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推进“无证明创建”信息共享和信息协查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推进“无证明创建”信息共享和信息协查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推进“无证明创建”信息共享和信息协查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黄岩区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69号)要求,加快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证明材料信息共享和信息协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通过台州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对接融合,和通过信息协查系统构建部门与部门间信息协查工作机制,推动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项目的相关证明跨部门互认共享和协查,实现办事过程群众和企业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的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确定两张清单。请各证明需要单位完善区级通过共享系统或者通过协查系统查询证明事项清单(见附件12),填上权力编码(根据权力事项库的规范编码填写,如许可-00156-001)。对接过程中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查询系统或其他系统(方式)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可转为部门协查或其他方式;部门协查方式办理可实现信息共享的,则转为信息共享。证明需要单位和协助查询单位要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协助查询单位要积极配合证明需要单位,查询本部门掌握的数据信息。证明需要单位无法确定证明协助查询单位的,则调整为采取书面承诺或部门调查核实等方式进行替代。

(二)配置终端设备。需要证明的单位和《黄岩区通过协助系统查询证明事项清单(初定)》(附件2)出具证明的单位应根据办事窗口的实际情况,配置身份证读卡器和个人CA证书,数量覆盖到每个办事窗口和工作人员。协查系统和一证通办系统一样部署在政务外网上,公安、市监、税务等使用专网的部门,还需在办事窗口另外安装政务外网专线和配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2018年建设一证通办系统时已经配置身份证读卡器和个人CA证书的无需再配置。各单位收集每个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的系统岗位权限和岗位事项权限。个人CA证书配置和系统岗位信息收集在328日前完成。个人CA证书申请流程参考《浙江省政务数字证书申请流程》(见附件3),(购买前请先咨询区信息中心)。系统岗位信息收集内容按《黄岩区信息共享和协查系统项目用户权限数据表(模板)》(见附件4)要求填写,数据表请于327日交区信息中心。

(三)申请电子印章。各数据提供单位要申请本单位业务查询专用电子印章,用于加盖在电子证明材料上。涉及机构变更的要及时变更电子印章相关信息,业务查询专用电子印章应在328日前制作申请。电子印章申请流程参考《浙江省政府电子印章申请流程》(申请前请先咨询区信息中心)。

(四)确定协查模版。需要证明的单位根据本部门核查证明材料清单,每类材料都要制定协查的模版,并和证明出具单位联系,经双方一致商定后,于2019329日前上报到区“创无办”(报给各单位的“创无办”联系人)。

(五)应用电子证明。各数据提供单位应按照已确认的电子证明模板为审批服务事项提供数据;各单位办事窗口应在4月底前完成业务流程优化调整,确保业务窗口应用电子证明。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区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查的推进工作,主要负责人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

(二)强化互相协作。区级各单位要强化共享和协查意识,配合信息中心做好有关系统的开发和运用。区级各单位之间要建立沟通机制,及时解决信息协查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其他事项

(一)区跑改办会同区“创无办”将不定期对信息共享和部门协查推进工作进行督查。

(二)各单位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以及在制作电子印章和申请个人CA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区信息中心,地点:区政府二楼西面,联系人:姜璐军,电话:13305760827

(三)终端设备配置和电子印章申请以及自建系统改造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附件:1.黄岩区通过共享系统查询证明事项清单(初定)

2.黄岩区通过协助系统查询证明事项清单(初定)

3.《浙江省政务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4.《黄岩区信息共享和协查系统项目用户权限数据表(模板)》

5.《浙江省政府电子印章申请流程》

黄岩区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322

附件3

浙江省政务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凡在浙江省电子政务活动中涉及到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的,应当使用政务数字证书。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可向浙江省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浙江省电子认证注册服务中心,以下简称“RA中心)提出证书申请。

个人证书由证书使用者本人或所在机构提出申请;机构证书由机构授权的人员申请;设备证书由域名拥有机构或个人、或被授权使用该域名的机构中的被授权人申请;代码签名证书由软件开发者本人或软件开发商授权的人员提出申请。

证书申请者应当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电子认证业务规则》依法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申请信息,并对其申请信息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证书申请者可前往 RA 中心现场申请,或通过在线办理网站

http://zszx.zj.gov.cnhttp://zszx.zj.gov.cn/)提交申请。

证书批量申请由机构授权个人作为本机构数字证书业务管理员,负责本机构内部或下属单位所有证书相关的业务办理。各市政府办公室(厅)证书业务管理员可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所有证书相关的业务办理。证书业务管理员可通过证书管理平台http://boss.zj.gov.cnhttp://boss.zj.gov.cn/)办理证书申请、信息审核、证书下载等业务,并定期将归集的纸质申请材料原件邮寄到浙江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备案。

证书业务管理员申请流程

(一)申请单位需准备如下材料。

填写《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浙江省电子认证注册服务中心数字证书业务系统管理员证书申请表》一份;

所属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均要求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二)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为加快审批进度,申请单位可先将以上申请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地址:caic@zj.gov.cnzjzw@zjca.com.cn;并将纸质的申请材料原件邮寄到浙江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1 号晶晖商务大厦22层,邮编:310014,联系人:电子认证服务部,联系电话:0571-85800770-245

RA中心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证书申请处理。在申请者提交的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制作证书的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浙江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为政务数字证书技术支持服务单位,客户服务热线:0571-85800758,客服QQ群:534498189

附件4

黄岩区“无证明城市”支撑平台操作人员

账号权限申请表

申请单位

操作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账号/权限维护申请类型

新增□变更□禁用□注销

申请理由描述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规定做好黄岩区“无证明城市”支撑平台生成证明材料的保密工作,不将其用于事项办理外的其他用途,否则将自愿承担相关后果。

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黄岩区信息中心意见:

单位公章:

备注:需要信息共享的单位、需要证明的单位和出具证明的单位都需要上报。

附件5

浙江省政府电子印章申请流程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制发实物印章单位可申请在浙江省人民政府电子印章系统内开设管理员账号,按实物印章制作权限自行制发和管理本地区、本系统电子印章,相关电子印章制作及维护费用自行承担。本流程适用于浙江省政府机构电子印章申请,省委、人大、政协及其他有关单位可参照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各地、各单位指定专人担任电子印章系统管理员,负责电子印章日常管理工作。

电子印章系统管理员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浙江省电子认证注册服务中心申请数字证书,用于电子印章制作。具体申请流程见《浙江省政务数字证书申请流程》(附件3)。一般电子印章与数字证书应一一对应。

完成数字证书申请后,电子印章系统管理员可登录浙江省政府电子印章系统管理后台http://seal.zj.gov.cn,在线提交相关信息,制作电子印章。提交人应提供完整、准确的申请信息,并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电子印章系统管理员可通过电子印章系统管理后台查看电子印章制作进度,进行电子印章日常管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