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舟山六横项目车道设备采购询价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兆楠152010777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采购标的概

此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车道设备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进行公开询价所采购的物资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一期工程

项目地点

宁波舟山港

采购内容

车道设备设备采购、包装、运输交货、质保服务等。

采购数量

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单位

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

供货周期

20249月至202410

质保期

自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期满24个月止。

付款条件

1)预付款:本合同不提供预付款。

2)到货款:设备及报验资料到现场后,经甲方项目监理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至到货设备总价的80%。

3)结算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结算,以结算单为依据,向乙方支付至结算额的97%。若乙方完成合同(包括补充合同,若有)的全部供货满6个月未进行交工验收,则乙方提起书面申请,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款。 

4)质保金:合同结算额的3%作为产品质保金。若质保期24个月内产品未出现质量问题,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质保金。

原则上甲方通过银行票据方式支付货款,银行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工银e信、中企云链等数字信用凭据。银行票据最长期限一年,若乙方提前兑现,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

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

2.供应商资格要求

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价单位必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经营范围与招采物资相符

2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3)发票开具要求: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设备投标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报价均被否决。

5自动栏杆机品牌要求:三友信、亥迪、西太华。

3.询价文件获取

请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非招标类公告”中参与报名,并缴纳标书费500元后下载询价文件,未缴纳标书费参与报价无效。

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车公庄支行

账号:11001069100056039767

(转账备注:LHWZ-XJ-XX+单位简称+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银行回执需发送到邮箱707041908@qq.com,报价截止后只提供盖章的收款收据,不提供其他票据。)

4.报价文件的

供应商必须而且只能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包括

1)将本询价文件“第五章”要求的文件填写、打印、盖章后扫描,将清晰的扫描文件合并成1PDF文件上传;

2)将报价表的电子表格文件上传;

3)按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填报相关数据。

请供应商密切留意系统显示的截止时间,及时按要求上传报价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将无法上传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也不接受其它方式提交的报价文件。

5.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通汇路16

邮编:100195

联系人:李兆楠

电话:15201077705

电子邮件:7070419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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