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洪水影响评估项目
金额
21.3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 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洪水影响评估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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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 441625MB2D607382308160483 | ||
项目业主名称 | 东源县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合同名称 | 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洪水影响评估项目 | ||
合同编号 | 441625MB2D607382308160483 | ||
合同总金额 | 213802.00 | ||
履约人员 | |||
服务期限说明 | |||
服务内容 | (1)根据项目建设项目和所在河段的河道整治规划、河道特征、洪水特性、水利工程布置及防洪调度等情况合理确定影响分析范围;(2)分析与计算:①水文分析计算;②对可能影响洪水下泄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塞水、河道行洪能力及排谤影响分析计算;③对河道冲淤变化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冲淤分析计算;对河势可能产生影响时,还应进行河势影响分析;④对河道岸坡、堤坡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稳定分析计算;⑤施工期雍水及河道行洪能力分析计算;(3)根据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务与防洪要求、水利工程布置及防洪评价分析计算成果,综合评价建设项目对河道防洪的影响,应包括:①建设项目与有关规划符合性评价;②建设项目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符合性评价;③建设项目对河道行洪的影响评价;④建设项目对河势稳定的影响评价;⑤建设项目对堤防安全、岸坡稳定及其他水利工程影响的评价;⑥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的影响评价;⑦建设项目施工期影响评价;⑧建设项目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评价。(4)建设项目对影响分析范围内水利工程安全有不利影响的,可依据"等效替代"原则,采取工程或非工程措施予以消除或减轻;(5)最后根据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形成报告书并附有关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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