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市规划信息平台总规和控规成果
补充完善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令]有关规定,拟对全省城市规划信息平台总规和控规成果补充完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编号:GSHT-2018-155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平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规划成果的补充完善项目 |
个 |
1 |
2 |
崆峒山大景区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补充完善项目 |
个 |
2 |
3 |
中心城区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 补充完善项目 |
个 |
4 |
4 |
平凉工业园区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补充完善项目 |
个 |
4 |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一是《平凉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中心城区10个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由3个单位编制而成,分别为:崆峒山大景区2个编制单元由陕西梓枫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公司编制完成、中心区4个编制单元由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平凉工业园区4个编制单元由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本次规划成果的补充完善是根据新的入库标准对已批复规划缺少的图件进行补充完善,必须保证与原有规划衔接一致并符合原有规划的各项要求,只有原编制单位对规划各项内容熟悉且拥有原始数据和相关基础资料,因此需原编制单位继续承担本次规划成果的补充完善任务。
二是经与原编制单位衔接,城市总体规划补充完善编制费用为20万元,中心城区10个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补充完善编制费用为30万元,编制费用低于原规划编制费用的10%(总规编制费用540万,中心城区10个编制单元控规费用596万)。
鉴于以上原因,现申请对全省城市规划信息平台总规和控规成果补充完善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一、平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规划成果的补充完善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
二、崆峒山大景区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补充完善项目:
供应商名称:陕西梓枫城市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A座504室
三:中心城区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补充完善项目
供应商名称: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陇能家园B区17号楼
四:平凉工业园区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补充完善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科技创业园
五、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 名: 王康乐
职 称: 工程师
工作单位:平凉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经对关于全省城市规划信息平台总规和控规成果补充完善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报告的分析,本次规划成果的补充完善是根据新的入库标准及相关规范,对已批复的规划缺少的图件及相关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但必须保证与原有规划衔接一致并符合原有规划的各项要求,故同意本次城市规划信息平台规划成果补充完善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二
姓 名: 孙 萍
职 称: 工程师
工作单位:平凉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为全省城市规划信息平台总规和控规成果补充完善项目,由于原规划设计有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四家设计单位分别完成,只有原编制单位对规划各项内容熟悉且拥有原始数据和相关基础资料,因此同意由原编制单位继续承担本次规划成果的补充完善任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三
姓 名: 赵晓迪
职 称: 工程师
工作单位:平凉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为原规划项目的补充完善,依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原依据选定的相关单位具备项目的服务能力和配套的技术资料,原选定单位可继续承担完善项目的承建服务,本项目如重新选定规划单位,需投入人员及技术力量来采集信息数据及基础资料,费用高,投入时间长,故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05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此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规划局
地 址:平凉市绿地广场西侧广电大厦13楼
联系人:瞿凌辉 王红军
电 话:0933-8232389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平凉市崆峒区泾水嘉苑7号楼1楼
联系人:常永华
联系电话:0933-8216972 15193351129 530548688@qq.com
监管部门:平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61号
电 话:0933-823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