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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2021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政企客户部与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团委合作项目采购方案 | 采购公示编号: | FJDYLYCGGS2021080606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1-08-06 11:20:4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8-06 11:20:47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迎新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合作协议
甲方:共青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弘扬厦门优秀传统文化,助力学校转型发展,为支持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开创建设中国特色大学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努力。 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2021年度“迎新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达成如下合作:
1、学生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由甲方牵头组织开展迎新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迎新生活动现场、迎新晚会等。乙方作为系列活动的合作方,享有此次活动的冠名权,并在甲方的管理下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相关工作。 2、其他合作 (1)甲方为乙方在校园内的迎新促销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促销位置。 (2)为更好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通讯服务,甲方同意在秋季迎新期间,乙方设立2天时长的临时服务点。 (3)甲方给予乙方在业务开展方面同等条件下提供便利,以便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更好的通信服务。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移动通信业务时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 3、费用与结算 (1)乙方为甲方提供肆万元的场地管理费用,并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其中贰万陆仟元用于迎新生活动现场、迎新晚会宣传,另壹万肆仟元用于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宣传。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甲方银行帐号: 用户名: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槟榔支行 账户:35101553001059888888
1、甲方应确保上述合作活动的正常开展,并确保乙方应享有的相关权益。 2、活动期间,甲乙双方应派指定人员,做好相关活动的对接工作。 3、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票据的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宣传费用,以确保甲方的教育活动正常开展。 4、乙方开展活动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校园正常秩序。
1、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对方获知信息(统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无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任何时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相关优惠及支持,与其他运营商或商家进行对比。
本协议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1、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厦门市思明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若因上级部门有新的规范文件,涉及本协议合作内容,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除争议部分外,双方应严格根据本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共青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乙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