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照明及线路改造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照明及线路改造
金额
36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zhzb-2023-gk-08054sc
预算金额
360万元
招标公司
西安美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
吴慷029-88214244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高欢欢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照明及线路改造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ZB-2023-GK-08054SC)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照明及线路改造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00000.00元,招标人为西安美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照明及线路改造项目(三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照明及线路改造项目(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照明及线路改造项目(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 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 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 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 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 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
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5)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 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6)提供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不得为“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为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的承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 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 乙级)资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各成员应当具备与其分工内 容相适应的资质)。 2)安装资质: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 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城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 参加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各成员应当具备与其分工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3)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中级以 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该联合体中负责 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 4)安装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 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 供承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拟派安装项目经理应由该联合体中负责安装任务的成员委 派)。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协议约定 为准,资质等级按联合协议中的分工对应的单位资质等级进行确定。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联 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具备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并承担与资质相关 的业务内容(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 售价:500/本,售后不退。(3)现场购买:携带单位介绍信(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在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408室)获取,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 议书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 408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 408 室) 七、其他 1.本公告发布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2.本次项目参照政府采购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8)《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 知》(财库(2021〕19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 声明函或产品目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美术学院国有资产与产业经营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美术学院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100号西安美术学院 联系人:吴慷 电 话:029-8821424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凯森盛世一号A座4层408室 联系人: 高欢欢、卫钰 电 话: 029-89338755转802 电子邮件: 131654436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δ|232(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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