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北延)工程B包代建
金额
33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9220240725001
预算金额33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北延)工程B包代建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40725001001)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北延)工程B包代建

项目编号:4403922024072500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北延)工程B包代建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40725001001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是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2024-07-26 09:00 至 2024-08-15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8-05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8-09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通讯地址
经办人李工
办公电话83881986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东方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13723492767
电子邮箱

四、详细公告内容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北延)工程B包代建【标段编号:4403922024072500100101Y】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代建工作服务范围包括13号线二期(南延、北延)工程B包的建设全过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全过程造价控制、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风险管理、联合调试、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资料管理、保修管理、组织协调及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300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区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8-15 18: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备一项独立或牵头承担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代建或建设或运营业绩。 其它要求: 1、根据深建市场[2018]25号通知,本项目暂不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2、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一项独立或牵头承担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代建或建设或运营业绩。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原件备查),材料应能清楚反映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工作内容、双方盖章等关键信息;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其应在联合体中承担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代建或建设或运营工作,并提供联合体分工证明资料(如联合体协议书); 3、若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体现以上信息,可提供业主(委托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业主(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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