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口育才学校操场LED户外屏配备项目第二次网上询价公告
金额
48.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8万元
招标联系人管理员173236537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市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对 城口育才学校操场LED户外屏配备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488,000.00 元) (专业领域: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488,000.00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LED显示屏
需求描述
80㎡LED户外显示屏。
¥488,000.00 1(件) ¥488,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5) 供应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响应文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并以PDF格式上传。上传的响应文件模糊或无法辨认其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8-12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8-12 11: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按照询价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并以PDF格式上传。响应文件内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响应供应商必须承诺: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使用。除不可抗力外,响应供应商愿意承担因无法按时交付使用而产
  • (二)交付地点:
    城口县育才学校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全额支付合同款项。

    (三)项目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1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 联系人:
    管理员
  • 联系电话:
    1732365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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