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绿化养护工程(2025年度)草花布置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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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53.0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3206820342000056
预算金额53.0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建华13862730951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艳1377384325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1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D3206820342000056项目名称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绿化养护工程(2025年度)
标段编号D3206820342000056001005标段名称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绿化养护工程(2025年度)草花布置工程
工程类型施工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绿化养护工程(2025年度)

草花布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绿化养护工程(2025年度)草花布置工程已由如皋市数据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绿化养护工程(2025年度)草花布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如皋市城北街道。

2.1.2 建设规模:草花布置工程:草花面积:1659.19㎡。栽植品种及要求:根据每季度草花所列品种及搭配要求,一年更换草花四次。种植的草花要适合当季气候条件,植株健壮、见花见彩、规格一致,种植间距一致,无明显间隙。每次种植设计方案经审查同意后实施。

2.1.3 合同估算价:草花布置工程:53.0941万元;

本工程共分5个标段,按照一~标段、草花布置工程标段的顺序开标,一个投标人原则上只能中一个标段。 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2.1.4 工期要求:365天, 合同到期后经招标人及开发区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为优秀的,承包人申请,招标人及开发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最多可续签一年(中标单位最终养护期结算以管理单位、原养护单位、中标养护单位三方签字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中标单位需要根据业主单位要求,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更换草花,因养护不到位造成的草花死亡不计入工程量。

2.2 招标范围: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绿化养护工程(2025年度)草花布置工程:草花面积:1659.19㎡招标范围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养护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②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养护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③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4〕12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 10月31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2年11月1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2~3.4.3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6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7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10  18  日至2024 10  31  9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10    31 9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址:如皋市城北街道时代大厦                       

人:张建华             

   话:13862730951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人:张晓艳

   话:13773843255

2024年 10 年18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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