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c07990100z20231364839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189454961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07990100Z20231364839
项目名称:  消火栓工程(第4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200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196000.0000
需求详情:
施工内容
挖基坑土方148.5m³   1.人工挖基坑土方(坑深) 一、二类土 >2m2.运距自行考虑
回填方111.375m³      1.回填及其他 夯填土 机械
回填方37.125m³      1.回填及其他 回填砂 人工
独立基础2.5m³       1.现浇混凝土(现拌) 独立基础 混凝土2.独立基础 混凝土 组合钢模板 木支撑
砖检查井 5座    1.砖检查井
室外消火栓5套  1.室外地上式消火栓 公称直径150(mm) 干管安装
碰头及沟槽开挖5处 碰头及沟槽开挖
给水管线260m 1.室外塑铝稳态管(热熔连接) 公称外径(mm以内) 160
验收要求:市政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在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宜采用干式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当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地下消火栓井的直径不宜小于1.5m,且当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取水口在冰冻线以上时,应采取保温措施。地下式市政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市政消火栓宜采用直径DN150的室外消火栓,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市政消火栓宜在道路的一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但当市政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应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市政消火栓。市政桥桥头和城市交通隧道出入口等市政公用设施处,应设置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间距不应大于120m;市政消火栓应布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且不应妨碍交通。应避免设置在机械易撞击的地点,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撞措施。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0m,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0m;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4MPa,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严寒地区在城市主要干道上设置消防水鹤的布置间距宜为1000m,连接消防水鹤的市政给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DN200。火灾时消防水鹤的出流量不宜低于30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0.10MPa;所有消防设施均为国家验收标准,DN150管壁厚≥4.5,DN100管壁厚≥4.0;取水口(井)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恒山区
报名开始时间:2023-07-25 11:53
报名结束时间:2023-07-31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鸡西市恒山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18945496166
联系座机:  0467-2563797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