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4天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zh-2024-009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公司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
招标联系人-0916-422891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弘泰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贺瞻0916-88009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中核大厦北门商铺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H-2024-009
项目名称: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合同包2(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承揽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能力),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承揽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能力),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中核大厦北门商铺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中核大厦北门商铺三楼开标会议室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中核大厦北门商铺三楼开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报名时请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
地址:宁强县七里坝
联系方式:0916-4228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弘泰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中核大厦北门商铺三楼
联系方式:0916-8800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瞻
电话:0916-8800988
陕西弘泰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5日
采购需求.docx
招标公告.docx
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中核大厦北门商铺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H-2024-009
项目名称: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播控设备 | 6000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空调机 | 3800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 | 3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合同包2(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承揽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能力),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宁强天津高级中学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第二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承揽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能力),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中核大厦北门商铺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中核大厦北门商铺三楼开标会议室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中核大厦北门商铺三楼开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报名时请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
地址:宁强县七里坝
联系方式:0916-4228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弘泰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中核大厦北门商铺三楼
联系方式:0916-8800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瞻
电话:0916-8800988
陕西弘泰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5日
采购需求.docx
招标公告.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