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采购花岗岩石墩》项目;
(二)项目编号:LYBX20200610--004;
(三)采购方式:公开、公平、公正,院内比选;
(四)发布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6日;
二次公告日期:2020年06月23日;
(五)院内比选日期:2020年07月01日;
(六)中选供应商:湖北波尔特建材有限公司;
(七)采购人:临泉县人民医院;
地址:临泉县鲖阳西路109号;
(八)公示期限:
2020年7月1日至 2020年7月2日(一个工作日)。
若比选供应商或者公司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选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共临泉县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0558--640958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材料不完整;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临泉县人民医院
2020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