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犁州霍城县南环路至二道河村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
金额
30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晨曦1839927095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鹏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鹏飞1809315633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8/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04
公告正文
伊犁州霍城县南环路至二道河村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

伊犁州霍城县南环路至二道河村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霍城县南环路至二道河村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伊州发改项目[2024]1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60%,地方配套资金4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犁州霍城县南环路至二道河村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霍城县南环路至二道河村。

2.1.2建设规模:新建De110一De300供水管网60.078千米,采用聚乙烯复合管,热熔连接,设计压力1.6MPa,其中:De110管道31.373千米、De160管道12.654千米、De200管道8.568千米、De300管道7.483千米,混凝土砌块检查井941座(含阀门井、消火栓井、排气阀井);管网地貌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8468平方米。

 2.1.3 总投资额:30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设计单位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08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内容相似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或总承包EPC类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② 施工单位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08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内容相似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或总承包EPC类业绩)不得少于3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3.6、财务要求: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财务要求相关资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1)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管理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安全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不得在本项目兼任其他岗位,以上人员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新疆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10、其他说明: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申请人,请各申请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8231200分至20240827200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领取菜单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041030分。递交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4楼)。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合格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霍城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晨曦

联系电话:18399270955     

招标代理单位:新疆鹏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鹏飞、王娟

联系电话:18093156331/1502615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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