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某单位机关楼文化建设项目询价公告(2023-JKNLSL-W4020)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布正文:
锦州某单位机关楼文化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锦州某单位机关楼文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NLSL-W4020
三、项目概况:
我部计划采购以下物资:
机关楼党委会议室建设,预算金额:48000元。
1.机关楼各处墙面:文化设计展板。
2.一楼大厅顶棚:设计外形、添置灯具以及其他辅助材料。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五)报价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范围。
报价时必须严格按照序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资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一)详细报价清单,报价包含制作、运输、纳税等交付验收合格前产生的所有费用。(格式自拟,可参考提供的模板)
(二)公告发布时间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及依法纳税记录。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范围。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人代表资格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
(五)公司开户行开户证明;
(六)报价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范围。
五、报名及递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成功递交报价文件即为报名。
(二)报价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至2023年10月10日(仅工作日)。
(三)递交方式:密封后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或邮递(通过邮递方式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须在密封袋标注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四)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具体电话联系)。
(五)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7时00分
询价评审方式为招标人实施,所有报价文件现场拆封,审查各商家资格符合性,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者为预选中标商。
经评审,确定报价方为成交供应商后,报价方又以其他理由拒不签合同履行义务的,将在询价成交公示中载明相关情况。我方有权上报采购主管部门将报价方列入不良信用供应商清单,在三年内禁止开展任何业务往来。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自行采购平台《关于严厉惩戒骚扰采购人员行为的通知》,对于供应商出现的各类骚扰、不正当竞争行为,我部将采取电话录音,并通过平台统一客服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采购单位:锦州某单位
联系人:王女士 杜先生
电话:13130701069 18940623121(仅工作日)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纪检监察单位:锦州某单位纪检办公室
联系人:米先生
电话:18640020635(仅工作日)
2023年10月8日
锦州某单位机关楼文化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锦州某单位机关楼文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NLSL-W4020
三、项目概况:
我部计划采购以下物资:
机关楼党委会议室建设,预算金额:48000元。
1.机关楼各处墙面:文化设计展板。
2.一楼大厅顶棚:设计外形、添置灯具以及其他辅助材料。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五)报价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范围。
报价时必须严格按照序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资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一)详细报价清单,报价包含制作、运输、纳税等交付验收合格前产生的所有费用。(格式自拟,可参考提供的模板)
(二)公告发布时间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及依法纳税记录。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范围。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人代表资格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
(五)公司开户行开户证明;
(六)报价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范围。
五、报名及递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成功递交报价文件即为报名。
(二)报价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至2023年10月10日(仅工作日)。
(三)递交方式:密封后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或邮递(通过邮递方式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须在密封袋标注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四)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具体电话联系)。
(五)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7时00分
询价评审方式为招标人实施,所有报价文件现场拆封,审查各商家资格符合性,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者为预选中标商。
经评审,确定报价方为成交供应商后,报价方又以其他理由拒不签合同履行义务的,将在询价成交公示中载明相关情况。我方有权上报采购主管部门将报价方列入不良信用供应商清单,在三年内禁止开展任何业务往来。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自行采购平台《关于严厉惩戒骚扰采购人员行为的通知》,对于供应商出现的各类骚扰、不正当竞争行为,我部将采取电话录音,并通过平台统一客服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采购单位:锦州某单位
联系人:王女士 杜先生
电话:13130701069 18940623121(仅工作日)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纪检监察单位:锦州某单位纪检办公室
联系人:米先生
电话:18640020635(仅工作日)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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