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9essb202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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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29ESSB20220028
项目名称 16000Nm3/h 空分装置及附属建筑构筑物资产捆绑转让
资产类别 设备
转让方名称 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2,558.49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9
挂牌日期 2022-06-07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1、转让标的为16000Nm3/h 空分装置及附属建筑构筑物资产捆绑转让,该装置资产评估为实物现状评估,资产清单及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转让标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构筑物5项,总建筑面积2646平方米,主要包括主厂房、检修间及仓库、汽化泵房、动力中心、门卫室和消防泵房等,机器设备类资产共51项,包括空分装置、液化装置、液体泵、压力装置、汽化器、空压机、汽轮机、控制系统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转让标的为一批废旧/报废资产及附属厂房构筑物捆绑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可能存在缺失。转让标的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拆除、拆卸、装载与运输,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3、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及《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清单内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4、转让标的为一批废旧/报废资产及附属厂房构筑物捆绑转让,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及任何设备资质文件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移走,原则上不允许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行维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转让标的中的工艺管线及电缆部分界限仅限于现场踏勘时确认的区域即16000Nm3/h空分装置独立院墙内,地上地下及空中延伸界限区域以外均不在本次出售范围内。 6、本次拟处置的5项建筑构筑物必须同设备拆运时一并拆除,不允许作为独立房产占有使用,主办公楼及车库不在本次拆运范围内,严禁拆运。 7、由于该装置紧邻居民区,受让方拆运时应制定详细防尘、降噪音措施并严格落实。装置内珠光砂、氧化铝、废油应及时收集并转运,所有废物的转运按照《环保法》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8、受让方需支付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除、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拆除、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9、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10、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并充分预估到转让标的拆卸环境、拆卸难度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11、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2、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3、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4、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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