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江镇2023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金额
11985.74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2pd1148
预算金额11985.74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宣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6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202PD1148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576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张江镇2023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
建设地点: | 三星河、张江新开河、智慧河、创新河、草籽浜、草草浜等22条段河道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工程主要实施包括三星河、张江新开河、智慧河、创新河、草籽浜、草草浜等22条段河道,总长度约17.16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疏浚、沟通水系、新建护岸、新建桥梁、生态修复、景观绿化、新建慢行步道等。本工程等级为Ⅲ等工程,规划河道永久性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非规划保留河道永久性建筑物为4级水工建筑物,施工围堰等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 | ||||||||
工程总投资: | 11985.74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9812.89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97939647.00元人民币 | ||||||||
施工工期: | 18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无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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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具有至少1个水利水电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注:本市项目业绩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没有提供编号的不被视为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为准,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 备注:投标人可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 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情形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14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3月19日 0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宣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5902110138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3月27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远程开启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05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4月10日 0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26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地址: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远程开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现报名超过两家时,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接受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3.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可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的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4.疫情期间项目经理答辩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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