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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