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遂宁市安居区长江经济带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片区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251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遂宁市安居区长江经济带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片区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遂宁市安居区长江经济带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片区整治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安发改【2022】2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

2.3 项目规模:对安居场镇生态环境进行系统治理,包括新建、改建病灶污水收集管网123公里,清理河道60公里,新建智能拉圾收存设施200个,对场镇污水拉圾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升级改造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2.4 计划工期:5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3月

2.5 项目总投资:251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251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60-10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6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投标代理人员方章、工程技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及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称任职资格公示网页截图)、具有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中级及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网络截图)。 (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章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 注:①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在申请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需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工作不满6个月的,需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还需提供聘用合同); ②以上原件备查; ③申请人在中选后委派至本项目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的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 ④中选人自收到或应收到比选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日内到比选人处办理编制招标文件、公告、备案、挂网、质疑、投诉等相关招投标手续,否则按失信违约处理且申请人不得提起索赔(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⑤中选人不得在编制招标文件、公告、备案、挂网等相关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若发现中选人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按该次招标代理费总金额的20%/处进行处罚,中选人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给比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营业执照和《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证书信息(须含招标代理登记证)网页截图; 2.中选单位须承诺在招标活动过程中合同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并且能随时出场开展工作;若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人员需经比选人同意,变更按2000元/次/人进行处罚; 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严禁使用非本单位注册或登记的从业人员办理招标代理事宜,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4.申请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50 %,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类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 5.申请人应递交申请文件(包括申请函、有关资料、澄清等)且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选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选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6.申请人申请文件格式应具有可查询目录(含业绩项目名称),人员汇总表、申请人分类业绩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表格格式参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比选结果公告格式),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做不通过处理; 7.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公告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相关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可辨,模糊不清或故意用公司章遮盖主要内容的以及业绩、人员数量多附或少附的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 8.类似项目业绩须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内容应完整一致,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 注:比选申请文件以公司简称+项目名称命名。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3年02月16日09时00分2023年02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3年02月16日09时00分2023年0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址:

编:

人:何女士

话:0825-8522759

真:

2023年02月16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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