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森林公园服务中心
乙方:泉州市益群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ZRG[CS]2021001的泉州森林公园卫生保洁项目(2021年4月5日-2022年4月4日)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60101 清扫服务 | 清扫服务 | 本项目卫生保洁服务面积964亩,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6096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零玖仟陆佰元整(¥609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12个月,以签订合同后的开始履行时间起算。;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08号;
4.3交付条件: 本项目经采购人验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自2021年4月5日起至2022年4月4日止,乙方负责泉州森林公园桃岭春晓景区、大桃花山市里景观绿化用地和金山寨游步道等片区内所有卫生保洁,服务面积964亩(详见附图)。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考评项目:各类道路打扫 (15分) 管护标准:清除各种杂物、草屑、路中杂草、瓶罐、烟蒂等,保持游步道、水泥机耕土路、电瓶车道等整洁,并清除垃圾至公园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标准得分:15分 扣分标准:各类道路保洁不到位,每米扣1分。 6.1.2考核项目:铺地打扫 (15分) 管护标准:清除各种杂物、草屑、杂草、果蔗残渣,保持铺地整洁,并清除垃圾至公园服务中心指 定地点。 标准得分:15分 扣分标准:铺地保洁不到位,每平方米扣1分。 6.1.3考评项目:排水沟(含井、塘)清理 (10分) 管护标准:清除各种杂物、草屑、人畜粪便、烟蒂头,保持水沟畅通,井、塘洁净,把杂物、泥土清理到公园服务中心指 定地点。 标准得分:10分 扣分标准:排水沟保洁不到位,每米扣1分;井、塘保洁不到位,每口扣2分。 6.1.4考评项目:建构造物保洁 (10分) 管护标准:清除建构造物乱张贴、“涂鸦”。 标准得分:10分 扣分标准:发现乱张贴、“涂鸦”,每处扣1分。 6.1.5考评项目:绿地保洁 (10分) 管护标准:清除各种杂物、草屑和修枝整形后的枝桠树叶,保持绿地整洁,并清除垃圾至公园服务中心指 定地点。 标准得分:10分 扣分标准:绿地保洁不到位,每平方米扣2分。 6.1.6考评项目:公厕清洗 (10分) 管护标准:每2小时至少巡视清洁一次。扫除地面垃圾,清倒纸篓或垃圾桶;刷洗卫生洁具;用地拖拖净地面,使地面保持干净,不留水迹。 标准得分:10分 扣分标准: 清洗不到位,每处扣2分。 6.1.7考评项目:垃圾清运 (10分) 管护标准: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周两次。清运对象包括垃圾桶或固定垃圾堆放点。必须将垃圾清运到垃圾场,在清运过程中不得将垃圾擅自堆放到公园范围内或垃圾场外。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遵守安全规定。 标准得分:10分 扣分标准:未及时清运,每次扣2分;清运中发现撒、掉、漏,每次扣2分 6.1.8考评项目:卫生保洁安全 (10分) 管护标准:加强卫生保洁安全教育,不得出现卫生保洁安全问题。 标准得分:10分 扣分标准:若出现问题未造成人员伤害扣5分,若造成人员轻伤扣8分,若造成人员重伤扣10分。 6.1.9考评项目:人员到岗到位情况 (5分) 管护标准:要做到卫生保洁管理人员、卫生保洁人员、卫生保洁机械到岗到位。 标准得分:5分 扣分标准:卫生保洁管理人员若未到位,每发现一次扣1分;卫生保洁人员若未到位,每发现一次每少1人扣1分;卫生保洁机械若未到位,每发现一次扣2分。 6.1.10考评项目:其它 (5分) 管护标准:需服从发包方的工作安排与调度。 标准得分:5 分 扣分标准:若不服从每次扣2分。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每月支付一次,合同期满结算。每月由甲方组织明察暗访或定期不定期抽查(根据评分表考评,考评结果以文件形式下达),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未整改完毕的将作为月卫生保洁验收考核扣分依据。每月月底组织有关人员以卫生保洁考评标准(评分表)进行验收,得分90分及以上支付月卫生保洁服务费,即支付月卫生保洁服务费肆万捌仟贰佰陆拾元整(月卫生保洁服务费为乙方投标总价除以12个月乘于95%)(¥:48260.0),得分90分以下支付月部分卫生保洁服务费为[月卫生保洁服务费-(90-当月卫生保洁考评分数)×500元]。由乙方先行提供正式发票,甲方凭发票于10个工作日内转入乙方账户(如遇休息日、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 |
2 | 5 | 余款待年度验收合格后结清。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8.1.履约保证金: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合同价款的5%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未能按期提供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有效期需在服务期满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甲方不与其签订合同。 8.2.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限满后验收合格且无任何服务问题或无任何违约时无息退还。8.3.该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提交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2021年4月5日-2022年4月4日)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一个月内经甲方两次通知整改,仍未达到标准的,乙方有权扣除月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乙方任何服务费用。 10.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卫生保洁费,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未支付服务费10%的违约金。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无。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保洁员安排 14.1.1保洁员的工作时间为:按公园服务中心的要求进行,日劳动时间为八小时,每日实行打卡考勤。 14.1.2保洁员人数:选聘身体健康、工作勤奋的后亭社区、宝山社区失地村民,不得少于21人。 14.2主要卫生保洁服务事项 14.2.1清除各种杂物、草屑和修枝整形后的枝桠树叶,保持园面及游步道、各类铺地、电瓶车道整洁,并将清除垃圾放至公园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14.2.2建构造物卫生保洁、墙面乱张贴“涂鸦”清理,门窗关锁等,包括公厕、憩亭、小木屋、保安岗亭、供水池灌、排水沟、垃圾箱、游客座椅和界碑、警示导向牌等。 14.2.3保洁员对卫生责任区内每天所产生的各类废纸、瓶罐、包装袋、果蔗残渣、人畜粪便、烟蒂头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普扫彻底,上、下午巡回保洁。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14.2.4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周两次。清运对象包括垃圾桶或固定垃圾堆放点。必须将垃圾清运到园区外垃圾场,在清运过程中不得将垃圾擅自堆放到公园范围内或垃圾场外。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遵守安全规定。 14.2.5其它:为做好公园迎检工作而临时通知的应处理事项和其它工作。 14.3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4.3.1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14.3.2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保洁正常用水、用电,并及时更换损坏的垃圾箱,警示导向牌,公厕水电设施等。 14.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权教育乙方保洁员遵守公园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园区生态环境,爱护园内设施。 14.3.4.甲方对乙方的卫生保洁服务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如不满意乙方保洁员的服务,可责令乙方及时调换。 14.3.5.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按照卫生保洁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保洁不符合甲方要求,先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立即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视情况给予每次扣服务费100-200元。 14.4乙方责任 14.4.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制定卫生保洁规章,并开展工作。 14.4.2.乙方应选聘身体健康、工作勤奋的后亭社区、宝山社区失地村民,不得少于21人,从事卫生保洁服务工作。 14.4.3.乙方负责对所有保洁员的全面管理工作,并承担保洁人员的劳动用工及安全责任,不得将本卫生保洁任务转让给第三方。 14.4.4.乙方应遵循安全操作、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4.5.乙方对保洁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和业绩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14.4.6.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14.4.7.乙方应爱护公园绿化花木和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14.4.8.按月收取卫生保洁服务费。 14.4.9.不得擅自改变甲方建构造物的结构、导向警示牌的内容和游步道的走向、绿化花木的造型和位置。 14.4.10.应全力配合甲方特殊时期的大检查工作,按照检查标准做好卫生保洁工作。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对公园的绿化花木和环境卫生进行考评,结果作为当月卫生保洁服务费奖惩的依据,考评成绩按责任单位排名,前三名(含第三名)次月卫生保洁服务费奖励500元,后四名(含倒数第四名)卫生保洁不到位扣次月卫生保洁服务费500元。 14.5卫生保洁服务质量 14.5.1.公厕、憩亭和道路、铺地等公共场所每天清扫壹次以上,整体保持整洁卫生。 14.5.2.视线内的生活、旅游垃圾应及时清理,留在原处白天不得超过4小时,需要马上清理的应马上安排人员清理。 14.5.3.片区无乱搭盖、乱摆摊,公厕下水道和片区排水沟保持畅通。 14.5.4.各类警示牌、导向牌、垃圾箱等设施整洁美观,乱涂鸦张贴应在24小时内清除。 14.6合同总价:为人民币陆拾万玖仟陆佰元整(¥:609600.0),包括:保洁工具及材料费、人员工资、劳保费、安全措施费、节假日费用、管理费、上缴税金等一切费用包干。 14.7合同解除 14.7.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卫生保洁费,经乙方催讨后30天内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14.7.2.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7天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14.7.3.甲方每月组织明查暗访评分未能达到约定的卫生保洁服务质量要求(考评分在9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通知整改,仍未达到标准的,或连续两次(共两个月)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共三个月)评分在9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7.4.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对泉州森林公园的绿化花木和环境卫生进行考评,考评成绩按责任单位排名,连续三次后四名(含倒数第四名)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8组成合同文件 14.8.1.本合同条款 14.8.2.范围图 14.8.3.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及成交通知书 14.8.4.双方就有关事项进行的洽谈、协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泉州森林公园服务中心 | 乙方: | 泉州市益群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泉州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内 | 住所: |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生态路166号 |
单位负责人: | 陈清海 | 单位负责人: | 胡国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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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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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5060895702 |
联系方法: | 1380592105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181096 |
签订地点: 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泉州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内
签订日期:2021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