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城投新立生态科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13日 09: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申请资料发送至58389047@qq.com邮箱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4月03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旭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4644339 | ||
采购单位 | 长春城投新立生态科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 4 号楼 702 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曹旭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春雨、兰莹莹0431-85832429-81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1009-FW01-F
项目名称: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保险单生效之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相应承保权限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市级及以上分公司(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且只能授权一家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使用的各保险条款应已获得批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3.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且加盖鲜章)。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3.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至 2023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申请资料发送至58389047@qq.com邮箱
方式:邮箱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221009-FW01-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已由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2】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新立生态科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包括新建新立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近期2025年2.5万m³/d,远期2030年达到5万m³/d;新建污水管线总长26km,泵站5座;村屯污水管线总长度87.4km,村屯内泵站7座;新建分散式村屯污水处理系统24套及14处生态净化塘,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生态沟渠48019m;生态调蓄塘390357m³;新建尚家河及大南河河口保育湿地124.32平方米);沿主河新建生态缓冲带153264㎡;河道清淤工程53453m³;建设生态护坡工程41008.94m;智慧水务工程(新建系统1套,建设控制中心一座),项目总投资估算158410.3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为92006.26万元。
2.3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玉潭镇以及新立城镇。
2.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服务内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6服务周期:自保险单生效之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
2.7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相应承保权限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市级及以上分公司(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且只能授权一家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使用的各保险条款应已获得批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且加盖鲜章)。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
3.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申请资料发送至58389047@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85832429进行资料收到确认。申请时须发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或电子章):
4.1.1总公司参与投标的:
(1)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保险许可证;
(3)2022年0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4)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4.1.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
(1)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2)提供总公司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保险许可证;
(3)提供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4)2022年0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5)授权委托书:附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收款人全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新区支行,账号:4200223109000018307)。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3日13时30分,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新立生态科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 4 号楼 702 室
联系人:曹旭
电 话:0431-84644339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人:王春雨、兰莹莹
电 话:0431-85832429-81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城投新立生态科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 4 号楼 702 室
联系方式:曹旭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方式:王春雨、兰莹莹0431-85832429-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旭
电 话: 0431-8464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