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犍为县饮水安全提升改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采购公告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受采购人委托,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相关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QWGQ-CS202303
二、项目名称:犍为县饮水安全提升改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磋商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如下四部分: 第一部分管网新建 其中包括:清溪镇、石溪镇供水管网新建、二污厂至铁炉镇供水管网新建、石溪镇、芭沟镇管网及配套设施新建、镇江坝至岷江二桥管网改造及新建。 第二部分管网改造 其中包括:清溪镇、九井镇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第三部分犀牛沱水厂技改扩容 其中包括:清溪镇犀牛沱水厂设施设备的改扩建、新增电气、控制等系统。 第四部分智慧水务工程 其中包括:增设各类信息系统,如数据修改审核管理系统、客户呼叫服务中心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2、最高限价:44.4万元。
3、服务期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通过专家评审成果资料;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监测期结束)。
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分阶段付款,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取得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完成第一年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内容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完成第二年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内容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完成第三年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内容,并待该项目取得水土保持验收报备文件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付款前供应商应当开具相应的正式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费用。
6、售后服务: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五、供应商(产品)本次磋商采购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本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lsggzy.com.cn/pub/webindex.html)下载。如磋商文件有修改或采购事项变动的,将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lsggzy.com.cn/pub/webindex.html)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自行查看(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内容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3年6月27日9:1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和磋商地点:2023年6月27日13:30(北京时间);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犍为县江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犍为县江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4242125
采购代理机构: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4266355
电子邮件:3242056291@qq.com
邮 编:614400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6月12日
一、采购编号:QWGQ-CS202303
二、项目名称:犍为县饮水安全提升改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磋商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如下四部分: 第一部分管网新建 其中包括:清溪镇、石溪镇供水管网新建、二污厂至铁炉镇供水管网新建、石溪镇、芭沟镇管网及配套设施新建、镇江坝至岷江二桥管网改造及新建。 第二部分管网改造 其中包括:清溪镇、九井镇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第三部分犀牛沱水厂技改扩容 其中包括:清溪镇犀牛沱水厂设施设备的改扩建、新增电气、控制等系统。 第四部分智慧水务工程 其中包括:增设各类信息系统,如数据修改审核管理系统、客户呼叫服务中心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2、最高限价:44.4万元。
3、服务期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通过专家评审成果资料;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监测期结束)。
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分阶段付款,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取得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完成第一年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内容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完成第二年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内容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完成第三年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内容,并待该项目取得水土保持验收报备文件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付款前供应商应当开具相应的正式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费用。
6、售后服务: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五、供应商(产品)本次磋商采购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本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lsggzy.com.cn/pub/webindex.html)下载。如磋商文件有修改或采购事项变动的,将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lsggzy.com.cn/pub/webindex.html)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自行查看(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内容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3年6月27日9:1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和磋商地点:2023年6月27日13:30(北京时间);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犍为县江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犍为县江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4242125
采购代理机构: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4266355
电子邮件:3242056291@qq.com
邮 编:614400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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